Re: [心得] 第一次收到傳票......

看板medache作者 (白蓮教教主)時間15年前 (2008/11/19 01:56), 編輯推噓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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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lone (Mar.23,2006球衣退休)》之銘言: : 小弟今天剛從法院回來,胸中有滿腔怒火無處可發!借這篇文章發洩發洩! : 細節不便多講,畢竟偵察還沒終結,只是遇到不懂醫療的檢察官,實在有夠痛苦跟無奈。 : 官:「急診一類的病人為什麼你沒有兩分鐘內去看?」 我個人的看法是:你的話太多了。言多必失,面對檢察官,最好一問一答。 你就是多講了太多話,所以檢察官就可以問下去。 正確的回答應該是: 檢察官:「急診一類的病人為什麼你沒有兩分鐘內去看?」 急診醫師:「報告檢座:當時有十一位一類病危患者同時需要處理。」 檢察官:「那當時你在做什麼?」 急診醫師:「急救一位隨時可能死亡的女性患者。」 檢察官:「沒有其他支援的醫師?」 急診醫師:「我當然能有更多人手,但是院方編制最多只有如此。」 檢察官:「這麼大的醫院,就找不到更多醫師嗎?」 急診醫師:「也許院方另有考量吧?我並非行政職,並不清楚。」 檢察官:「病房或門診,難道沒有其他醫師嗎?」 急診醫師:「報告檢座:人命關天,同時十一個人在急救中,我根本沒時間 開口請求支援。」 檢察官:「開口請求支援也沒時間?」 急診醫師:「十一位病患各自分屬不同科別的問題,若要請求支援,要填寫 照會單與照會理由,我騰不出時間來寫。」 檢察官:「不能口頭請求支援?」 急診醫師:「口頭說明容易出錯,支援醫師曾因沒聽清楚而做出錯誤處理。」 檢察官:「連找一個人幫忙也沒辦法?」 急診醫師:「全神貫注時,連說話都會分心,下場很難預料。」 大概就是如此。因為檢察官並不熟悉急診室到底有多瘋狂,所以,也不必 提供他太多訊息,原Po又自己說出子宮外孕,又說出有可支援的醫師。 檢察官當然可以據此問下去,真是搞不懂,是誰在幫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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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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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從頭到尾都認為你在找藉口, 多說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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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一開始就說: 當我知道有這個病人就"馬上"過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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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2:14, , 4F
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沒看見新病人嚕進來是理所當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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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曉得問題在人力,有沒有guideline說明什麼時候要找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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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3:22, , 6F
制度問題,不應該由個人(第一線醫療人員)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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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下外國的急診人力安排標準,說明本國的規劃超出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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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3:44, , 8F
就像美國規定病房護士人力1:5,本國1:12明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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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4:04, , 9F
推~ 對答真的要很謹慎而保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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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9:01, , 10F
我們的給付連1:12都付不起 窮國學人家搞高級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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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11:26, , 11F
因為有「高級」法官,檢察官...應該請他們去起訴健保局
11/19 11:26,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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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都有在急診室等醫生等到死的了..
11/20 00:03, 12F

11/26 22:11, , 13F
推這篇 也不能怪可憐的原po,畢竟心中憤愾難平 難免想多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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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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