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sai2824
作者 tsai2824 的總覽 (PTT發文,留言,暱稱)
發文數量: 17
收到的『推』: 38 (28.8%)
收到的『→』: 93 (70.5%)
收到的『噓』: 1 (0.8%)
留言數量: 275
送出的『推』: 51 (18.5%)
送出的『→』: 221 (80.4%)
送出的『噓』: 3 (1.1%)
使用過的暱稱: 2
tsai2824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7 篇
tsai2824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275 則
66F推:別那麼悲觀啦,檢察官不是把你當敵人,只是希望方便結案~11/20 13:46
67F→:我老婆是檢察官 至少我知道一部份檢察官對醫療官司的態度11/20 13:47
68F→:這種案子通常還是會送醫療鑑定,要有拖很久的心理準備11/20 13:48
69F→:拖一件案對司法官來說也是很大壓力,但鑑定結果不出來11/20 13:49
70F→:他們也結不了案。態度誠懇,實話實說,裝裝可憐會加分11/20 13:50
71F→:還有盡量用他們聽得懂的話講給他們聽,態度別太高11/20 13:52
74F推:當然檢察官可以不採用鑑定,但他必需提出自己的理由來11/20 20:47
75F→:起訴你,這是檢察官自找麻煩的事,會讓自己積案越來越多11/20 20:48
79F推:算不算處置病人…看檢察官的認定吧。我認定是也沒用啊~11/20 22:30
80F→:一審檢察官起訴你,如果理由不夠充分,主任那關會擋下來11/20 22:32
81F→:如果起訴成功,還有法官那關…不過我還是常常指著檢察官11/20 22:33
82F→:(我老婆)的鼻子說司法不公法匠之類,完全不考慮程序正義11/20 22:35
83F→:分配的正義與衡平的正義對他們來說根本是屁 無奈~11/20 22:36
10F推:當醫生要小心可疑病人,開藥前先察看健保卡別家領藥紀錄10/22 12:33
11F→:我看過那種一查紀錄,他馬上拔腿就跑退掛的病人10/22 12:34
28F→:真相是:木吸納說的王牌是指他自己~06/16 15:22
2F推:因為拿不出證據證明推拿弄斷神經,但開刀卻證據明顯06/08 00:28
3F→:假設你是病人,你要告的話要告哪一個?非常清楚吧06/08 00:28
5F→:問題就在於20%可以證明嗎?是做了EMG才推拿還是臆測20%?06/08 00:53
6F→:另外關鍵在於醫審會到底會不會認為20%是否過失或必要風險06/08 00:54
7F→:20%損傷影響肌力不大,加上剛術後疼痛,大部分人還不至於06/08 00:56
8F→:就去做EMG證明20%損傷,然後再去推拿,接著在EMG證明全斷06/08 00:58
9F→:因此老實說院方說術後20%損傷接著推拿全斷連我都不太相信06/08 00:59
11F→:這就是要在法庭攻防的重點了。你覺得有可能會贏嗎?06/09 16:36
7F→:檢察官要決定是否起訴當然要看有沒有和解意願,不然看啥?06/03 16:48
8F→:上句的前提是醫審會鑑定有過失06/03 16:50
10F→:沒有過失檢察官才不會無聊到亂起訴,樓上別亂曲解06/03 16:53
13F→:檢察官對醫療外行,原則要尊重醫審會的鑑定報告,想要推06/03 16:56
14F→:翻醫審會的結果?可以,提出讓法官相信的理由來!06/03 16:57
15F→:要怪去怪醫審會為什麼會做出醫師有過失的鑑定來06/03 16:58
16F→:台灣的刑法是罪刑法定主義,司法官不是想幹嘛就能幹嘛06/03 16:59
20F→:以前我會同意你現在不會,有些案件的確很冤沒錯06/03 17:02
21F→:但只要你仔細去研究過個案就會知道每件悲劇其實都有過失06/03 17:02
22F→:台灣應該追求的是醫療除去刑法的處罰06/03 17:03
23F→:To err is human,從事醫療業務不應該因為制度的過失受罰06/03 17:04
28F推:仇法和仇醫都是無聊沒意義的,認清事實吧!設想自己拿起06/03 20:35
29F→:一本病歷來而這個病人『意外』死了,你自己找找有沒疏失06/03 20:36
30F→:事後追究大大小小都會有一點,也許只是當時賭錯而已06/03 20:37
31F→:要八卦的話我還知道比VitB更冤的有罪判決06/03 20:38
32F→:其實不應該用刑法來處罰醫師,但需要有給家屬公道的作法06/03 20:42
tsai2824 在 PTT 的暱稱紀錄, 共 2 個
暱稱:結界
文章數量:14
暱稱:老鄉民
文章數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