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醫生該不該 見「死」不救?

看板medache作者 (jack)時間19年前 (2007/03/10 17:00),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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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病人是肺癌合併肝及腦轉移, 已意識不清二個星期, 因吸入性肺炎發燒 送到急診沒多久就呼吸衰竭, 家屬堅持要插管, 若心跳停止要CPR救到底, 若一 開始CPR要C到他遠在台東澎湖綠島蘭嶼的兒女們都回到身邊才準停, 若C回來要找 院長立委施壓轉ICU, 若人沒清醒就要求要作BRAIN MRI, 若質疑你CPR太久造成缺 氧要求自費作HBO... 家屬的這些要求, 你會同意到什麼程度?? ※ 引述《timayta (Foolman)》之銘言: : ※ 引述《Tico (恆河之沙)》之銘言: : : 第四點,認定病人該不該死本來就是醫生的責任,浮濫的CPR 是不負責 : : 的表現。遇上不應該接受CPR 的病人,醫師更應該向家屬好好 : : 的解釋;如果病患是可治療的,自然應該要積極。 : 醫生不是神, 病人該不該死, 不是你我能認定的. : 醫生頂多就是跟家屬告知病人活過來的希望很小, : 決定該不該死的第一是神, 第二是家屬, 第三, 沒有第三了. : 這麼想你就不會跨過這種灰色地帶, 以一個純粹提供協助的旁觀者角色, : 才不會在臨床下因為任何原因而讓自己陷入麻煩. : 浮濫的 CPR 當然是不負責, 但是那又如何? : 醫生是專業, 但是法官不是專業卻可以決定你是不是 "專業". : 當制度面晦闇不明時, 千萬不要把自己當成神. : 人心幽微, 如此而已. : 我聽過 thumper 用過 17 個小時的, : 我自己最高紀錄是 thumper 用 4 個小時的, 家屬怎麼說都沒有用, : 還有 thumper 用兩個小時後, 家屬一來就開罵有醫療疏失的, : 最後 AMA 回家立刻來 copy 病歷的. : 浮濫的 CPR, 那又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89.22

03/10 17:12, , 1F
一看就覺得這種人很馬,保護自己最重要,不給付就叫他們自費
03/10 17:12, 1F

03/10 17:12, , 2F
這時候堅持自己的原則並不會帶來任何好處
03/10 17:12, 2F

03/10 18:42, , 3F
恩恩 如果病人要自付 就給他付 以免惹麻煩吧...XD
03/10 18:42, 3F

03/10 20:55, , 4F
如果是立委,叫他去找院長;如果是院長施壓,病歷記載
03/10 20:55, 4F

03/10 20:56, , 5F
從院長醫囑" 沒道理人情院長在做,責任我們背
03/10 20:5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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