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醫生該不該 見「死」不救?
※ 引述《Tico (恆河之沙)》之銘言:
: 第四點,認定病人該不該死本來就是醫生的責任,浮濫的CPR 是不負責
: 的表現。遇上不應該接受CPR 的病人,醫師更應該向家屬好好
: 的解釋;如果病患是可治療的,自然應該要積極。
醫生不是神, 病人該不該死, 不是你我能認定的.
醫生頂多就是跟家屬告知病人活過來的希望很小,
決定該不該死的第一是神, 第二是家屬, 第三, 沒有第三了.
這麼想你就不會跨過這種灰色地帶, 以一個純粹提供協助的旁觀者角色,
才不會在臨床下因為任何原因而讓自己陷入麻煩.
浮濫的 CPR 當然是不負責, 但是那又如何?
醫生是專業, 但是法官不是專業卻可以決定你是不是 "專業".
當制度面晦闇不明時, 千萬不要把自己當成神.
人心幽微, 如此而已.
我聽過 thumper 用過 17 個小時的,
我自己最高紀錄是 thumper 用 4 個小時的, 家屬怎麼說都沒有用,
還有 thumper 用兩個小時後, 家屬一來就開罵有醫療疏失的,
最後 AMA 回家立刻來 copy 病歷的.
浮濫的 CPR, 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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