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唬爛文」的判別定義與方法
※ 引述《dmbe (想到再告訴你)》之銘言:
: 剛剛在逛舊文時看到TolerTSAI大那篇就想來回文,
: 剛好版主也對判決做出說明,
: 那我是想簡單提供一個建議。
: TSAI大那篇下面就有人在吵提出證據與否,
: 於是我想到是不是能從,
: 這件事是否能用提出證據的方式來證明來判斷,
: 有點饒口,意思是說假設這件事是能用科學證據來證明的,
: 但不符合邏輯時,若發文者無法提供證明,
: 那麼就可以斷定為唬爛文,或者另外訂定一條板規針對這樣的文章。
: 我的邏輯是,懷胎三年這種事情在醫學上一定會有記載,
: 版主也提到,目前能查到懷胎最長時間的紀錄為375天,
: 也就是說這件事是可以用科學方式去考證的,
: 大概是這樣,給大家參考。
https://www.moedict.tw/%27%E7%95%AB%E8%99%8E%F0%A1%B3%9E
所謂的唬爛語源應該是這個。
就規則上的邏輯來說,會用"唬爛"去認定很像是法律上講的"真實惡意"。
法律上講的是真實惡意是用來審查言論出版自由的標準,指的是行為人必須明知訊息
是錯誤不實而故意散怖,或是不經查證就任意散佈訊息,這種情況下會被認定具有真
實惡意而被究責。
但板規執行上會卡到另外一個問題……我確認了一下板規並沒有唬爛的相關規定,看
起來是創作掛經驗就有可能被視為唬爛,這裡會有個問題就是,經驗文是允許聽說來
的,如果你這標準完全施行,那被人唬爛的作者何其無辜啊。
記得之前還有人出遊被載,然後騎車的不僅夜視能力驚人連動態視力也超棒,還能一心
多用不會出事,怎麼看作者都像是被人給唬了,如果因為這樣而去懲罰PO文者真的很不
恰當。
其實這個懷胎三年的文也很像是這種情況,一般人在出生前後的情況大多是"聽說"來的
,你當然可以引用各種科學證據顯示沒有這回事(懷胎三年沒死產,沒登上國際期刊有
可能嗎?),但他如果真的是被這樣告知的話就……真的不能怎樣,板主或一般板友都
不太可能有資源或權力進行詳盡的調查,這方面也算是很麻煩的現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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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往這個麻煩人物自以為秘密的巢穴,盡可能向他解釋為什麼他的計畫其實非常糟糕,
而且不可能達到預期效果,但他不聽。腦子裡有聲音叫他們行善的傢伙通常不願聽他人的
意見。如果內心的聲音有爭辯的餘地,並且證實是錯誤的,好吧,那他們就不是什麼特殊
人物了,不是嗎?『想阻止我就必須殺了我。』他嘴角帶著些許泡沫說道。『我認為你沒
辦法冷血無情地殺死一個好人,一個只是在做正確的事的人。』《秘史03-作祟情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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