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有關板規6; 板規9; 板規11-1的討論 (續)

看板marvel作者 (肥宅)時間8年前 (2015/10/17 20:54), 編輯推噓10(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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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nightwolf (靈犬闖江湖)》之銘言: : 以marvel點為例,在最新的回應文中肥宅大大提到了判斷標準為 : 「台灣國民義務教育所應該學會的科學知識水平」做為底線 : 可是在此之前sky大也用了大家普遍不會在義務教育內學到的 : 「年長者本身就有特殊體味」這個點處理掉了葬儀社一文 : 這項小知識並不屬於「台灣國民義務教育所應該學會的科學知識水平」的範疇 : 那這份判決是否會跟版主們後來的想法又有差距了呢? 很簡單, 之前葬儀社文章, 我跟Skyjazz討論時, 我是不贊成刪的 原因就在於, 舊版規漏洞太多 如果套用舊版規的定義, Marvel可用驚異解, 而驚異根據教育部的國語詞典, 可作訝異 如果marvel = 訝異, 那"Marvel點薄弱"就可解釋成"不夠訝異" 那版主怎麼去判斷這篇文章訝不訝異? 很不幸的是, 板規裡沒有說怎麼衡量訝異程度, 所以就是完全的自由心證 今天同一套板規, 如果遇到很寬鬆的板主, 跟很嚴格的板主, 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 碰到很嚴格的板主, 也可以讓Marvel板大多數的文章違反9-1 因此Skyjazz其實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判, 當時我是建議不要開罰, 但要修改9-1. 不過Skyjazz是個很負責任的人, 他認為我們不能拖到新版9-1出來再作裁罰 因此他就先依照他對舊版9-1的理解去對葬儀社文進行判決. 然後很不幸的, 他判斷錯風向了. 我今天要跟大家講的是, 板規定的很細不一定不好 很細的板規其實是一把雙面刃, 他看似規範版友, 其實更規範版主 因為新板板規9-1, 會讓板主要判斷一個文章沒有Marvel點時, 要花很多時間去找資料 換言之, 板主不可以再憑感覺覺得"不夠訝異"就開罰, 板主要先作點功課 因此, 其實新板板規9-1, 是對板友們的一種保護 另外, 我先前希望板友可以講一下 新板板規跟舊板板規相比,新板規是"比較"不客觀或不嚴謹,還是更客觀更嚴謹。 是"比較"可以清楚的解釋何謂marvel,還是更模糊。 但是很少板友有將新舊板規作對比, 使本討論串失去功能, 且很占板面 因此此串討論串, 請不要再回文, 讓板面回歸乾淨 對於新舊板規的意見, 可以寫信給肥宅, 肥宅會在七天內進行回復 謝謝 -- 肥宅 (blizzard20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45.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5086459.A.A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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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新板規會在一週後試行, 會加上"上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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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成功者可以回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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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肥宅判決違反板規9-1 心有不服. 也可選擇用擲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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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解決. 肥宅會親自問濟公, 請問此文章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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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el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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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擲筊了嗎-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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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舊版規的部分,我認為定義嚴謹與否其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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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因為最後還是會回到版主/版友本身的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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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個人經驗而論 先把版規寫細不見得會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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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許版主們能有不一樣的創造與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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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有的能明確的就訂明白 不能的就寫明板主有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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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多嘮叨了 來去寫點故事貢獻marvel版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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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idnightwolf, 任何判決一定不能夠作到完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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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但肥宅想作的, 其實是要讓降低板主判決的主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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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仔細回去看板規9-1, 板主如要判決, 板主必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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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很多的舉證, 其實真的對板主來說, 要判違反9-1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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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起碼會比板主憑"感覺"去斷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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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說什麼判斷對錯風向,單純只是理解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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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理解的差異想縮小就由判例來折衝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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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比較傾向9-1這個條款由版友去判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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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篇文章有人說沒點的時候 就表示他能舉證出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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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證明這些東西並不是那麼的讓人驚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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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sky大以他個人經驗去處理該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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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個經驗不是人人都有 所以我認為可以回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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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需要另外做刪鎖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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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讓人"驚異"的事其時也牽涉到個人主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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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赤道住民頭一次見到雪肯定也會驚愕難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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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個經驗不算常見 對多數人來說也是mar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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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以說明現象 也順便幫大家科普一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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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象成因的理解因人而異 本來就無法脫離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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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能夠解釋文中現象那也是一種教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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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上 這類非惡意的無marvel點並不是版規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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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責罰對象 而是某些來亂 明顯無marvel點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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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類文章 其實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多半能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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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idnightwolf 回一句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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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舊版板規9-1沒有說善意的Marvel點薄弱文章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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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檢舉, 我們要不要辦?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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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惡意的不用責罰,所以才有文章刪除這個選項,至於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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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或比較明顯的則可以選擇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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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當事人不知那樣非marvel點 且態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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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當初考量需要保持彈性的地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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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濟公不給杯怎麼辦(40個笑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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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可從輕從寬 若是對方犯意堅決 我們也只好水桶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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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我說的在設計上留下版主詮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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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合購板的"仿品"板規訂法 那也很多模糊地帶蠻難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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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把能明確判訂的部分列在板規裡 之後陸續補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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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列一些明確有marvel點的 現在板規還是有點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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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重要的地方大家再努力看 能否有些較客觀的定義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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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問事 有人還是會以為跟問問題一樣..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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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些非問事的問題 問的時候會不會踩板龜就挺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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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也不一定要定太細 但大方向要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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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國語詞典的解釋 覺得太抽象太主觀了 爭議也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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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一直在比新舊版規哪個更"客觀"這點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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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加油了~ 自己定的規定自己擔責任~ 願打願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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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就那兩個人,兩個人的客觀跟一千多個人的客觀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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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更客觀?跟版友的客觀相比,版主的客觀也只是相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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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這也是很多人一直講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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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既然版主覺得舊版規如此不客觀,那我也尊重你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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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畢竟這舊版規也不是我訂的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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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4, , 61F
希望確實執行置底檢舉。我真的很想知道哪些人是無差格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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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笑)。酸民對作者的譏諷比文章弱marvel更讓我覺得閱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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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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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定嚴謹有其必要性 留太多裁量空間給版主就會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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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3:37, , 65F
人治 壓得住符合民意就沒事 但意見終究不會只有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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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8aJxfB (mar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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