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老婆不想搬到老公寓,求解

看板marriage作者 (hi)時間2年前 (2021/11/20 23:56), 2年前編輯推噓26(2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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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dog74 (陳冠希)》之銘言: : 婚後跟她在外面租房子,大樓的大套房 : 月租2萬,優點是有電梯、離捷運近 : 不知不覺租了6年,現在老母看不過去了 : 跟我討論叫我搬到老家(舊公寓) : 優點是房子大,有37坪! : 缺點是離捷運比現住地還遠8分鐘左右、無電梯 : 這間房子目前是租人,年底到期 : 老母說租約到後叫我去住,給她市價一半的錢就好(要給我哥的畢竟要公平),分期慢慢給不收利息 : 當我跟老婆說起此事,她一整個不爽,「畢竟女人的腿都是殘廢狀態」,樓梯這種東西好像是天敵一樣 : 其次是她都坐捷運上班,叫她多走8分鐘路不行,理由同上 : 再就是她很懶,不想搬家 步行 13~15 分鐘的路程大概是 1 km 出頭 換算步行距離約略從忠孝復興走到國父紀念館 你到現在還沒說樓層不過猜也知道一定是 4or5 樓 老實說如果真的是忠孝復興到國館 這種步行環境可能有部分人還勉強願意 其它的步行環境+高樓層公寓 這真的非常雷,更不用說其它附加狀況 ex:高跟鞋/生小孩等 : 但現在的套房11坪真他媽像鳥籠,想想就可悲,如今可以不用等繼承就提前享受房子有什麼不好? : 重點錢也不是她在給 : 如果要跟房客說不續,最少要月底前跟他說別人一個月緩衝期,所剩時間不多,該如何說服另一半? 我想思考重點在於取得這間房子的繼承權 37坪公寓按北市均價算它 1600~2000 之間 你用每月兩萬,本來就要付給房東的租金 取得未來繼承這間公寓的權利 表面上真的是賺到爆的選擇 但是要說服你太太,要從幾個點思考 1:你父母除了這間房沒有其他財產了嗎? 思考這件事很大逆不道 但是你去住這間房其實所為的就是房子的繼承權 因為從通勤觀點來說,這間房子並沒有比目前的小套房好 自然必須思考這件事 如果有,這間公寓給了你,其他的給你哥 不見得比較划算 2:你哥的反應,有些人是真的說不要就不要 但有些人並不是,面對上千萬的財產 十幾年前一個說不清楚的承諾,遵守的力道到哪邊 這很考驗人性 3:從你說的錢不是你太太在給 我想你們的錢是分開用的 換句話說這房子將來是你的她沒有份 為了一個十幾二十年後未必實現, 就算實現了也不屬於她的財產 這個說實在一點都不激勵人心 綜上所述,我會提出這樣的解套方案 1:取得房子的產權 我會跟媽媽說把房子過戶給我,並且立下書面協議 每月繳付兩萬的錢看是到媽媽的戶頭還是哥哥都行 看繳付幾年,甚至繳付到媽媽過世為止 去找專業的律師/會計師或者代書來操作這件事 多少要繳一些稅,這免不了 除了為了下面步驟 2 做鋪墊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把這間房 跟父母的其它遺產切開 2:私下承諾太太這間房未來可以自行裝潢 這樣看對太太有沒有吸引力 或者狠一點,未來三五年後直接脫手賣掉換新家 但這你就要面對跟家族的解釋 不過那時候因為房子在你名下,可操作性就強很多了 大家會覺得房子都在你名下了,只要你依照協議繼續付錢 其實不太會跟你計較 建議選在懷孕的時候做這件事,可以把阻力降到最低 老太太想到可以抱孫子,不會跟你543一句話~ 3:承諾太太只要她願意,可以每天上班來回坐 uber/taxi 看起來錢很多,其實每天來回車錢 140*22=3080 一個月才三千多,更何況不一定天天坐 也許住久了可以開發出 ubike 之類的解法 那又更賺了~ 有站對方的角度想,提出雙贏的規劃 才有可能說服對方 你吃肉她喝不到湯還要幫忙收拾殘局 誰會願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6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7423766.A.6F2.html ※ 編輯: jamo (114.34.162.240 臺灣), 11/21/2021 00:05:01

11/21 00:09, 2年前 , 1F
其實計程車錢算一下應該是划算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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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沒那麼遠啊 考量等紅綠燈過馬路的話 13~15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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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0:54, 2年前 , 3F
不太到1KM吧 要刻意走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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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愛走路的人來說,計程車是很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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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腳踏車或坐公車去捷運站也可以 下雨天坐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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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3:38, 2年前 , 6F
為什麼要故意忽略套房換成37坪大房的差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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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坪數變大因為那對太太來說完全沒有吸引力,若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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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也覺得很棒,願意為此放棄那些便利,那原原po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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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這麼苦惱,就是因為搬去公寓沒有一個優點是太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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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值得搬的,那些她都不在乎,她就是想要方便輕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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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算小一點也無妨,有的人的價值觀就這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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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很難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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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住過大的一陣子就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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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擠一個套房真的跟監獄沒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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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能這樣過六年就代表她可以接受小空間,有的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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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介意小,但介意不方便,不是所有的人都願意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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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點放棄方便,更何況女生考量的可能跟男生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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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這也是為什麼他無法說服老婆,因為他覺得搬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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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會比現在好,但對太太而言,搬過去會比現在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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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麼可能有共識,誰要越過越糟,對太太來說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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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越過越糟啊,那些對她來說所有的方便都消失,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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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她用不到的大跟虛無縹緲不知道會不會改變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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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4:19, 2年前 , 23F
怎麼可能,這個時間我只能從忠孝敦化走到頂好名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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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4:51, 2年前 , 24F
他可能是沒遇過說不要就不要,連自己爸媽照顧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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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我不要妳的房產不要妳的錢,我以後當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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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照顧妳。妳要給弟弟?隨便啊,反正我什麼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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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錢妳留著養老吧,以後不甘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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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6:27, 2年前 , 28F
對自己的手足 最好不要有想要賺到爆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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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不公平 每個人心裡都有把尺 不說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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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7:16, 2年前 , 30F
a了原原PO的ID,他曾因為還沒過端午,但氣溫飆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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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老婆就開冷氣就因此而生氣。試想搬到舊公寓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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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頂著烈日走了十幾分後再爬樓梯回家,想開個冷氣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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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一下,卻被老公罵浪費,是我也不要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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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7:45, 2年前 , 34F
原來原po是那位沒過端午開冷氣,就上網公審老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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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7:45, 2年前 , 35F
人,當時真是印象深刻,如此不意外啦,為他老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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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8:57, 2年前 , 36F
那個步行距離其實真的還好 但原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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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0:02, 2年前 , 37F
開冷氣也能不爽?有人願意跟他就結婚真的該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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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0:35, 2年前 , 38F
穿高跟鞋走15分鐘+至少三樓樓梯,只想說謝謝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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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0:35, 2年前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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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0:44, 2年前 , 40F
看完推文我覺得離婚比較快 蕩生又自私的人應該要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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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0:44, 2年前 , 41F
身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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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1:38, 2年前 , 42F
忠孝復興到國父紀念館的老公寓我也可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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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2:50, 2年前 , 43F
不覺得一個想省管理費的人會願意付多通勤的車錢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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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說是過戶需要繳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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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3:12, 2年前 ,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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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56, 2年前 , 46F
繼承根本不算誘因啊,一半的產權遲早都會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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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56, 2年前 , 47F
產權可以變成現金再變成其他形式,住進去就只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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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4:56, 2年前 , 48F
老公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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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5:56, 2年前 , 49F
兩人套房其實還好,我結婚到現在三年也住不到十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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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套房。但有小孩就還是要有較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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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6:00, 2年前 , 51F
他們就沒要小孩啊,所以空間誘因更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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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6:34, 2年前 , 52F
都是原原PO想要的,老婆以後可能就變祭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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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7:28, 2年前 , 53F
原來是不能開冷氣那篇 那我了解原po老婆為什麼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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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7:28, 2年前 , 54F
了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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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8:02, 2年前 , 55F
走路熱的要死回家還不準開冷氣誰要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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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36, 2年前 , 56F
真的快笑死 台女半毛租金沒出就只有音量最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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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38, 2年前 , 57F
笑死他前文有說他老婆有出一半房租含水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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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6:47, 2年前 , 58F
jamo大給的建議很務實,不過要跟長輩白紙黑字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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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6:47, 2年前 , 59F
楚,只能說看人啦,有些人很直接有些怕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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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6, 2年前 , 60F
除了步行距離,小空間換到大空間也要考慮打掃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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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6, 2年前 , 61F
付出的時間跟心力啊,雖然不清楚他們的家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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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6, 2年前 , 62F
但這或許也會是太太不想搬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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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27, 2年前 , 63F
改變都有成本,租過房子的都能體會搬家多讓人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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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27, 2年前 , 64F
,重點是租金也沒變便宜,這是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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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2:59, 2年前 , 65F
你真的計畫通欸
11/23 22:59, 65F

11/24 20:36, 2年前 , 66F
11坪套房兩個人住其實算蠻大的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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