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地價稅其實省沒多少,
反而政府提供的生育及育兒補助會有差別的,
大部分會限制設籍滿一年,或要求夫妻設籍同一縣巿。
單看你們對生育有無計畫,以及兩個縣巿補助何者優?
如果有育兒計畫,建議戶籍地設在實際的居住地為佳。
若短期沒有計畫,也有做防護措施,
則讓她遷去自已的房子的戶籍地為宜。
基本上戶籍在那,你的父母根本沒有必要知道,
如果連戶籍設在那都要介入,那就有點可怕了。
※ 引述《yenshingreal (yenshingreal)》之銘言:
: 我和我老婆在婚前各自有房子,結婚後,她遷到我戶籍下,也因為這樣,她房子的地價稅
: 可能會增加(因某些因素她爸媽無法遷到她戶籍下),她希望可以遷回去原戶籍,才不會多
: 繳地價稅,但也顧慮到遷回原戶籍,我爸媽會有意見,想請問版上大大們有沒有類似的狀
: 況可以分享建議?
: 另外,她原戶籍遷到我戶籍下,對她的房產有無影響?算是空屋嗎?(對於這點,我老婆感到
: 沒安全感,自己的戶籍不在自己的房子下,擔心房子被...)
: 我目前想到的解決方法大概有:
: 1.和爸媽溝通,讓我老婆遷回原戶籍地
: 2.維持在我戶籍下,增加的地價稅金我幫她繳(房貸每月已幫她出一半了)
: 3.客觀分析,遷不遷戶籍的影響有哪些?(例如:高雄、台南生育補助津貼可能不同,其他
: 托育補助...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23.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4093268.A.9F8.html
推
10/13 10:52,
2年前
, 1F
10/13 10:52, 1F
→
10/13 17:52,
2年前
, 2F
10/13 17:52, 2F
→
10/13 17:53,
2年前
, 3F
10/13 17:53, 3F
→
10/14 09:46,
2年前
, 4F
10/14 09:46, 4F
推
10/15 08:31,
2年前
, 5F
10/15 08:31, 5F
→
10/16 09:20,
2年前
, 6F
10/16 09:20, 6F
→
10/16 12:10,
2年前
, 7F
10/16 12:10, 7F
→
10/16 12:10,
2年前
, 8F
10/16 12:10,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