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禁自刪文及刪除推噓文
這篇文章很長,所以我先說結論。
結論是:之後如果有發生刪除推噓文被刪掉的違規狀況,
我會把「推噓文被刪」之前的版本備份在精華區當中,做為違規紀錄佐證。
目前我已經把 6/11 之後推噓文被刪的文章都用a的方式收在精華區同一串中
(精華區z-3-6)
總共收錄以下這幾篇公告的違規事項。
#1R7ScLK2 m 6/11 sandra80032 □ [公告] xoxo2017 禁言44天+退文
#1R8bUf-d m31 6/14 sandra80032 □ [公告] ordonez 禁言44天+退文
#1RAx9WWw m 6/21 sandra80032 □ [公告] fly763092禁言44天+退文及全串禁回
#1REAwJuC m 7/01 sandra80032 □ [公告] toyland、kikilala128 禁言及退文
#1RHED76F !89 7/11 sandra80032 □ [公告] rainlingQ 禁言30天+退文
#1RHo3Te3 m 7/12 sandra80032 □ [公告] SCEW禁言58天+退文
#1RHz3RNp m 7/13 sandra80032 □ [公告] zaxbbc 禁言44天+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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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納悶;欸為什麼只有推噓文被刪的有備份呢?
其他那些修文章的為什麼不用?
這就是我這篇文章接下來要談的。
其實我一直到現在才談這個話題,是因為我覺得剛投完票的節骨眼上不是很適合。
禁自刪這個議題討論很熱烈,投票很踴躍,投出來的結果當然不可能大家都滿意,
因為參與的人很多,失望的人當然也會很多。
有些人在一開始時可能還沒從失望或震驚中恢復過來。
如果在那個時候談我自己的看法,可能會引起一些情緒,
所以當時我只公告作法,沒有談太多我自己的看法。
其實我自己一開始對於這個議題並沒有特別的偏好,禁也好,不禁也好,都可以。
也就是因為我沒有特別的偏好才想說開放讓大家來討論及投票。
不過在一個多月的討論期結束之後,其實我變得比較傾向反方(反方=覺得沒必要禁)
( 不知道討論期的人可以參見 #1QOOx94- )
傾向反方的原因也沒甚麼特別,
就只是我看完兩方的意見之後,覺得反方的意見比較能說服我。
但正方說的一些理由也是蠻有道理。
我當時猜測大概會五五波吧,我還曾經傷腦筋到時候 51% : 49% 時會不會暴動 XD
但第一階段的開票結果是 75% : 25% , 正方幾乎可以說是壓倒性的勝利,差距很大。
雖然讓我有點意外,但這樣的結果也是有跡可循。
因為差不多在3~4月份的時候,
當時文章發了不久就刪掉的風氣越來越盛行,甚至連卡卡獸都召喚出來。
https://i.imgur.com/95e1lYl.png
像這樣每天進板一個畫面裡有一半文章被刪除是家常便飯,
如果是被噓文而刪除,那還算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有些文章被推到爆,也突然就刪了,令人一頭霧水。
像圖中那篇被推到爆的文章,我現在忘記標題名稱了,
我印象中是一篇閒聊交流文,大家在底下聊得很開心,沒啥人噓,就突然刪掉了。
感覺就是來找人聊天,滿意了就刪。
當板友抱怨這種狀況時,我其實也很難替這一類的人辯護,說他們刪得很合理。
所以第一階段開票結果,也算是反應了當時的氛圍。
後來第二階段,是訂執行的做法,決定要硬性還是軟性禁止。
同時也是為了選出第二方案,做為「萬一上級單位不同意硬性」的備案。
開票結果就是「硬性禁自刪」高票當選,備案是「禁言180天」。
由於申請硬性禁自刪大概花了一週時間,這段過渡時間就先用備案做管理。
有人會問: 乖乖等申請通過就好了,那幾天過渡期幹嘛還要用備案管理?
那段過渡期被禁180天的很倒楣耶。
主要是因為「我不能確定申請會不會過,且我也不能確定要等多久。」
萬一要等一個月才有結果怎麼辦? 這一個月期間等於沒有管理。
萬一等到最後,結果申請不過,是不是又要被罵不知道在拖甚麼?
為什麼不早點先上備案?
不過,還好小組長和群組長很快就同意了,所以過渡期只有實施幾天而已,
之後系統就拿掉刪文選項了。
備案的階段性任務達成,功成身退,再也沒有人因為這樣被禁言180天了。
另外一個大家常問的問題,就是關於「修文」。
我其實在第二階段開票後的公告最後一段裡就有說,禁刪文但沒有禁編輯文章。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26787497.A.3A7.html
畢竟一直以來我們討論的議題都是要不要禁刪文。
那有些人很聰明會說:「修文不就好了?」
是啊,修文就好了,我也不懂為啥90%的人連推噓文通通都刪光,吃一次退文。
只有極少數人會乖乖把推噓文留下。
對了說到退文,有些人可能覺得現在禁言30或44天不痛不癢,
但其實「退文」在某方面來說比禁言180天還嚴重,
因為退文會影響在其他板發言的權限,被退兩次就幾乎等於無法在各大熱門板發言了。
要等180天以後才能請帳號部取消退文。所以我並不覺得這樣的罰則算輕。
「修文的人也應該要罰吧!?」
目前就是照板規罰。
修完後的文章有違反板規,該禁言就禁言,該退文就退文,該記警告就警告。
有哪個人違規而沒被罰到嗎?
如果真的有人可以修到一點板規都沒觸犯,那我也沒有理由罰人家啊。
有人覺得「雖有罰但罰太輕」、或是覺得這樣會讓鑽漏洞的空間。
板規要修之類的。
板規不是不能修,可是我一直在想,「重罰修文」的正當理由又是甚麼呢?
害大家來不及看到原汁原味的文章? 這不是合理的懲罰理由吧 XD
回顧禁自刪的原因,我們之所以禁自刪,
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不想讓推噓文的意見付之一炬,
很多時候推噓文的意見比文章本身還精彩豐富,作者一個不爽就刪掉不見很可惜。
至於文章的作者,他有編輯自己文章內文的權力。他要改寫他的文章,那是他的事。
這次投票的結果是「禁止自刪」,但不代表可以擴大解讀為「修文也要禁止或懲罰」
這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不能直接比照辦理。
「難道對於那些耍小聰明修文鑽漏洞的人就沒甚麼辦法了嗎?」
前面已經說過,板規可以修,可以針對所謂「修文鑽漏洞」的人去制定規範。
但在訂這個規範會面臨兩個問題,第一就是怎樣定義「修文鑽漏洞」?
這勢必要訂一個公平的客觀標準,例如「修改70%以上的內容視為變相自刪」
但這又引出第二個問題,板主要如何執法? 我真的要去算那70%嗎?
如果我不能落實執法,這也會造成不公平。
當然板規也可以用一句話:「板主主觀認定,說你變相自刪,你就是變相自刪」
但我用肚臍想也知道這絕對被罵到爆 XD
而且有些人比我還像板主,比我還會認定,我怎麼敢自己認定呢
所以,在還沒有辦法訂出公平且可執行的規範之前,
就是用現行的板規處理,而完全符合現行板規的就是pass不用罰。
不過,目前有個不錯的方法,也許可以「稍微」改善一點這種狀況
就是「刪除推噓文的違規文章會被板主備份原版在精華區」
(如本文一開始所說的,這邊不再重複)
這個靈感是來自於前面幾篇公告大家的熱烈建議,
我覺得這個建議蠻好的,執行起來也不算困難,而且也有正當的理由。
理由就是:
1. 你刪除人家的推噓文,我要備份起來做為違規證據。
2. 當初推噓文的人想找回自己的留言也可以去精華區找,不是被作者刪了就消失了。
雖然大家的建議我並沒有100%完全採用,只有採用了一部份。
原本大家是希望直接備份在公告中,
但我不想備份在公告中,因為原文+推文通常很長...這樣我公告會寫太長了...
而且我要手動複製貼上有點痛苦... 直接複製貼上在精華區比較快、也比較不會出錯
(色碼錯亂、漏貼某幾行之類的)
以上說明。
**7/16 補充說明:
「這樣跟禁自刪之前有甚麼差異?」、「自刪還是一樣泛濫吧」
這我一定要說明,有很大的差異!!
實施之後,自刪文少了非常多...
可惜我沒紀錄3~4月份的資料,要不然拿出數字會更嚇人。
禁自刪前,板上每天大約5~7篇自刪文,一週大約三四十篇,每月都是百篇起跳的。
禁自刪後,6月份清空文章的狀況總共只有9篇,
7月份還沒過完,但我預估大約20篇上下吧。
禁自刪前後顯著減少非常多。
只是以前自刪大家比較不會發現,現在會上公告,
才會有「自刪還是一樣多」的印象。
==============
我知道這也許不能說服所有人接受,這很正常。
也許你有更好的理念或實施方案,可是你覺得我都聽不進去(?)
怎麼辦呢? 歡迎來選板主,你就可以放手施展你的抱負。
我這不是在放大絕,我是認真的。
多一個人可以討論商量,總好過我一個人在那邊想破頭。
本板還懸缺兩位板主 T_T
再過幾天我也要做滿半年了,我該不會要孤單到明年吧。
板主VS板友之間的討論,和板主群之間的討論,還是有區別的。
板友給的建議大多天馬行空也不需要考慮執行面,
但板主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怎麼執行、有沒有辦法公平、會不會收到一堆站內信申訴...
我年初剛當板主的時候總是為了人身攻擊的判決傷透腦筋,打公告都要寫很久。
我老公在旁邊看到了就說:「改板規啊,吵架就全桶啊,簡單啦!」
我說:「婚姻板哪篇不吵架?你來桶看看」
我老公:「才不要!」 (逃走)
他自己當別板板主時也是處理人身攻擊煩得要死,哪有在全桶的,
卸下板主時就很會講幹話了XDD
這就是所謂換了位置換了腦袋嗎 (嗯!?)
啊不小心說太多了。
對了,偷偷告訴各位,當板主有很多特權,
比如說可以拋議題、辦投票、修板規、重罰你想懲罰的人,超棒的,快點來參選!
參選傳送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23970627.A.C57.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36.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1589716.A.5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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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有說沒人參選,就會一直延長喔!
欸原來大家以為已經截止了嗎!? 那我要修一下那一篇文章。
注意事項:1. 若達徵選期限後仍未有兩人以上參選,
則板主徵選時間延長至有第二人參選為止。
※ 編輯: sandra80032 (123.110.136.196), 07/15/2018 01: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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