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房子該掛誰的名字?
多年前外婆過世時,留下了一塊田地,民國80年左右,市價約五百萬。
兄弟姊妹談好(都是老一輩的),都由男生繼承,女生都直接放棄,不收一分錢。就在
兄弟姊妹都交出印鑑時,本來講好三兄弟平分的房地,最後都由大舅繼承,他的理由
是最後這個房地,暫時由他「保管」幾年,等到時機好時,再賣掉三兄弟平分。
這跟本案子的男方父親先掛名,有沒有似曾成相似的感覺?
當然三個舅舅因此都很不愉快,但為了親戚關係的和諧,最後並沒有告上法院,想等著
大舅有天處理這個房子。等著、等著15年過去了,大舅有天忽然就這樣過世了,兩個表
哥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將這個房地賣掉。而所得的錢,當然是沒有兩個舅舅的份。
從原PO的狀態,去爭取掛名已經不可能,甚至連1/3都不行的情況下,又不想因此離婚,
給公公掛名是絕對不可行,底線可能就是給老公掛名,起碼還有一些處理的可能性。就
是我會建議在買了房子之後,也就是代書辦完房屋貸款的六百萬。帶著老公一起去地政
事務所,設定抵押給女方五百萬。
當然這個房子現在是沒有價值600+500=1100萬,只是改天要賣時,沒有女方同意,這個
房子是不可能被賣掉。就算夫妻兩都清房貸,女生這個算二胎抵押,也還是存在,可以
主張男方即使賣屋,也要分給他一半的錢,不然就無法過戶。不知道各位,覺得這個方
式如何?有何優缺點?
※ 引述《bbcer ()》之銘言:
: 本文在說我的大學同學,
: 結婚年多的夫妻,原本租房,終於看了對眼的小公寓,
: 但為了該掛誰的名字,起了爭執,吵到快離婚,
: 問題大概是這樣的,先不考慮貸款成數什麼的問題:
: 900W的公寓,男方父母會要先幫忙出300W,
: 餘600W+利息再由雙薪夫妻雙方負擔慢慢還,
: 但男方父母要求要先掛男方父親的名字,但男方還有個弟弟
: 要等到幾年後,再過戶給夫妻,
: 理由很簡單,男方出300W+300W,女方最多只出300W,男生出比較多,
: 男生一再保証,以後父母絕對不會把房子給自己弟弟,
: 女生則認為,至少也要掛男一半,女一半,
: 因為自己婚姻生活,工作要顧,小孩要顧,夫妻共同生活,
: 很多費用都是共同承擔,房貸也是共同承擔,
: 根據女生說法,男方父母的說法,好像在用房子綁住媳婦,
: 會不會到了最後,用多年的人生付房貸,
: 最後卻便宜了男方的弟弟,或只給男方,而不給女方,
: 男生覺得,自己的父母先出錢,不會害自己,到時候一定沒問題的,
: 兩個原本好好的,為了這件事,吵到快離婚,何苦來由?
: 各位覺得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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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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