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話題] 婆和雙和不分

看板lesbian作者 (被盜到無感)時間9年前 (2015/03/17 00:05), 9年前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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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啊, 我有一點小疑惑 不想在原po文末一長串的"推"裡太突兀 就另回文了 原po絕大多數的地方我都很同意 所以我只節錄少部分 希望沒有因為節錄而有什麼誤解   :  首先,想說的是, : :  原PO妳自己都說了會有人因為「是雙而不敢跟妳在一起」, :  我覺得──說自己是婆的雙,並沒有不對。 : :  因為這一切的源頭都必須歸咎於, :  圈子裡對於雙性戀的歧視/誤解/成見/排擠。 : :  妳能說她是欺騙嗎?騙你的感情? : :  如果真要騙感情還跟妳在一起這麼久? :  難道「那時間」發生的一切, :  就只因為她愛上了一個男人便在妳眼中都不算數了嗎? 我打個比方喔, 只是比方! 這個社會都"妖魔化"基改黃豆 所以--- 每一顆基改黃豆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 就沒有什麼不對嗎? 我的意思不是要每一個人都要跟這世界上其他所有人坦承這個"隱私" 畢竟這是私領域的事, 大家都沒有義務要去滿足"跟自己無關的人"對自己的好奇/關心 但 女朋友也是"跟自己無關的人"嗎? 請不要告訴我, "這是怕他擔心, 一個善意的謊言!" 剝奪了別人的選擇, 真的對嗎? 我現在在說的是"隱瞞"或"誤導" 我個人覺得 用 "你不知道的時候, 你不是過得很幸福嗎?" 來說 "不讓我知道是對的" 有點怪 :  就算因為不一樣的原因,比如家裡逼迫、比如看對眼了, :  她愛上了一個男人──那‧又‧如‧何? 這些都跟性向沒什麼關係(異性戀也不乏家裡逼迫) 只是我也一直不懂, 逼迫是:你媽拿槍指著你的頭, 說"你不跟那個人結婚我就把你砰了" 這樣? 如果只是催(我沒有說催就壓力不大) 分手去結婚, 不就是一種權衡? ["符合父母的期待"+"父母開心"+....大於"你"+"你們的愛情"] 這樣的話, 不用問我就知道: 你和他媽掉進河裡, 他會救誰了 愛上誰的那一霎那, 如果不是正在一個關係裡, 或上一秒鐘剛跟另一個人分手 我想誰都不會有意見(恐x除外) 原po的"又‧如‧何"都剛好不是這幾種情況.....吧?那我就沒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5.168.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26521900.A.0E6.html ※ 編輯: lichen2239 (59.105.168.113), 03/17/2015 00:06:21 ※ 編輯: lichen2239 (59.105.168.113), 03/17/2015 00:08:08

03/17 00:15, , 1F
純粹想推「信賴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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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手)單性戀都會跟另一半報告自己過去跟多少人,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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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上過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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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2:45, , 4F
我自己是會啦, 尤其是上床這一部分, 互相就...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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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申裝了ADSL有個底,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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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8:30, , 6F
不同看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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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如果真的平等看待,就不會有要不要說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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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5:38, , 8F
發生。如果真的沒有污名,那麼我想雙也會很願意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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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呈現自我出現,而不是要考量要不要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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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5:41, , 10F
而對方也不會有所謂要選同、雙的考量出現。
03/17 15:41,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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