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遺產贈與的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軟蛋頭)時間1月前 (2024/03/16 16:54),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3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想請教一下各位大神 : 不知道從哪邊得知到一個資訊 : 如果今天你手上的房子貸款沒有繳完 : 當你把他當遺產給自己的小孩的時候 : 剩餘的貸款和公告現值 是以哪個為高為基準點作為房子的成本 : 大概會有以下3個好處 : 1. : 如果房價1000萬 : 貸款8成都沒繳 : 遺產過戶的時候 會等於1000-800-244=負數 : 所以不用繳交遺產稅 : 2. : 就算公告現值是300萬 : 但會以貸款剩餘額度為準 : 所以你的房子要賣1000萬的話 只要算800為取得成本即可 : 3. : 如果房子增值,只要無限轉增貸 : 假設漲到2000萬,貸1600萬 : 子孫繼承後的取得成本會以1600萬來算 : 則可以規避掉原始入手1000變成1600萬的成本計算差額的增值稅 : 所以得出的結論是 房子要給小孩繼承 : 只要無限轉貸 貸款成數越高 到時候繼承稅不用繳 : 房價的成本價也可以無限拉高 : 這個說法到底有依據還是我朋友在胡扯? : 我怎麼記得大家都說是要依照公告現值當作房價成本 : 有這種依照剩餘貸款額度當成本的說法嗎? 這個案例查一下就知道了 有民眾的老爸,在107年1月1日 買了一間房屋 112年5月1日,老爸過世繼承完畢 後因為老爸的貸款無力負擔償還 在112年9月30日以900萬出售 出售時,當年的房屋+土地評定現值是400萬 貸款還有700萬 問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 400萬首先要先用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還原 400X107.5=430萬,當作新的成本 700萬的貸款扣去評定現值,等於出現300萬的額外負擔 還有一個法定的3%移轉成本=900X0.03=的27萬 全部獲利=900-430-300-27=143萬 自107年1月1日到112年9月30日 持有期間併計 適用20%的稅率 143X0.2=28.6萬 大概是這樣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1.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0579243.A.AC5.html

03/16 17:27, 1月前 , 1F
03/16 17:27, 1F

03/16 18:00, 1月前 , 2F
請問這個案例中400萬公告地價的意思嗎?
03/16 18:00, 2F

03/16 18:00, 1月前 , 3F
請問300萬,約等於現階段的貸款700萬減去公告地價400萬,
03/16 18:00, 3F

03/16 18:00, 1月前 , 4F
的意思?
03/16 18:00, 4F

03/16 18:21, 1月前 , 5F
是的,貸款餘額扣掉現在的房屋+土地現值,是差額負
03/16 18:21, 5F

03/16 18:21, 1月前 , 6F
擔,也是成本
03/16 18:21, 6F

03/16 19:01, 1月前 , 7F
謝謝,再請教遺產稅,和買賣所產生的房地合一稅,也是在同
03/16 19:01, 7F

03/16 19:01, 1月前 , 8F
一個基礎上課稅嗎?因為原Po問的是遺產稅,而J大你回答的
03/16 19:01, 8F

03/16 19:01, 1月前 , 9F
卻是房地合一稅. 請教只要有轉手,課的稅是一樣的,這樣的
03/16 19:01, 9F

03/16 19:01, 1月前 , 10F
意思嗎?
03/16 19:01, 10F
文章代碼(AID): #1bzLuhh5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bzLuhh5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