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地上權的可購買性
我個人就是在南部買地上權透天的
可查詢前文,已經入住且完成重購退稅
當初購買的契機是因為原本2大2小住在
大樓3房,意外懷了雙胞胎,6口之家勢必
要換成透天厝才夠。
就這麼剛好這案子完全符合我們的期望:
一樓客餐廳、門前停車、3樓半共5房、
位置在國小及國中旁邊,走路5分鐘可到
200公尺有市場,未來的行政區也在旁邊
總價不到850萬,當時同樣產品至少要1300萬,可能地點位置還更差。
決定的主要原因是,賣掉3房大樓可以無痛換透天,少了500萬的貸款對家庭來說輕鬆非常多。
再加上位置非常好,我們往生後孩子整理一番也是可以出租。價錢不好就不要賣
至於地租一個月不到2000元,大概跟大樓管理費差不多。
貸款部分建商都會找好來,根本不用我們煩惱,利率也不會太差。
反正你也不要有後代,還不用煩惱怎麼處理遺產,地上權最適合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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