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事故屋轉一手後就不用告知?已刪文
※ 引述《abc1689217 (臥)》之銘言:
: 以下是從永慶的房仲那邊聽到的:雖然屋主有義務要告知房子是否為事故屋,但從第二
手
: 始就不再有這個義務。
: 請問上述說法正確嗎?
: 若正確,那要如何防範買到事故屋?
記得沒錯的話
要精準地講
沒有「主動告知」的義務
但是買方的人問起
對方還是有「告知的義務」
記得十年前有查過相關規定
不知道現在改了沒
不管對方有沒有告知
反正就在簽約書上註明不是事故屋的保證
這樣對於以後應問題才比較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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