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費者控訴信義房屋未獲授權就降價偷賣
連結: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57781313307.html
內文:
消費者控訴信義房屋未獲授權就降價偷賣
2021-10-08 20:11
好房網News記者李國治/報導
沒有屋主授權,就是不能亂賣人家房子,日前的好房網TV《買房賣房真相大追擊》
節目,就追擊了2017年期間信義房屋經紀人與客戶解約後,不但仍在網上刊登廣告,甚至
擅改價格的事件。 這則新聞一直到受害屋主李小姐今年一月底在臉書社團上發文,並投書
媒體後才被公諸於眾,陳小姐在媒體現「聲」痛批信義房屋 : 「我都說不給你賣了,
你為什麼po我的(物件上去)?還po這個價格?」這段錄音在《買房賣房真相大追擊》節目
上原音重現後,主持人剖析了信義房屋在這起偷賣房子事件中運用的手法,並呼籲屋主 :
「找大品牌賣,小心信任帶來被詐騙!」 信義房屋出示的委託契約,委託人簽名部分的
字跡和李小姐手上的影本有出入。
https://reurl.cc/V5vGbZ
節目主持人根據自由時報與匯流新聞網等媒體今年初的報導,整理了李小姐房子被
偷賣事件關鍵歷程。李小姐位在新北市土城區的房子2017年時曾委託信義房屋銷售,售價
2900萬,2020年初雖然找到買家,收了訂金,但因該買方稱遇上詐騙而無法履約,導致
交易白忙一場。雖然沒收了買方訂金,但李小姐認為信義房屋沒有督促對方履約,還要她
先過戶,因此與信義房屋簽訂協議書,不同意信義房屋繼續賣她的房子。
與信義房屋解約後,李小姐繼續委託其他房屋仲介公司經紀人銷售房子,委託價調整
為2880萬元,但是其他房屋公司經紀人告訴她,奇怪,都有客人出價,但是價格都在2500
萬上下,低得誇張,而且還有客戶抱怨,同一個物件,信義房屋的價格為什麼比他們低
? 李小姐聽了心頭一驚,馬上上網去查,赫然發現是信義房屋未經她同意,擅自在信義
房屋官網與樂屋網平台上銷售她的房子,更離譜的是還自行把價格調整為2798 萬元。這時
,都已經是2020年11月了,她的房子被偷賣多久了?她立刻打電話給信義房屋責問經紀人
。李小姐在匯流新聞網的影音訪談裡說 :「我跟他說,都不給你賣了,你為什麼po我的
?還給我po這個價格?」、「這(房子)是我的產權,你就是不能亂賣我的房子!」
由於正隔壁鄰居的房子也委託信義房屋出售,李小姐提出她的質疑 : 「他們(信義
房屋)是不是用我的房子去洗隔壁屋主的價格?或是不爽我不給他們賣,說我的房子有問題
?萬一我都不知道,我的房子不就一直都賣不掉了?」她在臉書社團的貼文中寫道 :
「當初已經終止委託,而且鑰匙都收回來了,他是要怎麼帶看?」當天,信義房屋在接到
李小姐的質問電話二、三分鐘後,立刻就讓物件從網路上下架了。
雖然信義房屋火速讓物件下架,但李小姐仍然非常不滿,在自由時報的採訪裡,她
直言信義房屋根本在擾亂房價,害她失去成交機會,且她明明已將鑰匙收回了,信義房屋
到底是如何帶人看房的?又是如何出示資料攬客的?另外,信義房屋是否涉嫌偽造文書、
侵犯個資及侵入住宅? 將近一個月後,信義房屋邀李小姐到該公司總部談和解,過程中
塞了個紅包給她,希望和解,但完全沒有道歉,李小姐感受不到該公司的誠意,對信義
房屋這樣的處理方式非常不滿意。
針對李小姐的質疑,信義房屋逐項提出說明,李小姐也一一提出證據反駁。其中,
信義房屋認為雙方解除的是前一次的買賣契約,而非先前與李小姐簽的委託契約,但李
小姐大膽質疑信義房屋提出的那份委託契約裡其簽名字跡、用印均與她手上的影本有出入
。節目中主持人也將兩者拿出來放大比較,讓觀眾自行比對有沒有問題?此外,李小姐說
109年2月向信義房屋表明不再委託其銷售後即已收回房屋鑰匙,信義房屋當時已交還鑰匙
,還提供解除買賣合約的文件,所以真正的事實就是信義房屋以欺瞞的方式、不實的價格
招攬購屋民眾看屋。
接著,針對信義房屋回應稱賣方(指李小姐)委託銷售時即已同意用2798萬元對外廣告
銷售,李小姐也提供當初以2900萬元簽的買賣委託書打臉信義房屋,還追加爆料說,先前
在信義房屋總部協商時,已經要求該公司提供包括「同意以2798萬元對外銷售」在內的
委託契約,獲得的回覆是皆已銷毀,因此李小姐說,就算有,信義房屋也不敢拿出來自打
嘴巴。
未經客戶同意就竄改客戶委託價,在一般仲介公司是很大的禁忌,難以想像的是去年
6月就曾有律師向媒體投書,指訴前信義房屋資深經紀人長期偽造客戶文書,更改委託價。
經媒體追蹤調查,該事件的屋主與信義房屋簽訂一般委託書,約定的價格是4190萬元,
後來信義房屋經紀人卻在未經屋主同意情況下,將委託價格更改為「最低3875萬元以上」
。據媒體報導,在偵察庭中,經紀人還爆料說 : 「降價售屋是因循信義房屋之慣例。」
未簽立委託銷售契約就賣房子,明明白白違反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該條例
第21條第1項明定,「經紀業與委託人簽定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如果
違反,則可依據第29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李小姐說 : 「他真的
在玩我.....我超不舒服!」她雖然生氣,卻也先沈澱一段時間,覺得自己真的有理,才
決定把事情公開。李小姐表示,她被信義房屋經紀人騙得很慘,信義房屋必須賠償,也
必須承認錯誤,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主持人最後仍苦口婆心提醒,小心因為信任
而帶來被詐騙的後果,不要以為大品牌就不會騙人。
心得:
查了一下 版上沒人PO這新聞過~
其實我蠻好奇這李小姐後來到底是接受信義總公司的搓湯圓?還是讓法院去認證呢?
我也很好奇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1條第1項明定,「經紀業與委託人簽定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這種新聞只有好房網敢報? 其它各媒體怎都找不到這相關新聞?
我看板上很多永慶黑嘛
無聊看到一篇永慶黑的新聞 我也來PO一篇信義黑的新聞來平衡一下報導好了
--
https://lihi.one/MPt7A
Amazing Grace, How sweet the sound
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am found
T'was blind but now I see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90.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7902273.A.2C4.html
※ 編輯: Fujiwarano (1.161.90.131 臺灣), 11/26/2021 12:56:14
→
11/26 12:57,
2年前
, 1F
11/26 12:57, 1F
→
11/26 12:58,
2年前
, 2F
11/26 12:58, 2F
推
11/26 13:05,
2年前
, 3F
11/26 13:05, 3F
他沒有給信義委託中 你覺得信義故意網路刊登 還開比同業低的開價是想做啥?
→
11/26 13:05,
2年前
, 4F
11/26 13:05, 4F
其實造成什麼結果 新聞內容也告訴你了
有客人出價,但是價格都在2500萬上下,低得誇張,而且還有客戶抱怨,同一個物件,
信義房屋的價格為什麼比他們低?
推
11/26 13:12,
2年前
, 5F
11/26 13:12, 5F
→
11/26 13:12,
2年前
, 6F
11/26 13:12, 6F
有什麼好處? 很簡單的邏輯阿 A物件算假物件釣魚
然後帶去B物件成交 有接隔壁的不就版上常常在講的 打電話過去房仲都說賣掉了然後介紹別間
不就同樣手法?
弄爛A物件讓同業客戶都出不會成交的價格 然後讓自己經手的B物件成交
→
11/26 13:12,
2年前
, 7F
11/26 13:12, 7F
推
11/26 13:12,
2年前
, 8F
11/26 13:12, 8F
推
11/26 13:16,
2年前
, 9F
11/26 13:16, 9F
你最愛最相信的匯流新聞網也曾經報導過喔 要不要在回匯流去查查看是不是變404了?
推
11/26 13:20,
2年前
, 10F
11/26 13:20, 10F
https://cnews.com.tw/129210205a01/ 好啦 這時候是不是又要改口說匯流網新聞看看就好?
→
11/26 13:20,
2年前
, 11F
11/26 13:20, 11F
→
11/26 13:30,
2年前
, 12F
11/26 13:30, 12F
我支持房版所有板眾實名制 不然通通都是仲仲 全部一起退出home-sale
噓
11/26 13:35,
2年前
, 13F
11/26 13:35, 13F
→
11/26 13:36,
2年前
, 14F
11/26 13:36, 14F
https://lihi1.com/ll4Qc
大概跟大家都知道信義會花錢下架新聞87%像吧
噓
11/26 13:37,
2年前
, 15F
11/26 13:37, 15F
→
11/26 13:37,
2年前
, 16F
11/26 13:37, 16F
可能連時代力量邱委員也是永慶打手吧(兩手一攤)
噓
11/26 13:46,
2年前
, 17F
11/26 13:46, 17F
就有人喜歡戳永慶 陪他戳阿 不然怎麼辦?
→
11/26 13:47,
2年前
, 18F
11/26 13:47, 18F
噓
11/26 13:52,
2年前
, 19F
11/26 13:52, 19F
沒人PO阿 板規是90天內新聞可以PO 所以呢? 要去找今天發的新聞才能PO?
噓
11/26 13:54,
2年前
, 20F
11/26 13:54, 20F
→
11/26 13:54,
2年前
, 21F
11/26 13:54, 21F
有阿 我不就示範給你看我是一般人?
→
11/26 13:58,
2年前
, 22F
11/26 13:58, 22F
→
11/26 13:58,
2年前
, 23F
11/26 13:58, 23F
我啥時說過永慶0糾紛了? 不用造一個帽子讓我戴
※ 編輯: Fujiwarano (1.161.90.131 臺灣), 11/26/2021 14:00:18
→
11/26 14:27,
2年前
, 24F
11/26 14:27, 24F
推
11/26 16:36,
2年前
, 25F
11/26 16:36, 25F
→
11/26 16:36,
2年前
, 26F
11/26 16:36, 26F
→
11/26 16:36,
2年前
, 27F
11/26 16:36, 27F
推
11/26 16:54,
2年前
, 28F
11/26 16:54, 28F
推
11/26 17:02,
2年前
, 29F
11/26 17:02, 29F
→
11/26 17:02,
2年前
, 30F
11/26 17:02, 30F
→
11/27 12:25,
2年前
, 31F
11/27 12:25, 31F
推
11/27 12:50,
2年前
, 32F
11/27 12:50, 32F
→
11/27 12:50,
2年前
, 33F
11/27 12:50, 33F
推
11/27 13:20,
2年前
, 34F
11/27 13:20, 34F
→
11/27 13:20,
2年前
, 35F
11/27 13:20, 35F
→
11/27 14:04,
2年前
, 36F
11/27 14:04, 36F
→
11/27 14:04,
2年前
, 37F
11/27 14:04, 37F
→
11/27 14:39,
2年前
, 38F
11/27 14:39, 38F
→
11/27 16:43,
2年前
, 39F
11/27 16:43, 39F
→
11/27 16:44,
2年前
, 40F
11/27 16:44, 40F
噓
11/28 23:25,
2年前
, 41F
11/28 23:25, 41F
→
11/28 23:25,
2年前
, 42F
11/28 23:25, 4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