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婚前登記

看板home-sale作者 (哥吉拉)時間4年前 (2020/04/10 15:29), 編輯推噓7(7019)
留言26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原文恕刪 看了很多推文,覺得有必要出來澄清一下風氣 很多推文的人可能還沒結過婚 所以會主張婚前婚後要算得清清楚楚 老實說,這是有困難的事 主要還是看社會風氣 歐美這樣搞或許有可能 台灣...我看目前還不是這樣的社會共識 硬要搞,只是弄得很難看 所以怎麼辦? 其實法官也不是白癡啦,不是登記誰名下就是誰的 法官也會看資金流向 所以各位男士,你們不如就大大方方的登記給太太 特別是對於婚後當家庭主婦的太太 如果給她多一點的安心感 如果可以換來多一點婚後的幸福快樂 絕對很值得 如果你真的很擔心 那不如在當初挑人結婚的時候,就挑仔細一點 擔心一些有的沒的,那你要不要擔心她在飯菜下毒? 睡覺時拿枕頭悶死你? 老實說,登記誰就是一個爽度 雙方能溝通當然最好 不然就是兩個不爽取其輕 (耿不爽表示??) 不要太糾結在這裡 這是代書的真心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77.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86503778.A.7DA.html

04/10 16:02, 4年前 , 1F
登記老婆名下 哪天他不爽賣掉能奈他何
04/10 16:02, 1F

04/10 16:06, 4年前 , 2F
其實有很多方法....
04/10 16:06, 2F

04/10 16:08, 4年前 , 3F
可以做預告登記啊,就不能單方面決定賣掉了
04/10 16:08, 3F

04/10 16:10, 4年前 , 4F
登記一人就選大股東就對了,伴侶有意見就請他多出,買
04/10 16:10, 4F

04/10 16:10, 4年前 , 5F
房錢對很多人來說是好幾年的薪水,男女都需要安全感
04/10 16:10, 5F

04/10 18:57, 4年前 , 6F
這篇有中肯
04/10 18:57, 6F

04/10 19:25, 4年前 , 7F
名字是誰的有差啊,不幸離婚你會知道有差,至少要共有~
04/10 19:25, 7F

04/10 19:26, 4年前 , 8F
如果另一半願意共有表示還有想到你,若是全登記給自己表
04/10 19:26, 8F

04/10 19:26, 4年前 , 9F
示根本也不在乎你~
04/10 19:26, 9F

04/10 19:36, 4年前 , 10F
不然就叫太太當保人啊,結婚另一半什麼風險都不用背??
04/10 19:36, 10F

04/10 19:46, 4年前 , 11F
我剛買房 直接買女友名字 頭款都我出 為了讓家人安心去登
04/10 19:46, 11F

04/10 19:47, 4年前 , 12F
記了 婚嫁沒機會用到就算了 這種機會大概一生一次吧
04/10 19:47, 12F

04/10 20:37, 4年前 , 13F
借名登記出名人的移轉登記實務現在都是有效的,而且受
04/10 20:37, 13F

04/10 20:37, 4年前 , 14F
移轉人也可以主張善意取得,換言之,登記在太太名下,
04/10 20:37, 14F

04/10 20:37, 4年前 , 15F
哪天鬧翻他只要轉一手,法官想救你都沒辦法,代書不要
04/10 20:37, 15F

04/10 20:37, 4年前 , 16F
亂教。
04/10 20:37, 16F

04/10 21:11, 4年前 , 17F
沒錯阿,計較那麼多幹嘛結婚?登記給老婆爽自己也爽啦
04/10 21:11, 17F

04/10 21:53, 4年前 , 18F
好文 ,推一個。
04/10 21:53, 18F

04/10 22:05, 4年前 , 19F
出名人的移轉登記是有效沒錯
04/10 22:05, 19F

04/10 22:56, 4年前 , 20F
移轉登記完成當然有效,但賣房不是一瞬間的事,正常狀況
04/10 22:56, 20F

04/10 22:56, 4年前 , 21F
下賣房過程中很多地方可以防,事前也有很多方式可以防,
04/10 22:56, 21F

04/10 22:56, 4年前 , 22F
特例當然也有,很擔心就去找代書律師問一下方法就好
04/10 22:56, 22F

04/10 23:02, 4年前 , 23F
另一半如果存心要設計,登記在自己名下還不是有方法過
04/10 23:02, 23F

04/10 23:02, 4年前 , 24F
04/10 23:02, 24F

04/11 22:41, 4年前 , 25F
民法87條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就可過戶,舉證是否善意第三
04/11 22:41, 25F

04/11 22:41, 4年前 , 26F
人是很困難
04/11 22:41, 26F
文章代碼(AID): #1Ua21YVQ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Ua21YVQ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