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嗯.我想來挑戰看看.這篇文章會不會被砍掉
看完影片
覺得仲介有責任
因為兩人直接向買方保證
若有漏水 "我們"會派人修理
(又看一便遍影片 修正文字)
在民法上
這種口頭允諾已經是契約了
除非買賣成立前
仲介向買方澄清自己所言有誤
讓原來的要約失效
幸好買方有監視器畫面
若沒有
法務根本不會鳥她
贊成買方不要堅持懲處仲介
因為那兩人的發言代表公司
顯然造成公司的損失
現在應該已經黑掉了
贊成買方不簽那份怪怪的協議書
因為簽了
小心情勢逆轉
買方改居於劣勢
支持這位買家耗下去
算是讓仲介警惕
別為了賺那仲介費信口雌黃
尤其許多人省吃儉用
無非就是完成一個家的夢想
仲介要有專業與良心才對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惽?)》之銘言:
: 其實是苦主搞錯方向了.
: 買賣合約書請問是誰跟誰簽?
: 是買家和賣家簽.
: 因此漏水事情,基本上是賣家簽約的時候告訴仲介,仲介再告訴你.
: (但實際上仲介無法知道非明顯處的漏水狀況,所以它們只能轉達賣家的承諾)
: 因此你看,打勾沒漏水那條後面,是不是有賣家簽名...!!
: 因此這件事情要針對"賣家"而不是仲介.
: 你去針對仲介,仲介一定會推..因為責任在賣家身上.
: 另外仲介不會代墊這筆錢...
: 因此,漏水的修繕,也一定要找賣家確定解決辦法.
: 全都找仲介基本上是找錯人了.
: 這也是為啥那兩個房仲無法被懲處的原因.
: 另外,買賣中古屋,除非是"仲介的疏失",不然不存在"消費者"這個概念.
: 因為買家賣家...都是偉大的業主...XD
: 兩個偉大的業主擺在一起的時候,誰比較偉大多一點...喔...這應該去外面定孤支才知
道.
: 而仲介其實責任並沒有你們想像中那麼大,很多事情他只是"傳話".
: 也就是他領著賣家的話對買家說會負責..
: 但是買家要責任跟仲介要,仲介無法給你,你還是要找賣家.
: 當然仲介說"賣家說他會負責",仲介應該會有賣家的保證,可以麻煩仲介把保證取出來.
: 這樣買家就可以領著賣家給仲介的保證,去跟賣家要求他應該負擔的責任.
: 而如果矛頭指向仲介就麻煩了,因為這不是仲介得責任.所以他一定踢皮球.
: so..正確做法就是.
: 當你發現漏水,透過仲介獲取賣家的承諾.
: 看是要賣家維修還是買家維修賣家出錢.
: 之後例如賣家說他要付18萬,你只要取得他的證實.
: 那賣家不付錢就立刻上調解委員會,把賣家叫出來調解(仲介也要到場作見證)
: 調解不成就立刻上法院寫狀紙,並且這應該可以先做假處分.
: 不過基本上最好的做法是,先不要修繕,要維持原樣.
: 你一修繕下去,到時候賣家說你修繕破了瑕疵擔保,或是他不同意你的維修工法.
: 到時候就很難揮.
: (因為法律上規定,是賣家有全權決定怎樣維修,以及維修的義務在賣家身上而不是買家)
: 另外,法院要鑑定,鑑定要土木公會的技師領了法院的文才可以鑑定.
: (上次來的鑑定,是某土木工程學系的教授...)
: 你任何一個自稱高手的水電都不可以鑑定.
: 因為高手大多都是垃圾,上一個自稱高手的在法院被法官叫他墊墊不要說話不然趕出去.
: 然後土木技師去鑑定的時候,完全否認掉自稱高手的水電的所有說詞..XD
: 因此你必須維持漏水原樣,這樣法院鑑定才會有確實的結果和之後的責任歸屬.
: 不過插話一下,那個漏水要18萬...XD...他的工人是摩納哥請來的齁,時薪1000塊起跳?
: 那個漏水應該3萬塊內可以搞定,便宜處理法應該一萬塊可以搞定...
: 恩..18萬
: 果然大安區的錢好賺阿~~~~...XD
: 當然啦..
: 大家愛針對仲介.
: 對我們投資客來講是很開心的事情..XD
: 你要知道,你針對仲介是針對錯人.
: 因此我們就躲在後面,仲介幫我們擋掉80%的各種騷擾和口水.
: 然後我們都不為難仲介,所以仲介更不會針對我們做動作.
: so....看到U2B一堆人在那邊高潮的謾罵仲介.
: 恩...我們躲在後面的賣家就只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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