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房是否跟買賣品種貓狗一樣成了幫兇?

看板home-sale作者 (hi)時間4年前 (2019/12/11 16:00), 編輯推噓3(4114)
留言19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我印象中租屋糾紛如果訂約時比較嚴謹(備齊證件)追的勤一點 的確是半年解決,最慢不會拖超過一年 問題是租屋糾紛為了不過是錢 要知道房子還在承租方手中,這等於肉票的概念 你扣完押金馬上翻臉趕人,你有把握對方不會惱羞拿房子出氣? 所以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好好講 再來請專業人士,律師一庭五萬大概是低標中的低標了 房租一個月可能才兩三萬,如果全套搞下來 各種有形無形的損失可能就超過一年的租金 至於 ceca 說的拖了兩三年的我猜應該是比較複雜的產權糾紛 很能可能要先打確認官司,例如確認租約不存在,或者確認所有權等 然後才打訴請強制搬遷之類 話說回來我覺得租金有沒有繳一翻兩瞪眼的事情 還要用到法官審查真的是很瞎也超沒效率的事情 ceca 應該是想表達這個觀念 ※ 引述《ICHBINMANN (偶像路線!!)》之銘言: :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之銘言: : : 阿政府就是希望大家租屋阿. : : 大家租屋,錢才會拿出來消費. : : 所以政府搞了不可以買的公宅,又搞了包租代管. : : 可惜某花內閣大腦有問題,不敢拉抬房東的保障. : : 所以搞了半天,效力還是有限,大家還是要買房. : : 今天問題是出在房東沒有保障,所以房東自己設出租門檻... : : 你怎樣修改租屋定型化契約都沒用的拉... : : 房客不繳租無法立刻趕她出門+公權力追討房租. : : 房子被破壞無法公權力立刻追討修繕費. : : 房客自殺在房子裡,沒有公權力去保障房東追討賠償金. : : 或是說也許有公權力,但是你"每一件事情"都要給人家拖兩三年. : : 今天才去吃了一間不良債轉移的物件. : : 也就是前前一手欠錢.之後房子被債權人取得. : : 結果房子債權人105年取得所有權,後來還申請強制搬遷,直到今年三月才把前前屋主趕走. : : 你看...你光要趕走別人就花了三年. : : 我X你娘台灣司法的效率有夠低落. : : 一個漏水官司可以打兩年還沒結案. : : 你他媽的誰信任你政府? : : 阿你台灣政府的效能那麼爛. : : 你就不要怪一般非專業包租公的房東.. : : 看到7x歲以上不租,沒正當工作不租,抽菸不租,寵物不租... : : 不然動不動就要在那邊浩兩三年,誰有那麼多美國時間? : : 老房東70歲,靠房租過生活,租到一個不付租金的,那老房東這兩年不就喝西北風?? : : 你看本版大家最愛講的德國....他是怎樣同時保障房東和房客的. : : so...某花內閣就是典型沒出社會,滿腦子論文和理論. : : 搞不清楚馬路上到底發生甚麼事情. : : 但是不管某花內閣是怎樣念書念到變成書呆子. <del> : 因為民法規定如果租賃物是房屋必須欠租達兩個月才能終止契約 : 事實上租賃專法也是這樣規定,所以,不是一欠租你就能趕他 : 一般來說,你等兩個月他沒繳,別搞東搞西就直接遞狀起訴 : 通常一個月左右法院會通知你們調解,若調解不成下次就開庭 : 通常開庭只要租客承認有欠租的事實,講不出個所以然 : 很多法官直接就會定宣判期日,一般而言兩週內 : 之所以大家會覺得要走一審二審三審才能執行 : 是因為你們都不知道可以起訴時要求請法院宣告假執行 : 法官判決的時候會說你供多少擔保就可以假執行(先強制執行的意思) : 當然也會給對方反擔保免假執行的機會 : 但對方錢放在法院,若最後敗訴,你可以求償,從擔保金拿回 : 但大部分欠租又不搬的人就是要耍賴而已 沒看過去反擔保的 : 所以房東收到一審判決書就可以直接去聲請強制執行,把租客趕出去 : 就算執行處收到,安排看現場、定期執行這些每次都隔一個多月 : 從欠租開始到執行,只要房東積極一點,不要浪費時間在說服他、調解不成又續調 : 你就是很硬,欠租不搬就告,調解不成就不調,直接訴訟 : 從你起訴到他搬,半年其實可以搞定 : 屋主會覺得拖,通常都是不願走訴訟或找專業人士 : 每個程序都自己來,又不懂,就會覺得痛苦,好像很久 : 至於你說,那有租賃專法,還是我走公證就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 這依然是錯誤的觀念,因為公證書也只是形式審查有沒有具備公證書所定的要件 : 簡單來說,執行處不會也不能去認定房客是否有實質欠租、轉租之類違約的情況 : 所以公證法可以直接強制執行的情況,其實只有租約到期他不搬一種 : 並不是一般人想的只要去公證就可以飛天遁地 : 而對沒有財產的人,事實上你走訴訟程序最後除了轟他走 : 那些損失你也要不回來 : 所以啦,不管法律怎麼修,一般房東還是會選房客 : 雖然我覺得CECA大讓我獲益良多 : 但講白的,你說國外都市的投資客他出租不選房客? : 真的有辦法解決窮人租屋的問題嗎?我不覺得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98.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6051201.A.046.html

12/11 16:01, 4年前 , 1F
欠租兩個月沒繳第三個月直接叫遊民去住就好了
12/11 16:01, 1F

12/11 16:02, 4年前 , 2F
遊民還比這些賴皮租客有情有義
12/11 16:02, 2F

12/11 16:04, 4年前 , 3F
會遇到這種講也講不通的,要嘛對方死皮賴臉像張淑晶一樣
12/11 16:04, 3F

12/11 16:04, 4年前 , 4F
,要嘛山窮水盡隨便你,走司法程序只是確保自身的正當性
12/11 16:04, 4F

12/11 16:04, 4年前 , 5F
,打官司花時間傷財,還不如好好安撫對方避免節外生枝
12/11 16:04, 5F

12/11 16:11, 4年前 , 6F
這年頭名下無財產欠錢的根本開無雙了
12/11 16:11, 6F

12/11 16:19, 4年前 , 7F
所以一開始就要篩選了
12/11 16:19, 7F

12/11 16:20, 4年前 , 8F
一直都是啊,不然美國為什麼在住的規劃上自然而然區分成
12/11 16:20, 8F

12/11 16:20, 4年前 , 9F
富人區跟窮人區
12/11 16:20, 9F

12/11 16:20, 4年前 , 10F
像美隊的自介都說他來自布魯克林
12/11 16:20, 10F

12/11 16:21, 4年前 , 11F
不明究理的人只會覺得他是在強調來自紐約吧
12/11 16:21, 11F

12/11 17:03, 4年前 , 12F
民法就非常非常保護租客,房東超級弱勢
12/11 17:03, 12F

12/11 17:53, 4年前 , 13F
「所以一開始就要篩選了」 → 就是這句 所以一堆老人租不
12/11 17:53, 13F

12/11 17:53, 4年前 , 14F
到房子 → 回到年輕時到底要不要被房貸綁住的爭議
12/11 17:53, 14F

12/11 18:29, 4年前 , 15F
樓上這問題是回到:老了有沒有錢 這個問題
12/11 18:29, 15F

12/11 18:31, 4年前 , 16F
有錢的話,付錢住養生村,是個更好的選項呀
12/11 18:31, 16F

12/11 18:32, 4年前 , 17F
住自己家,老了行動不便一樣花錢請人照顧食宿,請人接送
12/11 18:32, 17F

12/11 18:32, 4年前 , 18F
,請人打掃
12/11 18:32, 18F

12/13 01:09, 4年前 , 19F
半桶水響叮噹
12/13 01:09, 19F
文章代碼(AID): #1TyA8116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TyA8116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