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只想快轉到斡旋期限最後一天
: 噓 rpg1510: 仲介也是要生活 慣老闆(買方)不肯付服務費 12/03 17:44
: → rpg1510: 不肯多出一毛幫付賣方服務費 (成交價內含賣方服務費) 12/03 17:45
: → rpg1510: 只肯出買方1%服務費 買1賣0 仲仲不洗妳加價對不起自己 12/03 17:46
: → r1t1r: 為啥賣方服務費要由買方出? 12/03 19:00
: → r1t1r: 今天買方都出比行情高一些了 12/03 19:01
: → hqueen: 服務費收我2%,賣家的佣金10萬要我出= = 12/03 20:09
每次看到台灣的房仲業者
為了服務費演來演去實在很累
乾脆都規定一律賣方不用付服務費,買方付3%服務費就好了
這樣仲介省得演戲,買方也可以省服務費
法律規定房仲收取服務費
總收不得超過成交價6%
通常是買2賣4
(★買2賣4是約定俗成,法律只規定總收6%,並沒有規定買2賣4!
例如:當賣方挑明只付2%,那剩下4%仲介就只能想辦法從買方身上挖)
換個立場想,如果今天自己是賣方
一定會想我這間房子的實拿要多少
我跟仲介告知了扣掉服務費,我的實拿就是在那邊
身為仲介他為了想賺1~4%的賣方服務費
鋪給買方的價格
一定是:實拿 ÷0.96
(有些更誇張的屋主,連增值稅也要買方付
那公式就會變成 成交價 = 實拿 + 成交價x4% + 增值稅)
但買方也會殺價,所以仲介會故意鋪更高
那買方最終買到房子的價格
就一定是:成交價=實拿+成交價x(1~4%)
那意思不就等同於 買方在幫賣方出服務費嗎?
最後買方實際付到的服務費 = 成交價的3%~6%
ps.除了高總價案 or 豪宅案 客群少=買方難尋
房仲會想高總價的案子見好就收外
可能總收2%-買1賣1
如果政府法律直接規定:
賣方不用付服務費,一律就只讓買方付服務費3%
說真的,房仲業者
就可以省下去從買方那
挖賣方服務費的話術了
買方也可以省下非常多的服務費
(不用付到6%,最多就只會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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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誤會我的意思了
是因為台灣法律規定房仲服務費=成交價6%
但是沒有規定買2賣4
房仲業者也只是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找錢賺
(房仲挖買方錢 合法合情合理)
所以買方幫賣方出賣方服務費 (成交價含賣方服務費)
在現行法律規定下,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
可能妳是人生第一次買房
所以不能接受這些不動產交易
數字背後的意義
其實屋主(賣方)也沒有錯
今天換了立場
換妳變成賣方要賣房子
妳也會丟給仲介妳實拿要多少
其他仲介自己去努力
那仲介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
想接手妳屋子的買方,最後成交價
必定也會是實拿+賣方服務費
除非政府在法律裡面
明文規定仲介不收賣方服務費
否則同樣的事情「買方幫賣方出賣方服務費」
一定會反覆不斷的上演
想跟妳說的是:
在台灣,房屋持有成本很低
除了少數真的有資金調度困難,急售的屋主外 (才有機會便宜買到)
身為買方,幫屋主付賣方服務費,是買房的入場費
妳無法避免的
沒做好心理建設
在多數的情況下
是買不到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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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不想認輸就是慢慢找
還是有機會遇到急售的賣方
但急售的物件為什麼會急售?
通常都是因為有抗性才不好賣
例:1.格局差
2.地段差
3.貸款成數低
.
.
在這些急售的案件(抗性多)
又要挑到符合自己需求的好案件
更是難上加難
所以遇到差不多的案件 (60分~80分以上)
價格負擔的起就該果斷出手了 (賣方服務費 該付的服務費不要避)
因為你不買,後面排隊等著買的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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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收我2%,賣家的佣金10萬要我出= =」
問題的重點是:買方連賣方服務費一毛都不想付啊
10萬可能連成交總價1%都不到
一個案件,房仲總傭收買2%+賣<1%,連3%都不到
如果你是房仲你吞得下?
還是寧可等下一位的誠意買方?
還有原po遇到的是普專店
業務有底薪,沒在怕買方不想出賣方服務費
而且八成會有店內規定,總傭收要3%還是4%以上才會過
如果業務洗屋主沒洗成
屋主還是堅持原底價
那原po一定買不到這間
※ 編輯: rpg1510 (36.231.42.119 臺灣), 12/04/2019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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