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覺得被敲詐了

看板home-sale作者 (ccc)時間10年前 (2013/08/03 03:0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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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children (黃小綺)》之銘言: : 背景說明:在高雄某套房大樓租屋,覺得還不錯,某天就向李管理員提起 : 『這裡有人要賣房子嗎?如果有麻煩跟我說』當時他只說會幫我留意 : 事件經過:約莫3.4個月後,某天接到另一陳管理員的電話 : 『小姐,我是管理員,聽說你想買房子,現在14樓有人要賣, : 你在家嗎?現在方便上去看嗎?』『可以啊!』『那我跟你一起上去』 : 上去後,在等待屋主開門時,陳管理員說:『我們這個要收介紹費喔! : 要收2%』我:『2%不是外面房屋仲介收的價格嗎?』 : 陳:『這是我們管理室的規定啊!你要用仲介我也有牌照啦』 ^^^^^^^^^^^^^^^^^^^^^^^ 管理員在買方都要進門了才提這件事 被質疑時卻以"這是管理室的規定"的理由來說服 但並非事實 所以原po懷疑有欺騙的嫌疑 這是一個重點 而且 如果對方一開始就公告收取2%仲介費 原po還會找他嗎 對方多少有點不光明磊落的心態不是? 很多人說因為原po已經答應 不履行就是犯法 在法律上有些時候不是這樣吧 又有人說 他有十天可以考慮 問題是管理員除了提供資訊外 沒有提供任何後續服務 談價 簽約 和一般房仲不同 換句話說管理員的服務在他進去看屋的時候就已經完成了 已經成為不可改變的事實 已經知道的資訊 難道可以把他忘掉嗎 透過其他管道獲得這個資訊 然後不付錢? 所以說有爭議的地方 再者 一般房仲收取的服務費 有多少比例是出自於提供"有人要賣屋"這個資訊上? 我很懷疑 雖然多少給點錢是合理的 但原po表達的重點不在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02.149 ※ 編輯: offcycle 來自: 123.194.202.149 (08/03 03:51)

08/03 12:30, , 1F
這管理員滿嘴不老實 也沒帶看 也沒簽約 哪裡能稱上仲介
08/03 12:30, 1F

08/03 12:30, , 2F
照這樣我去走一圈每個跟我聊天的仲介 我不都要付錢了
08/03 12:30, 2F

08/05 23:17, , 3F
本偏最中肯....是買賣雙方對頭講,直接面對面.
08/05 23:17, 3F

08/05 23:18, , 4F
買方賣方同時給消息..傳到陳管理員手上.他想賺外快,就
08/05 23:18, 4F

08/05 23:19, , 5F
簽個線.就拿個紅包即可,拿2%是太過頭了...
08/05 23:1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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