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覺得被敲詐了

看板home-sale作者 (hi)時間11年前 (2013/08/02 17:33), 編輯推噓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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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children (黃小綺)》之銘言: : 背景說明:在高雄某套房大樓租屋,覺得還不錯,某天就向李管理員提起 : 『這裡有人要賣房子嗎?如果有麻煩跟我說』當時他只說會幫我留意 : 事件經過:約莫3.4個月後,某天接到另一陳管理員的電話 : 『小姐,我是管理員,聽說你想買房子,現在14樓有人要賣, : 你在家嗎?現在方便上去看嗎?』『可以啊!』『那我跟你一起上去』 : 上去後,在等待屋主開門時,陳管理員說:『我們這個要收介紹費喔! : 要收2%』我:『2%不是外面房屋仲介收的價格嗎?』 : 陳:『這是我們管理室的規定啊!你要用仲介我也有牌照啦』 : 接著屋主開門,因屋主是女生,不希望管理員進她房間,我便獨自進入 : 考慮約10天後,我和屋主簽約了,代書是我自己找的 : 這之中李管理員曾問我看得如何,我只說還在考慮,沒跟陳管理員有接觸 : 簽約時代書也說2%太不合理,一般會包個紅包,但應該不能強制收取 : 我很天真的以為應該是陳管理員的個人行為,今天鼓起勇氣面對這件事 : 趁李管理員跟總幹事都在的時候,去詢問關於仲介費的事 : 答案是大樓有規定不能收取紅包介紹,但因陳管理員自己的仲介執照 : 所以他可以自己跟我收仲介費,有問題自己跟陳管理員談 : 疑點:1.我當初問的是李管理員,並未委託陳管理員 : 2.陳管理員是等我上了14樓才告知要收取仲介費,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仲介執照 : 3.我們既沒簽約,也不是什麼管理室的條款規定 他既然有營業員執照, 你就隻能從其他技術性問題下手 比如說合約公司甚麼的 但,你是要繼續住的,當你跟家人每天經過管理員室 都聽到"那戶怎樣怎樣"的風言風語時,會愉快嗎? 而且我在猜會叫陳員帶看很可能就是因為他有執照不會出事 你也知道自己天真 天真兩個字也不能解釋一切,人家也講明要 2%,你是假裝無視 這不叫天真叫選擇性失憶 也不要說人挖洞給你跳,你選擇去看屋,選擇接受資訊 講明要 2% 的當下你可以選擇拒絕轉身走開 : 心情:有一種被騙了吧!虧我還以為李管理員是好人,結果他挖洞給我跳? : 我願意給個紅包,但是一通電話就收取2%,會不會太好賺? : 如果房仲們看到這,自己風吹日晒雨淋,還要跟公司抽, : 變身仲介的管理員,在我心目中就像披著羊皮的狼 : 可是都簽約了,這個問題還是要面對,畢竟以後住在這裡的人是我 : 我不想鬧得太難看,也不想付仲介費,有什麼說法或法規可以跟他談 : 讓他知難退讓改收紅包嗎?我想他最近可能會找我要仲介費吧! 一通電話就收 2% 你知道這通電話得知有多不易嗎? 要是有人能在宏達電財報公佈前一天給我一通電話 這通電話我願意付幾百萬! 很多人總愛說一通電話,一次帶看就要收費 XX ,會不會太好賺 這通電話,這次帶看背後是多少的心血跟付出 管理要經常跟住戶打好關係才有可能有售屋買屋租訊 他可以上班看電視玩 ipad 幹嘛跟你們打招呼呢? 而且你去捅他的行為也的確很不上道 我是不知道你上甚麼班啦~ 但你自己接兼差,價錢談不攏, 對方跑去問你主管你們公司能不能私下兼差你做何感想? 建議你還是好好解決,撕破臉你可以不用花那麼多錢 沒白紙黑字寫下來,就連仲介公司也告不贏存心耍賴的無恥買方(不是指你) 但說真的做人的格調就差了! 實際一點妳還是要繼續住的,如果能接受冷眼對待 那麼鬧破了不在意也無所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37.185.255

08/02 17:44, , 1F
有些人就是上來討拍合理化自己,討不到被打臉也假裝無視
08/02 17:44, 1F

08/02 17:44, , 2F
喔 我不是指原原po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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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45, , 3F
我只是想起之前有個要轉讓合宜住宅跟老公鬧翻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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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47, , 4F
聽你在放?宏達電財報你要付幾百萬 你身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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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49, , 5F
這情報有他的價值,對2%有意見應該一開始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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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到最後偷偷成交才來說自己好像被敲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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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管理員可以在告知你物件之前,就先跟你說他會收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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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50, , 8F
你願意付2%的話他在跟你說是哪一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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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52, , 9F
管用員一開始就說兩趴你看有沒有理他 跟本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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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8:02, , 10F
看了一下兩邊其實都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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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8:03, , 11F
一個是拖到開門前才講,另一個是拖到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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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8:29, , 12F
其實我也滿想知道 若這件事鬧到法院 看看法官怎麼盼
08/02 18:29, 12F
鬧到法院,仲介公司隻要沒簽委託,沒有帶看單據都敗訴了 你猜這種連公司都沒有的管理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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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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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mo 來自: 116.237.185.255 (08/02 18:39)

08/02 18:39, , 14F
沒書面合約應該不能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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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8:40, , 15F
嘴巴口頭講哪算 那要是他跟法院說 我當初說的是2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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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回法官說 我當初聽到的是兩千塊介紹費 如果他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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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8:41, , 17F
請他提書面或是錄音證據 他也提不出來要怎麼舉證
08/02 18:41, 17F

08/02 18:41, , 18F
就明文規定 不得超過6%了 還在20%
08/02 18:41, 18F

08/02 18:55, , 19F
一皮天下無難事。你都耍賴這麼久了。安啦
08/02 18:55,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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