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覺得被敲詐了

看板home-sale作者 (豁達)時間10年前 (2013/08/02 19:18),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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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children (黃小綺)》之銘言: : 背景說明:在高雄某套房大樓租屋,覺得還不錯,某天就向李管理員提起 : 『這裡有人要賣房子嗎?如果有麻煩跟我說』當時他只說會幫我留意 : 事件經過:約莫3.4個月後,某天接到另一陳管理員的電話 : 『小姐,我是管理員,聽說你想買房子,現在14樓有人要賣, : 你在家嗎?現在方便上去看嗎?』『可以啊!』『那我跟你一起上去』 : 上去後,在等待屋主開門時,陳管理員說:『我們這個要收介紹費喔! : 要收2%』我:『2%不是外面房屋仲介收的價格嗎?』 : 陳:『這是我們管理室的規定啊!你要用仲介我也有牌照啦』 : 接著屋主開門,因屋主是女生,不希望管理員進她房間,我便獨自進入 : 考慮約10天後,我和屋主簽約了,代書是我自己找的 : 這之中李管理員曾問我看得如何,我只說還在考慮,沒跟陳管理員有接觸 : 簽約時代書也說2%太不合理,一般會包個紅包,但應該不能強制收取 : 我很天真的以為應該是陳管理員的個人行為,今天鼓起勇氣面對這件事 : 趁李管理員跟總幹事都在的時候,去詢問關於仲介費的事 : 答案是大樓有規定不能收取紅包介紹,但因陳管理員自己的仲介執照 : 所以他可以自己跟我收仲介費,有問題自己跟陳管理員談 : 疑點:1.我當初問的是李管理員,並未委託陳管理員 : 2.陳管理員是等我上了14樓才告知要收取仲介費,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仲介執照 : 3.我們既沒簽約,也不是什麼管理室的條款規定 : 心情:有一種被騙了吧!虧我還以為李管理員是好人,結果他挖洞給我跳? : 我願意給個紅包,但是一通電話就收取2%,會不會太好賺? : 如果房仲們看到這,自己風吹日晒雨淋,還要跟公司抽, : 變身仲介的管理員,在我心目中就像披著羊皮的狼 : 可是都簽約了,這個問題還是要面對,畢竟以後住在這裡的人是我 : 我不想鬧得太難看,也不想付仲介費,有什麼說法或法規可以跟他談 : 讓他知難退讓改收紅包嗎?我想他最近可能會找我要仲介費吧! 我覺得有執照也不一定能執業, 問他能開發票嗎?我之前的經驗 房仲有開發票給我~ 雖然人情世故於情於理都應該 有所表示,我也認同,然而如果 態度不佳或者太強硬,我覺得就 意思意思一下就好,不必照他意思 如果這樣在法律上就有約束力, 那些房仲品牌稅金是白繳的嗎? 萬一買賣有狀況,他也沒辦法 幫你處理,這樣只能算中人, 而非能提供房仲的整套服務, 因此要和店家享有相近的收費, 我 是 覺 得 有 點 牽 強 ~ 不過該有的誠意一定要有 也就是不要脫離中人應有 的行情~ 管理員本來就有 地利之便,就要看對方會 不會做人了,應該協調一下 就能圓滿解決,不必驚慌~ 決 定 權 還 是 在 你 ~ 以上小弟拙見~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185.15

08/02 19:50, , 1F
進屋主房間是成交關鍵嗎?
08/02 19:50, 1F

08/02 19:51, , 2F
開發票是以公司為主體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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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9:51, , 3F
專業人員執行業務所得可以不透過公司報帳 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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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9:53, , 4F
這充其量也只能算做個現成媒人,除非有幫忙殺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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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9:57, , 5F
陳就是這個交易中的介紹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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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0:41, , 6F
雖然有告知也是盡地利之便,並不是【唯一】資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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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0:44, , 7F
不需要唯一 就像妳同時可以委託很多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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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委託很多仲介的 雖然透過某個仲介就可以不用付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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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過一家店,問門口的人裡面有沒有賣xx,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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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然後說買xx要給他2%,還帶你去找到xx,你也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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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1:12, , 11F
」這樣一定要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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