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日本人是正正當當馬關條約來統治台灣?
「正正當當」這四個字沒有任何意義
每個國家都會對土地找藉口主張其統治合法性
比如說血緣(戰間期希特勒以都是日耳曼人為由合併奧地利和蘇德台區)
比如說住在這邊很久(哪怕是「離開超過1000年」)
即便是有條約,要不予承認就是不予承認(希特勒上台直接不承認凡爾賽條約)
甚至是等下場戰爭把對方打爆然後再拿回來(一如普法戰爭中法國割讓洛林、亞爾薩斯然
後在一戰成為戰勝國拿回來)
然後就看「挺」的人有多少
即便是在19世紀簽的馬關條約
在1943年盟軍會議直接認定是「自中國竊取得來的」然後在波茨坦會議時直接要日本吞下
去---誰叫你是戰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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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isaRein (110.28.70.229 臺灣), 01/25/2020 1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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