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ustSad多篇違規水桶 joblee推文鬧板水桶

看板historia作者 (竹取駙馬)時間6年前 (2017/12/31 23:59), 6年前編輯推噓13(13021)
留言34則, 10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 經檢舉 #1QColS-n (historia) 15136 612/15 IBIZA R: 中國發明的是「造紙術」不是「紙」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13303004.A.FB1.html 本篇推文

12/15 10:11,
照照鏡子吧!低能兒!懶得向你解釋了!
12/15 10:11
違反板規二B-2 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違反者水桶二週,若情節輕微者或初犯 警告一次 累犯(累犯追溯期為一年)水桶三個月 由於JustSad在公告 #1PwDBX16 (historia)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08430561.A.046.html 已被檢舉違反板規二B-2人身攻擊,因初犯且判斷為被動情節輕微,處減輕為警告一次 此次為累犯且違規明顯,依規定應處水桶三個月,但因上次僅處警告,本次仍以初犯判, 處JustSad水桶二週 2. 又同一討論串中 #1QCaagyE (historia)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13244970.A.F0E.html 推文

12/14 17:53,
我說「除非因為」,版主你中文考試有及格嗎?
12/14 17:53

12/14 18:01,
什麼鬼叫紙就是中國紙,硬拗還是辭海有寫?
12/14 18:01

12/14 18:19,
現在版主還能拿不同品種的生物胡扯==
12/14 18:19

12/14 18:21,
就你這版主自己中文有問題想戰啦,誰想戰?
12/14 18:21

12/14 19:42,
指你大頭鬼,你誰啊?貼日本說明個屁!
12/14 19:42
也明顯違反板規二B-2,根據板規累犯應處水桶三個月,我身為當事人,自願不與其計較 但不代表對象為板主就可以恣意攻擊,因此減輕為水桶二週 3. 又同一討論串中 #1QCnnajZ (historia)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13299044.A.B63.html ~~~ 我們先看看英明神武的版主,認為我邏輯錯誤,自己的邏輯多麼偉大不凡,整晚一直崩潰 不知道在崩潰什麼? 我們再來看英明神武偉大不凡的版主,邏輯多麼神聖不可侵犯! ~~~ 我不知道bulls0722是剛睡飽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或者故意引戰? 我推文都說要睡覺了,深夜四點,也離線了。 你在後面叫囂貼文的用意是什麼? 你可以回文貼上維基百科內容。 寄信的我還沒去看,剛剛是被信件提醒吵醒,有空再回。 ~~~ 明顯違反板規增一 "發文及推文對人不對事,牽涉到無關本文內容討論議題之惡意嘲諷等,初犯水桶一週" 對我的部分,我自願不與其計較,僅處警告一次 但對bulls0722部分,依板規處水桶一週 以上三件,JustSad共處水桶五週,請出桶後勿再違規,否則將依板規累犯處理不再寬貸 PB 2017/12/31 補充說明: 1.這邊是公開板面,不是JustSad你的個板,你說要睡覺別人就不能繼續推文或回文? 2.JustSad在該串還有嚴重的影響討論問題,堅持不查證的自己猜測為反而反, 已接近引戰邊緣程度,但目前無法可管 改善討論方式部分當初屬於youtien板主主要政見,目前雙板主為各自負責各政見狀態 請試提出此案例解決方法? 板友若有建設性意見也可提出,將作為板規修改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23.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14735954.A.BE8.html

01/01 00:15, 7年前 , 1F
可以清靜了 @@
01/01 00:15, 1F

01/01 00:40, 7年前 , 2F
這篇最頂 新年快樂
01/01 00:40, 2F

01/01 00:45, 7年前 , 3F
新年快樂
01/01 00:45, 3F

01/01 00:51, 7年前 , 4F
01/01 00:51, 4F

01/01 00:53, 7年前 , 5F
看一下此人的文
01/01 00:53, 5F

01/01 00:55, 7年前 , 6F
罵人家不敢告 在吠!
01/01 00:55, 6F

01/01 00:56, 7年前 , 7F
連別人的家人都罵
01/01 00:56, 7F

01/01 00:59, 7年前 , 8F
本篇推文joblee違反板規二C-3 推文鬧板 處水桶一週 ※ 編輯: PrinceBamboo (118.166.223.89), 01/01/2018 01:07:52

01/01 03:42, 7年前 , 9F
耶,竹王子有標點了耶!推
01/01 03:42, 9F

01/01 03:50, 7年前 , 10F
有版主真好 反觀...
01/01 03:50, 10F

01/01 20:09, 7年前 , 11F
新年辛苦了XD
01/01 20:09, 11F
※ 編輯: PrinceBamboo (118.166.223.89), 01/01/2018 20:29:38

01/01 22:32, 7年前 , 12F
這種情況基本也就只能人治處理。
01/01 22:32, 12F

01/01 22:51, 7年前 , 13F
每人標準都不同如何服眾 此例一開只會走上M,k的老路
01/01 22:51, 13F

01/01 22:58, 7年前 , 14F
等到不能服眾的時候自然會被新陳代謝
01/01 22:58, 14F

01/01 22:58, 7年前 , 15F
自然循環
01/01 22:58, 15F

01/01 22:58, 7年前 , 16F
我還是奉行法治 不足則修法 必依歸多數 請集思廣益
01/01 22:58, 16F

01/01 22:59, 7年前 , 17F
我希望大家提出的是將改進討論方式納入明文的辦法
01/01 22:59, 17F

01/01 23:05, 7年前 , 18F
其實當初有人用Y版大的"質問" 直接跟J大直球對決的話
01/01 23:05, 18F

01/01 23:06, 7年前 , 19F
早就一堆直球了
01/01 23:06, 19F

01/01 23:06, 7年前 , 20F
應該就會好很多了 只是當時應該沒人想到有這個 是可以試著
01/01 23:06, 20F

01/01 23:08, 7年前 , 21F
推廣質問這個選項啦 畢竟討論進入爛帳階段 質問這個選項
01/01 23:08, 21F

01/01 23:09, 7年前 , 22F
應該會有助於討論收尾
01/01 23:09, 22F

01/01 23:13, 7年前 , 23F
畢竟當初Y大設質問這個選項就是要避免打爛帳...
01/01 23:13, 23F

01/02 10:18, 7年前 , 24F
一直都可以質問的。只是大多數人不願正面逼人,只想嘲諷.
01/02 10:18, 24F

01/02 20:48, 7年前 , 25F
所以才說可以再推廣 畢竟一般人的做法就同Y版大說的一樣了
01/02 20:48, 25F

01/03 05:24, 7年前 , 26F
質問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以本案文串為例 幾乎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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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5:27, 7年前 , 27F
不需要用什麼[質問]就已經是自主跟他正面討論 但他
01/03 05:27, 27F

01/03 05:28, 7年前 , 28F
就是不斷換概念光質疑不查證 除人身攻擊外你奈他何?
01/03 05:28, 28F

01/03 05:31, 7年前 , 29F
又沒有強制性不回應就要處罰 換分類哪裡能解決問題?
01/03 05:31, 29F

01/03 10:05, 7年前 , 30F
P板你自己把Y板當初的政見看過一次就會懂了 最早的質問概
01/03 10:05, 30F

01/03 10:05, 7年前 , 31F
念 確實是有不回應就水桶的要求在 你自己去翻過一次吧
01/03 10:05, 31F

01/03 10:07, 7年前 , 32F
現在只是卡在要怎麼去徹底執行而已 當初Y板的政見就是要避
01/03 10:07, 32F

01/03 10:08, 7年前 , 33F
免打爛仗 而Y板的政見是用"質問"去處理
01/03 10:08, 33F

01/03 12:27, 7年前 , 34F
所以版規要修嗎XD
01/03 12:27, 34F
文章代碼(AID): #1QIGbIle (his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