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SGS檢驗報告出爐摟...
※ 引述《giboss (澐 )》之銘言:
: 首先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關心的進度
: 小弟只是正好這兩周出差到外縣市 不方便上ptt 不是落跑啦
: 而且我可沒那麼無聊去弄個甚麼分身(攤手)
: 檢驗報告在11/29就出來摟 我也在當天就放上去了
看完了 我只有幾點想說:
(1)此不明溶劑是否送過衛生署核可認定其有治療效果?
畢竟成分不明,除了你個人的宣稱以及不具名的照片外,
沒有人知道其是否有療效
(2)因為你提化妝水,我只能說當時有個拿化妝水詐欺的公司,
叫史雲遜,其隨便拿一些造假照片來框人.
以下節錄自 自由時報新聞稿
史雲遜曾在廣告中暗示療效,被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醫療法,
兩度開罰共九萬元;公平會亦因多人提出檢舉,要求業者拿
出客觀數據,證明其廣告宣稱的療效,由於業者提不出來,
也被重罰一百五十萬元。
這邊我只想說,您既然宣稱其有治禿療效,是否能請你提出客觀數據,
證明您產品之療效?
: 也不會有啥類固醇拉 又不是要當奧運選手
: http://fahi.pixnet.net/album/photo/51672095
: 另外我也問了衛生署 她們說沒有藥的化妝品就不需要申請妝字號拉
這裡有個盲點了,華生
你說你去問了衛生署,他們回復您: 沒有藥的化妝品不需要申請妝字號
這就更笑破人肚皮了XDDDDDDD
為什麼?
請參閱行政院衛生署公文
http://www.doh.gov.tw/ufile/doc/0980305527.pdf
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98年1月22日發函公告
化妝品得宣稱詞句及不適當宣稱詞句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預防掉髮,減少掉髮,避免稀疏等詞句均為不適當宣稱之詞句。
若化妝品宣稱療效則觸犯藥事法,可處十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
華生,這事只有三種可能
(1)衛生署回復您的人瘋了或者是打雜的阿婆剛好接到電話。
(2)你連絡了衛生署,但基於某種理由,
沒告訴他們您的新產品具有減少掉髮甚至生髮的效果。
(3)你根本沒問過衛生署。
: 不過如果各位大大有疑慮的話 我還是可以再去找他們問問看是否可以申請摟
我看你最好還是跟衛生署申請一下,
這次記得告訴他們你的產品具有減少掉髮的效果。
除此之外,
送衛生署審核最大的好處是,
可以避免有人認為他能拿個橘子水送SGS驗出沒毒性就當生髮水賣。
讓你的產品跟沒驗證過療效的西貝產品做個區隔。
--
───我還想,再活下去
───我還想,再說點話
───我還想,再想點事
─────我還想,再 留在這邊
--
※ 編輯: noir 來自: 60.250.191.43 (12/15 15:13)
※ 編輯: noir 來自: 60.250.191.43 (12/15 15:28)
推
12/15 17:18, , 1F
12/15 17:18, 1F
推
12/15 18:57, , 2F
12/15 18:57, 2F
→
12/15 18:57, , 3F
12/15 18:57, 3F
推
12/16 12:58, , 4F
12/16 12:58, 4F
推
12/17 11:17, , 5F
12/17 11:17,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