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志學生座談會發言 世新法學院長:請出去

看板gay作者 (可愛小球球)時間10年前 (2013/11/24 15:14), 編輯推噓-4(1512)
留言1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11/24 13:44,
講什麼社會觀感,"你的"觀感吧!就跟馬總統講社會共識一樣
11/24 13:44

11/24 13:44,
,好像只要把責任推給社會自己都不用負責
11/24 13:44
說到馬英九,當有政敵以影射他是同性戀來揶揄他的那些人, 跟現在推法案的這批人,好像是同一個黨的,你們有發現嗎? 而如果你們覺得這樣鬧, 會讓大家對同志的印象更加分,或對同志婚姻更支持, 那你們就繼續鬧,鬧大一點呀, 來證明對社會觀感有更正面的影響。

11/24 13:47,
原來這年頭教授可以發表歧視言論,學生只要反擊就被說小心
11/24 13:47

11/24 13:47,
眼,QQTen以後別人罵你都不要反擊啊^.<
11/24 13:47
請問在那場研討會過程中,那位曾教授有發表什麼歧視言論嗎? 影片就只有一段,那位同學的唸稿,而且是事先準備好,也安排好攝影, 完全沒有曾教授的談話內容。有的話請提供,大家再進一步判斷。 所以你說那位教授有歧視言論,請問證據何在? 還是說只要與你們論點不完全相同的就是歧視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9.11

11/24 15:43, , 1F
廢文
11/24 15:43, 1F
現在是只問立場 不問是非嗎? 要說那位同學批判教授有理是基於教授有歧視的言論 那我反問 那位教授在該研討會中 有什麼歧視言論 有錯嗎? ※ 編輯: chocholove 來自: 118.168.29.11 (11/24 15:48)

11/24 16:39, , 2F
http://j.mp/I8gi5A 約 50:48 開始
11/24 16:39, 2F

11/24 17:15, , 3F
該教授確實有歧視言論,甲二版有po過了,至於該學生的岔題
11/24 17:15, 3F

11/24 17:15, , 4F
行為你上一篇也提過
11/24 17:15, 4F

11/24 17:17, , 5F
我不知道你另外發一篇到底是想表達什麼,表達大家歧視你
11/24 17:17, 5F

11/24 17:17, , 6F
嗎顆顆 你想太多了吧
11/24 17:17, 6F

11/24 23:24, , 7F
第一段,完全文不對題的回覆,照你的邏輯,文不對題是不是
11/24 23:24, 7F

11/24 23:25, , 8F
不應該出現在這個討論串啊?
11/24 23:25, 8F

11/24 23:27, , 9F
我的意思是,馬總統今天如果講"他"不想讓同志婚姻通過,一
11/24 23:27, 9F

11/24 23:28, , 10F
定立刻被罵翻,就跟你現在扯什麼社會觀感一樣。
11/24 23:28, 10F

11/24 23:31, , 11F
奇怪我第二段明明是在戰QQTen,你是在護航什麼啦XD該不會你
11/24 23:31, 11F

11/24 23:33, , 12F
是QQTen分身?
11/24 23:33, 12F

11/24 23:34, , 13F
第二段我想其他人已經說過很多次了,誰說一定要研討會的東
11/24 23:34, 13F

11/24 23:40, , 14F
西才能在發言時講?人家開頭就說「我曾在各個新聞、報紙、
11/24 23:40, 14F

11/24 23:42, , 15F
傳播管道看見你不斷地對於同志權益的無視」你確定你聽過錄
11/24 23:42, 15F

11/24 23:47, , 16F
音檔?還在跳針說曾品傑在"這場研討會中"沒有歧視言論...
11/24 23:47, 16F

11/25 00:39, , 17F
因為你批評那位學生 所以大家批評你 讓你很焦慮嗎
11/25 00:39, 17F

11/25 20:52, , 18F
廢文,又是一個不看清楚在那大聲腦x
11/25 20:52, 18F
文章代碼(AID): #1IaQSvuU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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