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家庭] 正面表述 之 假結婚真好
※ 引述《knight9135 (白色漸層)》之銘言:
: 標題: [家庭] 正面表述 之 假結婚真好
: 時間: Tue Jun 4 13:36:24 2013
: 好吧,我承認太久沒在甲板發文了,所以對於「變成輿論焦點」有些不習慣。
(那就多來幾發吧 我說的是發文)
: 我這樣算是有正反併陳了吧?可以不要再攻擊我了嘛? 呵呵~
(使用強抱大叔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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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者金曄路(現任香港浸會大學人文及創作系助理教授)曾撰文為假結婚下註
新定義:[合作婚姻],並於與台灣學者丁乃非、劉人鵬等人所共同編撰之書
[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中提到關於[上海拉拉的家庭政治]的研究與探討。其中又
明確的將[默言寬容]和[公共正確]等論述為[假結婚]做了背景脈絡的分析。我提
莫認為[假結婚]一詞太過於沈重,雖然我並不完全同意這符合華人社會文化中的
[公共正確],但確實我是同意其訪談中:『虛假的婚姻,其實是我們對彼此和家
庭的承諾。維護住表面的微笑,需要付出的,比任何人能想像的都要多』--嘟嘟
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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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乃非、劉人鵬與金曄路都同意(出處為 含蓄美學與酷兒政略 337頁)
社會的[默言寬容]其實並不是寬容,而是另一種形式的恐同。
而金曄路認為選擇[形式婚姻][合作婚姻]是一種[公共正確]脈絡下的結果。
(出處為 置疑婚姻家庭連續體 1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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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得是,許多形式的[軟出櫃],例如:拉子『我與男生交往不順,現在剛好
與朋友同居』、甲甲『我離婚了,這家回不去了,所以與朋友住』,像這樣的形
式若一開始就選擇[形式婚姻][合作婚姻]其實是相當正視問題的。
取得社會[默言寬容]的過程中,這選擇未必是較為平順比較不傷人。
若假結婚是[假],是騙人是不好,但
不可否認有的老人家寧可接受沖喜或一輩子不知道真相而離開人世。
成全家人的自私時,這是將[假]與[表面的微笑]放在天平的兩端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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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時候,人生是沒有選擇權的。
真實的出櫃導致父親心臟病發去世的人沒有[孝]或[重來]的選擇權。
與不愛的女人結婚欺瞞一生的人沒有[愛]或[自由]的選擇權。
有很多時候,有很多時候....
不選,也會喪失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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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總會想辦法選擇讓自己有利的方式活下去。
在評估[合作婚姻]
是否是一種對彼此對兩個家庭、四個家庭為好選擇的同時。
別忘了,支持伴侶盟,[一個民法修正案]。
你將可以有三種選擇。
婚姻平等法修正(同性婚姻)、伴侶法(新增條文)、家篇章(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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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 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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