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大家認為匿名發文的當事人感受是否須尊重
: → wendycandy:可否有勞幾位到L_BoyMeetsGi看一下申訴過程 03/02 09:19
: → wendycandy:在那邊反而可以玩弄文字來加害 真是讓人無力 03/02 09:20
看完了,幾個感想(可能有點文不對題,請各位看倌發揮想像力)
一、廢除死刑對不對?
會有這個感想是因為1216認為板主把懲罰公告的內容公開在板上
難道不會造成三次、四次傷害。
不過個人的感覺是,雖然懲罰加害者並不一定可以安慰到受害者(及其家屬),
但是放過加害者只會讓受害者(及其家屬)更難受。
二、何謂性騷擾?
其實應該是人身攻擊,不過有人把wiki的那套解釋搬出來,
害我也很想拿性騷擾的定義出來推。
傷害到當事人的輿論,算不算是一種語言暴力攻擊?
三、在加護病房外面大喊: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也是同理心的問題,有些事情確實可以討論,論點也許是正確的,
但是出現在不對的場合中,就是政治不正確。
通常有個很通俗的形容詞來形容這種行為:白目
白目不是罪,傷人更無謂。
1216的論點我大致也瞭解,他所不該做的事情,就是沒有把直接的話修飾得
讓大多數的人都可以接受。
這也不打緊,人家都說了,麻煩另外開一個標題,在樓主的標題下討論這些事
有沒有讓人覺得就是在針對他人的過去?
你不理解不代表人家不會這樣想,okay?
唉,皮膚白是很美啦,眼睛太白還是去水桶裡泡泡看會不會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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