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認為匿名發文的當事人感受是否須尊重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溫蒂糖小姐)時間14年前 (2010/03/02 01:07), 編輯推噓16(16043)
留言59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 引述《Windsound (轉身)》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BYKZWqH (feminine_sex) [ptt.cc] Re: [問題] 我想做重建處 │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 這一篇文章值 4 元 │ : └─────────────────────────────────────┘ : 推 chinhan1216: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2/28 01:02 : → chinhan1216:受長達四年 : → chinhan1216:可能女生跟男生想法不同吧~ 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女生 02/28 01:04 : → chinhan1216:無法理解 女生可以被強姦四年 默默忍受 我也無法理解 02/28 01:05 :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 標題 (hightemper) 解我水桶 (fwd) : 時間 Sun Feb 28 00:59:53 2010 : 要我解水桶完就來鬧事,我也無法理解。 : 人身攻擊,累犯加重處分。 : chinhan1216 : 水桶三個月 : pail deadline: 20100601 : 記點三點 : 期滿請自行通知板主復權,若未自行通知視同自囚。 剛剛在L_BoyMeetsGi版看到1216不服判決上訴 感覺真的很不舒服 發言尊重一下當事人很難嗎 當時大家也推文勸導 1216根本不聽 既然不能跟版眾好好相處 又一直想要解水桶幹嘛? 保留在女性性版的發言權對他來說如果很重要 那為什麼不好好思考後才發言? 居然還有人推文說在這裡就是要拍拍才可以 我真的不懂女性性版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了 很多人只是把這裡當成戰男女的場所嗎?? 不知道這種文可不可以發 若不合板規我就自刪了 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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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水桶只是要公道吧 他認為他沒錯? 我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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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12, , 2F
這篇是針對chinhan1216發言吧 揪竟合不合板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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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13, , 3F
不過他已經被桶了 也不能在這個版給妳一個答案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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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14, , 4F
我不是針對他發言 而是針對核心價值產生很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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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15, , 5F
而且你在上訴大力挺他也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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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16, , 6F
看完整個討論串 你還會挺他就很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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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16, , 7F
我在還是安靜點好了 到時候採到邊邊 被桶就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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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20, , 8F
好像回公告就踩到邊了吧 ...快改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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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ndycandy 來自: 61.217.225.30 (03/02 01:21)

03/02 01:22, , 9F
感謝樓上 不知改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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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23, , 10F
你改裡面外面沒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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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25, , 11F
外面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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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26, , 12F
不過我剛剛看了兩次板規 好像沒講到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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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可能太晚我眼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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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T可以修改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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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31, , 15F
太感謝了 一直不知怎麼改急到快燒焦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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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2:17, , 16F
其實我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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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話只有不中聽 但應該沒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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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下此改終身水桶就沒這問題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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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7:21, , 19F
不過他不能理解的事情這麼多,也可以選擇不要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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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8:08, , 20F
a大中肯 我覺得只是沒同理心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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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未明定的原本就可經討論決定是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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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列出來的都不算數 那真的有很多鋼索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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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話題顧慮當事人感受也很重要 1216可以另發新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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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是當事人 看到他的推文一定會受很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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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24, , 25F
無法反抗一定有理由,逼問人家為何忍受就是二次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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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34, , 26F
沒同理心只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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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38, , 27F
看到申訴版推文只覺得 真是沒有人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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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39, , 28F
所以有時候非法制裁或者以暴制暴是必要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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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216被裁定解水桶就太沒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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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41, , 30F
當時大家保護當事人的心意也連同被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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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43, , 31F
沒關係..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的話, 表示我們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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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合法的方式來玩文字遊戲, 遇到一次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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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47, , 33F
非法正義嗎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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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50, , 34F
不知道他拼命想要解水桶的目的到底是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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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9:51, , 35F
連版標祝當事人幸福他也要拿來抨擊 真是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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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2:36, , 36F
.....不中聽 跟犯規是兩碼子事情!! 原PO也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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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21, , 37F
他推文的前兩句話真的沒有傷害到當事人的嫌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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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21, , 38F
所謂的人身攻擊到底怎麼定義,或許這也是個自由心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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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23, , 39F
再者,初犯才可以說是無心之過。不知道他之前是什麼原因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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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被強姦說不要就可以從此沒有啦…想法好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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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35, , 41F
申訴版版主結論是 再讓他想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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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8, , 42F
就法律層面來說,確實不容易判。判決書要怎麼寫得人家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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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困難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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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9, , 44F
我看那個版主是代版 也沒判過幾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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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49, , 45F
這個應該是他碰到最棘手的一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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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53, , 46F
這種案子,要怎麼判都可以成立,只是理由要怎麼寫就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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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3:53, , 47F
因為還蠻遊走法律邊緣,當然他更加認為自己沒有「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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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看一下進展 發現那三個人還真是愛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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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只要板規沒規定 他們想怎樣傷害人都沒關係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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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三個人的申訴推文 感想就是 只要法律沒規定的 什麼都可以做 v大 明明就是個聰明人 何必跟著他們玩文字遊戲 有些事戰完還有成就感 這種事戰完了 別人落淚了 你就贏得很高興嗎 如果法律必須巨細靡遺的訂下所有細項來明令禁止某些行為 這一定是一個自制力極差的國家 女性性版大多時候都能在板友互相提醒尊重的情況下 維持良好討論秩序 有些人為何大家請他不要發言了? 怎麼不是想想自己說的話到底合不合適 而是急於要解水桶再來戰 從頭到尾無法看出自己的話多傷人 就像老婆婆被車撞死 還在旁邊說風涼話 "我不懂她幹嘛要闖紅燈 才會被車撞死" "我不懂她家人幹嗎都不存錢 才會沒錢辦喪事" 這些話是沒有犯法 但是對老婆婆和她的家人到底適不適當? 不要推文說我比喻太誇張 在我看來是一模一樣的事情 有時遭遇不幸 活著比死掉還要更艱辛 對於56當初的道歉信我還挺他 現在想來真是羞愧 有心道歉 就不要在其他地方為加害人說話 可以發揮你辯才無礙的空間很多 不需要緊抓這件事猛打 否則那道歉信的效力相信終將蕩然無存 ※ 編輯: wendycandy 來自: 59.115.49.128 (03/0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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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成立前提需申訴人附上站內信或水球溝通無效佐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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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3:41, , 51F
務做判決前應該會先注意到這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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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3:45, , 52F
怎麼會有這種人啊 真的是沒救了 還有臉要解水桶
03/02 23:45, 52F

03/02 23:52, , 53F
就等等看有沒有真實的正義吧
03/02 23:52, 53F

03/03 00:12, , 54F
都已經再審了 而且申訴版版主也講不是當事人的不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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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0:12, , 55F
申訴了~ 省點力氣 等結果出來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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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0:13, , 56F
screenwriter 講別人沒救了 不知道合不合板主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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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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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0:53, , 58F
v大 你前來女性性版的意義何在? 深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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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8:24, , 59F
幹嘛對我這麼感興趣 ^.< 意義不方便讓大家知道 很害羞
03/03 08:24, 59F
文章代碼(AID): #1BY_Hk_V (feminine_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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