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原來麥當勞不可以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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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10推 2噓 24→)留言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ruscell (選妳所愛,愛妳所選)時間15年前 (2008/09/29 17: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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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以為,這是一個網路公共空間,用詞遣字應以禮貌不招致反感為宜,. 推文裡面有不妥者,請不要再延伸不當言詞。. 如果還有想溝通的,請勿回在版上,請回信箱。謝謝您的配合。. (公版是用來公眾討論的,不是用來罵的). 先聲明一下,麥當勞從來沒有相關規定「不准睡覺」(至少就我目前手邊的資料及所知). 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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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17推 0噓 36→)留言5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hair (瘡瘡)時間15年前 (2008/09/29 20: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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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小弟算是懂一些法律,所以發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不過我也還是學生,所以如果有錯. 的,懇請指正,但請不要用一些不理性字眼。. 之前我在看邱聰智教授的債各教科書時,前面幾頁在談債總與債各的關係,舉了「吃. 牛肉麵」的例子,來分析消費者與店家的法律關係。. 在書中的例子提到,如果今天你去巷口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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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nro (瀟灑之風)時間15年前 (2008/09/29 22: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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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nhair用法律的觀點來解釋消費行為. 只是這好像跟一般人所認為的不一樣. 去外面買東西吃選擇內用不單單只是買了食物而已. 基本上還買了服務. 所以桌椅餐具等等算是服務嗎? 見仁見智. 這就是問題所在. 沒有明文規定的東西該怎麼拿捏尺度. 我想做服務業的通常都會給個方便. 餐廳不准人打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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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1推 1噓 12→)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p89005 (~月影雪嵐~ Shin)時間15年前 (2008/09/30 16: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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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以我的觀點來看. (很久沒在速食版PO文了,忍不住又浮出來插嘴。). 原PO J大 (刪文了…大囧) 他推文內容如下。. 因為我老了,我雖然看過被刪的原文內容,但是也不記得太多。. 就像我推文的. 如果我是店長我也不想讓你睡啊! 看起來多難看?. 就算你穿得很體面我也不能讓你睡啊!. 不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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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kai (今天不是我的天)時間15年前 (2008/09/30 22: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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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跟上述文章沒什麼相關啦. 只是像和大家分享一下打工經驗. 記得有一次不知道是什麼活動. 很多人在附近的學校考試的樣子. 陪考的人很多很多. 因此來店裡消費的客人也很多很忙. 兩層樓的位子都全滿了. 而且竟然有客人就直接躺在兒童遊樂室裡面睡覺. 我上去一看. 還真的一具一具的躺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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