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顧客不用為自家產品的認知錯誤負責?
回想起這輩子遇到的第一次『被客訴』
心裡還是很「佩服」那位小姐在客訴mail中加油添醋的功力....
話說那時我仍在某連鎖影音出租門市工作時,
這位小姐一進門,就拿著發票跟我說要退錢,我看著發票,確認是在這邊消費的,
於是禮貌的先詢問她遇到什麼問題了嗎?為什麼要退呢?
她說她以為dvd的空白燒錄片都一樣,所以就買回去了
結果試燒了一片,才發現自己的機器是支援dvd-r 而不是dvd+r (試燒了~~試燒了~)
所以她拿回來要退錢...
我看著她試燒過一片的光碟,上面已經沾滿她的指紋,而且光碟片這類型的消耗品..
都已經被試了..還能用嗎?
所以我婉轉的告訴她說
『很抱歉,空白片您已經拆封了,而且也燒過了,這個我可能沒辦法退貨』
她音量開始大聲『什麼?這不過是保鮮膜包著而已呀! 重新包一包就可以了呀!
妳打電話給廠商!!問能不能退!!要不然叫你們店長出來!!』
我心想...(保鮮膜包一包而已????? 我店裡的東西全部都是保鮮膜包裝的呀..
那很多商家的東西都是保鮮膜包的,也可以用一用再包一包拿回去退囉?)
但我還是婉轉的說『小姐..不好意思店長不在,而我是現在的值班經理,我可以
幫您處理』
她就說『妳是懂不懂呀~消保法規定七天內無條件可以退貨耶! 』
我說『消保法是規定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但僅限於訪問買賣與郵購,您如果堅持
要退,我還是退給您,這個費用我吸收好嗎?』
她說『妳想唬爛我呀! 我姐是律師! 我告訴妳,我很清楚這個,消保法就是這樣
規定的!!』
此時的我...恨不得拿出消保法的法條給她看...而且她姐姐是律師又怎樣?...
我自認在工作上都會盡量幫客人計算比較便宜的優惠,也不會欺騙客人,她說我唬爛
她真的讓我很火大.....這根本是污辱了我的人格....但是基於維護公司立場..所以
我還是退錢給她......只能在心裡os『x的 ....』
這種消費者不需要為自己對自家產品的規格認知錯誤負責,
還搬出親戚是律師來助長氣勢未免太過份了.....
過了十天後 我收到一封客訴信件 打開一看,x的,又是這位律師的妹妹小姐....
看著她那篇"洛洛長"的文章,充滿的誇張敘述,描述著我氣勢凌人(明明她比較兇)
而她是個委屈求全的小消費者.活像電視劇中的受害人一般....我從頭到尾都用婉轉客
氣的語氣告訴她...但她還是認定我在唬爛她...ˊˋ....
唉~ 是誰傳播商家也可以『無條件退貨』的呀!......真無奈!!
p.s當然...不合理的店家也是有....但是請相信也有善良的小店員...謝謝...
保安保安~~~~可以允許消費者拆了來退、退了還客訴的嗎?....(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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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e all someplace for a reason.
Just sometimes we need to accept what that reason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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