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看板consumer作者 (請到consumer爬文)時間18年前 (2006/07/09 1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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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由於站方法務已經說了,公佈姓名並不違反站規 : 並且也不違背任何法律 : 我在本版的版規中也看不到任何限制 : 所以昨天的刪文加劣文,就當作版主誤解站規好了 : 所以請問版主的態度: : 1.本版禁止出現任何員工的真實姓名 : 2.身障者不會是消費者。 你說錯了,這兩點均不是板主群的態度,我們會刪文是case by case決定的 ※ 引述《VOIOV (天線寶寶說嗶~啵~)》之銘言: : 板主的公告說 : 刪文放入精華區的原因之一是: : 「經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板走向」 你看看,第二篇就有板友把重點標給你看,你有看到嗎? → cyber0305:"推 balence:訴求就是警惕所有的服務業員工",根據你的 07/08 16:31 → cyber0305:訴求,為什麼你不轉到customers版呢?那裡的服務人員很 07/08 16:31 → cyber0305:多,相信你會達到你的訴求的。 07/08 16:32 c板友也給了你適當的建議,至於你說你能不能在consumer板po文, 以"警惕所有的服務業員工",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 「消費者保護板不是這樣用的!」 如你堅持要重新post該系列文章,就別怪我們手下不留情。 對板務有意見,請私下回板主信箱,我們會適當的回覆。 對劣文有意見,請私下尋求板主的諒解,或請去組務板申訴。 對板主有不滿,想踢他下台,請到組務板發動罷免。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請先Q一下自己看看是否符合資格。 本篇禁止回覆,本篇之後如果該系列文章捲土重來, 將予不通知刪文,並視情況給予 劣文/ 水桶。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1.110 ※ 編輯: sggs 來自: 203.70.101.110 (07/0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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