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另人感到火大的網購!
※ 引述《koharayu (可以一直喜歡你嗎?)》之銘言:
: 都有清楚的標示商品是「日本設計,中國製造」
: 而此賣家卻寫: 商品的正常交貨期約向「日本」下訂單後7-15日間 。
: 但得標信上卻寫:最近日本海關查的明顯,所以會故意打上XX製造]
如果此言確實者,則已有詐欺取財之嫌
即便事後退費,詐欺取財亦已既遂
可以此向刑事追訴機關究責
: 可是又不曉得怎麼做才好?也許大家就彼此來個負評吧?!
: 如果這種情形對方也給我抱負評價,那我可以向YAHOO申訴嗎?謝謝!
我認為可以考慮幾種作法,依程度由重至輕:
1、直接向刑事追訴機關提起詐欺取財告訴,對方就必須出面。
2、依消保法之規定,郵購買賣即使有相反之約定(如不得退貨),仍得解除契約
而解除契約後應回復原狀,且可歸責於對方,所以不僅17元必須對方負擔
(損害賠償),亦不須負擔對方的17元損害(因無過失)。所以若已通知退錢
(解除契約),應要求對方以原價返還,受領後至返還日之年利率5%利息,以及
損失賠償(17元),若不從,向消保官申訴(但對方必須是企業經營者)
3、以負評表示不滿之意,並寫信向奇摩申訴。
若向對方要求時,可一方以民事說理,一方以詐欺相逼,或至少原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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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推
05/23 07:2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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