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發存證信函就等於解約?健身中心問卷推銷

看板consumer作者 (不再沉默)時間18年前 (2006/05/11 22:56),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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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soso82 (不再沉默)》之銘言: : : 可以拿這張紙證明對嗎?? : 主要看對方的態度 : : 另外我5月10號那天有跟另一個同學一起去 她可以作證嗎??就是發票被收走的事 : 當然可以啊 : : 我打電話問了郵局 他們卻說這要再自己去問當初的那家公司 : 建議直接寫電子意見書給總局 : 總局的答覆應該比較正式 : 郵局某些人員能推託就推託 : : 那我今天把存證信函寄出了 我寄了限時掛號附回執 明天他們應該就會收到 : 存證信函是要使用郵局規定的格式,並依程序(如備有三份) : 一定要有回執 : : 那接下來我應該注意的有甚麼呢?? 我想說 說不定他們打電話來說要我再過去辦甚麼 : 就是再打電話請他們退錢囉,若不願意退錢,就要找消保官處理 只要退錢就好了嗎?? 那還有甚麼解除契約的手續甚麼的嗎??譬如說又要簽甚麼解約的合約的?? 謝謝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100

05/11 23:17, , 1F
自動轉帳那個文件拿出來銷毀.合約書拿出來蓋作廢章或銷毀.
05/11 23:17, 1F

05/11 23:18, , 2F
他們若要求收回任何單據,都扛大叉,寫上作廢,簽名處塗掉.
05/11 23:18, 2F

05/11 23:20, , 3F
自動轉帳的文件是否已通知郵局,要先查一下,是否已辦終止.
05/11 23:20, 3F

05/11 23:51, , 4F
啊!!那我5月4號第一次簽的那張合約被收走可是都沒蓋作廢章!
05/11 23:51, 4F

05/11 23:54, , 5F
不過我存證信函上都有把這些合約寫出來,到時候把這兩份合約
05/11 23:54, 5F

05/11 23:56, , 6F
都同時要求作廢,這樣可以嗎???
05/11 23:5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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