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發存證信函就等於解約?健身中心問卷推銷

看板consumer作者 (不再沉默)時間19年前 (2006/05/11 19: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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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soso82 (不再沉默)》之銘言: : : 我5月4號逛街時被某健身中心的人拉去做問卷參觀 當天簽了會員合約是限單一會所的 : 那就是訪問買賣了 : : 同時被收走5月4號時簽的合約和當天繳錢的發票 : : 我今天5月11號就寄出存證信函聲明解除所有的合約 並要求退費 : : 1. 寄了存證信函 就等於"正式"解除合約了嗎??還是還要有其他解除合約的手續?? : 寄了存證信函就解約了 那還有其他甚麼解約手續嗎?? 譬如說甚麼終止契約的東西?? 因為我是門外人 完全搞不清楚ㄚ~~:S : : 2. 5月4號簽約 5月11號應該算第七天寄存證信函還是可以解約的對嗎?? : 原則上依民法120條始日不算入,終止為期間終止日 : 另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9條,係採取發信主義 : 所以5月11日還是在7日內 : : 3. 發票被收走了(笨@@) 這樣還能要求退錢嗎???? : 那就看對方良心了,以後遇到這種事,可以先影印再交給 huh...那我想再請問 就是5月10號那天 那個人幫我辦更改會籍時 說會退一部分費用給我 可是是支票的形式 必須等我會籍生效5月15號時 去另一家新的會所領支票 當時他就填一張"會員服務要求" 上面寫說 "....更改會籍退差額xxxx-yyyy=zzzz支票.." 然後互相簽名作證 可是那張支票我還沒領 那上面的xxxx應該就可以證明我5月4號當初繳的錢對嗎??所以我在想他要是耍賴的話 可以拿這張紙證明對嗎?? 另外我5月10號那天有跟另一個同學一起去 她可以作證嗎??就是發票被收走的事 : : 4. 我已經辦了郵局每月自動轉帳 就是填一張三聯單 合約解除了這個就自動作廢嗎??? : 不會喔,對方可能繼續請款,詳細情形要問郵局 我打電話問了郵局 他們卻說這要再自己去問當初的那家公司 唉 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多東西都不懂 所以才會去了卻又簽另一張=.=" 那我今天把存證信函寄出了 我寄了限時掛號附回執 明天他們應該就會收到 那接下來我應該注意的有甚麼呢?? 我想說 說不定他們打電話來說要我再過去辦甚麼 結果又被呼嚨.... 總之~~真的感謝!!!!!萬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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