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版主自薦政見發表拉票

看板cat作者 (望天)時間1年前 (2023/03/02 11:31), 1年前編輯推噓6(115154)
留言170則, 1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鑒於沒版主之後有些廠商交易文以及無關文開始猖狂起來了 為了維護版面秩序以及之前一些認養方面的意見不和紛爭 小弟提出幾個板規修改意見請大家一起集思廣益 若是以下政見認同並且覺得我適任版主的話 麻煩左轉至至 Lifenewboard板 幫我在下方案y投下同意一票 (門檻25目前為16) https://www.ptt.cc/bbs/LifeNewboard/M.1677397032.A.11F.html 1.認養文新增認養切結書欄位 此欄位必填可用文字、圖片、PDF、或雲端硬碟表單等不限制 若是送養人無特別需求也請填上無需求即可。 (此條新增是因之前許多認養文會未附上認養切結書引發部分板友們不認同 而遭致言語攻擊) 切結書欄位會給24小時補填違者刪文 累犯水桶 私募基金發文前會有警示退文水桶警告 公益勸募也請先私信板主同意後才能發表 2.原板規15 新增內容含有對[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警告後不聽水桶1個月 持續挑釁言論視同鬧板處理 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裁判書系統: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允許(1).發語詞以及同義但不同口語間轉換之使用 (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3.原板規3修改為 貓板事務無關或不正常連續推噓達3次以上 水桶一個月。 不正常連續推噓→即利用BUG等方式 規避CD時間推噓文 首先不正常連續的定義為一分鐘內單人可以有三推或是三噓這種狀況發生 正常使用者應為一分鐘只會用一次的推噓表達意見 判例參考如下: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5443427.A.5BD.html 與貓版事務無關推文判例如下: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4190980.A.E51.html 所以跟個人能不能噓超過三次以上沒關係 能言之有物你噓到XX也不會怎麼樣的 4.修改交易文裡的範本 原文為[交易/買賣] 擬更改為 [交易/購買] [交易/販售] 讓人更清楚閱讀 5.有空的話會修改置底急診醫院文章(但這部分要請板友們也幫忙修訂) 6.合購文條款因合購版已長期關版 這條限制取消,看之前好味枕頭合購情況 良好也沒發生特別糾紛。可能加個主揪也要提供姓名電話給合購者 7.情報新增副標 [情報/走失] XX市XX地方疑似走失的三花貓有項圈 新增副標 [情報/黑名] ID詐騙 請敘述經過以及報案三聯單私信板主 ID送養者/認養者 作法與認養書敘述不符 若使用黑名者請確定敘述內容為真且犯行重大否則違者處退文並水桶一年 畢竟使用黑名在網路上都會有紀錄當事人後續澄清非事實的話傷害也已經造成 8.原版規9太簡易欲改為站規如下: 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不限於文章,推文以及任何方式影射 違反者水桶一年,發文者退文 9.找代養可用[徵求/地區] 保母代養 但有專板Pet_boarding可先查詢 10.累犯制度 同板規每次犯後皆加重處理 11.連署文以及調查文請先請板主同意再Po 12.若有詐騙財物之事 請到警局報案並填寫三聯單私信給板主 退文水桶十年 13.嚴禁低買高賣 若有證據能檢舉 違者處一年水桶並退文 14.關閉噓文功能 15.認養文中 除了認養條款遠超出常識合理之外可提醒否則皆為認養人與送養者之事 若在下文針對條款細問以及無限延伸問題 視為引戰 嚴重者視為鬧版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對於有需要詳知認養條款者請私訊送養者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35.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677727919.A.9D5.html

03/02 11:58, 1年前 , 1F
你要不要乾脆提議關閉噓文功能算了?
03/02 11:58, 1F

03/02 12:01, 1年前 , 2F
也是個方式 但是噓文有表達不認同意思,還是有存在必要
03/02 12:01, 2F
※ 編輯: larry8550 (223.136.235.127 臺灣), 03/02/2023 12:04:12

03/02 12:18, 1年前 , 3F
交易/購買是甚麼意思? 如果是徵求乾脆改成 交易/徵求
03/02 12:18, 3F
交易的部分都是有牽扯到金錢的或是等價交換這種,徵求是無償二手物品 ※ 編輯: larry8550 (223.136.235.127 臺灣), 03/02/2023 12:25:22

03/02 12:27, 1年前 , 4F
覺得23應該有檢舉再處理,而且還要視情況認定,我知道有些
03/02 12:27, 4F

03/02 12:27, 1年前 , 5F
人就是習慣用噓文雞雞叫,但這也是他的權利,只要不是像某
03/02 12:27, 5F

03/02 12:27, 1年前 , 6F
位(我忘記是誰了)連續推文一個人把文章推到爆文就好
03/02 12:27, 6F
就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忍受雞雞叫的XD 會流於謾罵的開展

03/02 13:25, 1年前 , 7F
[交易/買賣] ,可以改成[交易/販售] 、
03/02 13:25, 7F

03/02 13:25, 1年前 , 8F
[交易/求購] 、[交易/贈送] 三種
03/02 13:25, 8F

03/02 13:25, 1年前 , 9F
噓文也要管,住海邊喔
03/02 13:25, 9F

03/02 13:58, 1年前 , 10F
確實有不少大板針對言語攻擊、影射威脅、明暗示洩
03/02 13:58, 10F

03/02 13:58, 1年前 , 11F
個資 或連續、惡意及無意義重複性噓文等有所規範
03/02 13:58, 11F

03/02 13:58, 1年前 , 12F
如板主候選人'真的'願意執行該板規 我應該會去投票
03/02 13:58, 12F
其實這條就是我抄那邊來的 哈哈

03/02 14:42, 1年前 , 13F
有其它板一樣有在規定噓文的嗎?
03/02 14:42, 13F

03/02 14:59, 1年前 , 14F
要讓原PO不悅其實推文也可以就是了
03/02 14:59, 14F

03/02 15:19, 1年前 , 15F
電影棒球八卦軍武通訊等板有些像會規範噓文次數
03/02 15:19, 15F

03/02 15:21, 1年前 , 16F
不過m大說的也沒錯 有些刻意針對發文者的人身攻擊
03/02 15:21, 16F

03/02 15:21, 1年前 , 17F
、洩個資或隱諱暗示要毒殺烹殺貓等 就算禁止讓他濫
03/02 15:21, 17F

03/02 15:21, 1年前 , 18F
用血紅的顏色他也依舊能變本加厲甚至騷擾板主orz
03/02 15:21, 18F

03/02 15:23, 1年前 , 19F
貓版相對和平比較少這種極端人士 這只是預防而已
03/02 15:23, 19F

03/02 15:24, 1年前 , 20F
遇到了才有板規可以馬上處理掉
03/02 15:24, 20F

03/02 15:34, 1年前 , 21F
我剛好就是很喜歡噓文的那個,但比起那些只會無腦留”高
03/02 15:34, 21F

03/02 15:34, 1年前 , 22F
調”、”慎選認養人”、”推”…等完全沒幫助的推文,至
03/02 15:34, 22F

03/02 15:34, 1年前 , 23F
少我的留言內容對問題點切合多了,所以你要不要乾脆關掉
03/02 15:34, 23F

03/02 15:34, 1年前 , 24F
推噓文,或是無腦推文也一併水桶?
03/02 15:34, 24F

03/02 15:35, 1年前 , 25F
正主來了 有一部分板規是為你訂的
03/02 15:35, 25F

03/02 15:36, 1年前 , 26F
順便再問一下,我上則噓文有讓你感到不開心嗎?如果會覺得
03/02 15:36, 26F

03/02 15:36, 1年前 , 27F
不開心,那你發文到底是要尋求幫助、意見分享、還是只是
03/02 15:36, 27F

03/02 15:36, 1年前 , 28F
尋求認同取暖並禁不起任何批評呢?
03/02 15:36, 28F

03/02 15:38, 1年前 , 29F
你不是很喜歡噓認養書嗎 制定條款還不幫我投一下票
03/02 15:38, 29F

03/02 15:42, 1年前 , 30F
以認養書的部分來說相當支持你呀;那以推噓文來講,既然你
03/02 15:42, 30F

03/02 15:42, 1年前 , 31F
都要規範噓文次數了,那推文次數你要不要比照辦理?
03/02 15:42, 31F

03/02 15:43, 1年前 , 32F
紅色噓文比較負面刺眼 不然你改用推的在貓版試試看^^
03/02 15:43, 32F

03/02 15:44, 1年前 , 33F
連續無關推文也是有規範沒錯啊
03/02 15:44, 33F

03/02 15:44, 1年前 , 34F
請看我的政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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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5:45, 1年前 , 35F
“噓文易令原PO不悅”的出發點就已經很奇怪了,原PO若沒
03/02 15:45, 35F
還有 10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3/03 00:44, 1年前 , 138F
其實噓只是一種顏色吧 我在隔壁版常常噓欸 希望不要限
03/03 00:44, 138F

03/03 00:44, 1年前 , 139F
制 除非惡意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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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0:46, 1年前 , 140F
三次也太少
03/03 00:46, 140F

03/03 00:50, 1年前 , 141F
可噓只是不要跟主題無關
03/03 00:50, 141F

03/03 00:53, 1年前 , 142F
還有連推連噓不是一般正常使用者的行徑都會被罰
03/03 00:53, 142F

03/03 07:03, 1年前 , 143F
不覺得應該限制噓文數。 因為你不可能規範禁止使用者只能
03/03 07:03, 143F

03/03 07:04, 1年前 , 144F
多次發表不同意言論 既然不可能限制言論自由 限制前面表
03/03 07:04, 144F

03/03 07:05, 1年前 , 145F
*只能發表不同意的言論多少次"
03/03 07:05, 145F

03/03 07:05, 1年前 , 146F
達態度的推噓文自然不應當 難道沒有噓的標示就會改變
03/03 07:05, 146F

03/03 07:06, 1年前 , 147F
後面不同意言論的立場嗎 這種規範就是流於表面形式
03/03 07:06, 147F
已修改敘述方式 請參考如上

03/03 21:06, 1年前 , 148F
我個人倒是對合購條款的修改有點問題,想問一下會有明確
03/03 21:06, 148F

03/03 21:06, 1年前 , 149F
的格式規定嗎?
03/03 21:06, 149F

03/03 21:07, 1年前 , 150F
照您的想法如果直接刪除,合購跟交易的差別在哪呢?
03/03 21:07, 150F

03/03 21:21, 1年前 , 151F
其實我覺得是沒差 我不太懂合購條款為何要設立這麼嚴
03/03 21:21, 151F

03/03 21:22, 1年前 , 152F
照原版規的話所有合購文都不能發了
03/03 21:22, 152F

03/03 21:26, 1年前 , 153F
但是我尊重原版主規定所以只刪除要從合購版轉文規則
03/03 21:26, 153F
※ 編輯: larry8550 (219.70.184.41 臺灣), 03/04/2023 18:38:12

03/04 23:16, 1年前 , 154F
請問新15的特定族群,虐貓仔/虐貓的人真垃圾/人渣,或是
03/04 23:16, 154F

03/04 23:16, 1年前 , 155F
走私仔垃圾,會進桶嗎?
03/04 23:16, 155F

03/04 23:23, 1年前 , 156F
不會 這是社會本來就不能容忍的共識
03/04 23:23, 156F

03/04 23:27, 1年前 , 157F
但是罪不及家人所以不能連帶罵他人
03/04 23:27, 157F
新增情報黑名單 ※ 編輯: larry8550 (219.70.184.41 臺灣), 03/05/2023 11:21:25 ※ 編輯: larry8550 (219.70.184.41 臺灣), 03/05/2023 11:23:07 ※ 編輯: larry8550 (219.70.184.41 臺灣), 03/05/2023 13:51:17

03/05 13:49, 1年前 , 158F
無限延伸視為引戰可以接受;但針對標示不清的問題進行細
03/05 13:49, 158F
標示要多清才叫清? 要不要連收入都列出憑證給你看?

03/05 13:49, 1年前 , 159F
項討論也視為引戰未免太過?畢竟很多乍看下沒問題但詢問
03/05 13:49, 159F

03/05 13:49, 1年前 , 160F
後發現很雷的規則也是問出來的,若要僅簡化為認養人與送
03/05 13:49, 160F

03/05 13:49, 1年前 , 161F
養人之間的問題,那中途可以私下尋找認養人,不必公開於板
03/05 13:49, 161F

03/05 13:49, 1年前 , 162F
面上尋求認養人;既然於公開板面上尋求認養並提出須簽同
03/05 13:49, 162F

03/05 13:49, 1年前 , 163F
意書,那認養同意書便應可受公評、提問、檢討
03/05 13:49, 163F
已列出重大非常理之條文可提問 若有3人都有同樣疑問那肯定是需要被解釋 ※ 編輯: larry8550 (219.70.184.41 臺灣), 03/05/2023 13:53:59

03/05 13:59, 1年前 , 164F
改成私信私訊詢問,若有人問出貓膩進行公開檢討,那是不是
03/05 13:59, 164F

03/05 13:59, 1年前 , 165F
又會有洩漏站內信或私訊的問題?畢竟這可是站規等級
03/05 13:59, 165F

03/05 14:07, 1年前 , 166F
之後送養文就有固定規範了,那為了方便板眾閱讀文章內
03/05 14:07, 166F

03/05 14:07, 1年前 , 167F
容,無意願領養的過度提問之後可以視為騷擾跟妨礙閱讀
03/05 14:07, 167F

03/05 14:07, 1年前 , 168F
了吧?
03/05 14:07, 168F
是的

03/05 14:08, 1年前 , 169F
又不用貼出信 指出點出來即可提醒大家注意
03/05 14:08, 169F

03/05 14:13, 1年前 , 170F
有新增黑名情報 可敘述原由
03/05 14:13, 170F
※ 編輯: larry8550 (219.70.184.41 臺灣), 03/05/2023 14:45:52
文章代碼(AID): #1a01YldL (cat)
文章代碼(AID): #1a01YldL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