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我真的不太懂有些"中途"是在跩什麼已回收
※ 引述《ghost17612 (就是要ROCK)》之銘言:
: (像是我拿了一帶麵包進了大賣場,結果在入口被警衛叫住
: 拿了張貼紙貼了我的袋口,怕會誤會是大賣場內的東西
: 但我心想,怎麼一個商店裡,就把進去購物的客人都當成賊去看待呢?)
你可以選擇當下離開大賣場呀!
: ----------------------------------------------------
: 這我就非常不解了 為什麼??
你不瞭解其他有必要替你解說嗎?
: 我和對方討論了一許久
: 她堅持不肯退讓
: 她說除了希望簽約以外 還希望能捐獻一些錢給其他的中途貓貓
: 我當下的說法是
: 我願意給這一千塊幫助其他的貓貓
: 但是我不想簽這個沒意義的合約
對你來說沒意義對中途來說有意義就好
: 他既不能保障貓 也讓飼主麻煩
你也不一定能完全保障貓呀!
: 到時候要退還押金 我豈不是還要下一趟桃園?
都是研究生了 不會叫他用匯款的方式嗎?
: 我說我願意給你我的身分證影本 每個月貓貓的照片
: 讓你確定他活得好好的 活得健健康康的
: 對方回應
: 簽合約是她的底線
: 且又回"妳都不肯為了牠跑一趟的話 那......"
: 我當下就火大了
: 真的非常火大
: 也看不慣那些用以高姿態看待領養人的中途
我也看不慣你來這PO抱怨文 讓我覺得你是否想要討拍拍
: "他媽的 我不如就去買一隻貓算了"
一千元可能買不到喔!
: 各位BBS上面 有在看板的中途 (要求很多的中途)
: 請你們要搞清楚
: 給那些浪貓提供一個家的 是我們領養人
: 我們是付出的那方
: 該感恩的是貓 (當然我也很謝謝我的貓帶給我許多的快樂)
該感恩的是你 因為貓帶給你許多快樂
: 你們中途也該是
: 能有人領養不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嗎?
: 為什麼搞到現在
: 把每個認養人都當"賊"
: 就覺得我會棄養一樣
: 而根本不理會領養人的想法
: 合約
: 法律有規定嗎?
法律有私法自制的精神喔
: 如果到時候押金都退了
: 這貓我要怎麼丟 就怎麼丟了
: 那合約有意義嗎?
到時你會知道合約有意義 ^.<
: 中途憑什麼這樣子硬性要求?
: 連討論的空間都不可以有嗎?
: 養個貓 要問身家 問你的大小事 你未來
: 其實這根本不關中途的是情
: 這是領養人自己該考慮的 你所做到的只能是提醒
: 而不能判斷這個領養人到底有沒有能力克服這些問題
: 我忘了我上次遇到了那個是誰了
: 好像是桃園中壢的某人吧
: 我想到我還是覺得很憤怒
所以我沒說錯你是抱怨文
: 所以用字遣詞可能會有些不太適當
: 抱歉
: 我希望如果有看到這篇的人
: 都能夠好好想想
為啥看到這篇的人都要能夠好好想想
WHY
為啥要求為啥看到這篇的人都要能夠好好想想
你都不爽中途要求簽合約卻要看到這篇的人能夠好好想想
WHY
: 而不是這些僵化的制度
原中途也說不ok 你可以上網找覺得ok的合約 也問你接不接受
這叫僵化的制度
: 讓真正需要被認養的"貓"
: 喪失了被溫暖家庭收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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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allpuma 來自: 118.160.81.97 (11/23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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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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