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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檢討行人是邏輯死了?
共 1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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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執法前:. 整天幾萬件的不禮讓行人、每個月至少一次撞死人. →習以為常,無視. 禮讓行人執法後:. 幾件極端的行人惡意干擾汽車通行、比例稍微高一點的好手好腳慢慢走過馬路(事實上慢慢走錯了嗎?). →行人惡意影響交通,亂執法. ???????. 每個族群都會有不守規矩的,但比例上完全不一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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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 就是執政黨帶風向啊. 之前高雄台南被報行人地獄. 一個老翁幾十秒過不了斑馬線. 一家人在無紅綠燈路口 無車禮讓被撞. 然後人行道騎樓都摩托車在跑. 上了國外媒體 結果呢?. 全台大執法懲罰用車人. 罰鍰一路拉拉拉拉到六千 闖紅燈不讓也罰. 配套措施呢? 分時號誌管理呢?. 不好意思 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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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真的很可笑. 新政策絕對要配套措施. 現行的民進黨政府就是隨便立法. 完全沒考慮到"特殊狀況". 先說 我支持駕駛跟行人都要再教育. 這才是辦法 不能單單只靠罰則. 現在媒體就是把駕駛跟行人分對立. (事實上也是,看到其他推文的邏輯就知道). 不是你大搖大擺過馬路就是我開車蠻橫不禮讓行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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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講. 行人路上走,是不會有對他人造成危害的風險. 但駕駛交通工具就不一樣了. 開車上路,就是會有對他人造成危害的風險. 儘管這風險是可以被容忍的. 但相對的,駕駛人也會被課予較高的義務. 因此在討論行人跟駕駛人時,衡量的天秤本來就不會是對等的. 但在灣灣就不一樣了. 基本上不是一個文明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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