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告過失傷害

看板car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1/24 08:07), 3年前編輯推噓154(15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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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SFH (最好的事)》之銘言: : 想詢問 : 表哥去年4月在我家旁邊的麵包店開車臨停, : 後來要離開時, : 剛起步,有一台機車騎士從人行道騎到他車子前面煞車, : 然後下車立刻向我表哥說他被撞到了, : 下車時左腳刻意一跛一跛的, : 而且完全沒查看傷勢, : 就立刻走到旁邊店家請路人報警, : 結果路人沒理他,他就自己打電話給警察, : 接著很生氣的要我表哥提出誠意來解決, : 這時候走路換成右腳一跛一跛。 : 因為旁邊就有醫院跟其他診所, : 表哥原本想請他先去看看傷勢如何, : 但對方完全不理會, : 只是一直要我們提出誠意 : 後來雙方就去警察局作筆錄, : 因為表哥太驚恐, : 對於筆錄上對方說的內容完全承認。 : (對方說他人車倒地,左腳擦傷) : 後續表哥和保險公司想聯絡他談和解, : 都一直被拒絕, : 對方很刻意的過了事發6個月後,不能申請車鑑時才提告過失傷害 : 表哥過程中都承認是他的疏忽撞到他,所以檢察官就直接起訴 : 最近要到法院開庭 : 因為一直覺得不太合理, : 所以請表哥去向市政府交通大隊申請當時行車紀錄器的檔案, : 結果交通大隊查詢後, : 發現車禍當時的影片檔還留在我們這邊的交通分隊, : 那時候也沒交給檢察官,只有從裡面擷取幾張照片, : 然後我表哥在被檢察官訊問的時候太過緊張, : 加上以為行車紀錄器檢察官看過了, : 所以一切被告傷害的內容都同意 : 後來重新看了行車紀錄的檔案, : 才發現對方種種不合理的行為 : 1.對方根本沒有人車倒地,筆錄時卻這樣說。 : 2.說自己受傷,車禍時卻沒有查看傷勢的動作。 : 3.影片中很明顯看的出來左腳跛完,換右腳跛。 : 4.旁邊就有醫院,卻堅持不馬上去檢查或處理,而是去其他診所 : 但現在已被起訴過失傷害, : 表哥過程中也都承認過失, : 對方又堅持不和解 : 一直說要我們給誠意 : 想詢問還有沒有比較適宜的解決方式, : 是直接讓法官裁定, : 還是摸摸鼻子看對方要多少錢才願意和解呢 : 謝謝大家 其實如果覺得對方根本沒受到傷害 根本不需要去理會他 給他告 分享一下我去年被告兩次的經驗 一次傷害罪 一次殺人未遂 年初我在星聚點 要下樓梯時被一群喝醉的+9故意撞 帶頭的直接直接拿折疊刀出來桶我 刀被我拍掉 其他人四人也拿出摺疊刀出來架我脖子上 他們邊威脅 其他三人邊用拳頭打我頭部 最後他們要走時 也拿刀抵住現場員工 說報警就要砍他們人 最後我還是報警 我告他們四人 他們四人也反告我傷害跟恐嚇 後來我不起訴 他們被起訴 但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 開庭4次 他們沒有一次到 每次都被通緝 但被通緝到案後 當天就被放回 所以我開4次庭 他們被抓4次但馬上又放走 最後一次開庭 法官叫我以後不要去了 對方不會來了 他會盡量爭取對方被判刑 最後判決結果下來 對方四人都有前科 都還在緩刑 判決書還有寫有加重刑責 但你知道嗎 最重的就判40天 還可以易科罰金 我就知道台灣司法沒救了 這件事過沒多久 我開車在路上 要左轉 被A柱擋住沒注意到行人 自認沒撞上去 對方連倒都沒倒 卻說我輾到他的腳 但我煞住時他在我車頭正前方 但我當下覺得我可能有嚇到他 打算包兩千紅包給他 壓壓驚 但是他說 我這樣好幾個月不能上班 起碼要一萬 我就直接報警 警察勘驗紀錄器後 跟他說這角度不可能輪胎會壓到腳 但他堅持去驗傷 X光照出來沒事 但他跟醫生說 腳掌會痛 醫生最後還是開給他挫傷 後來警察把我叫到旁邊 說這個是賣肉的 如果你不想要麻煩就現場跟他和解 不然他一定會告你 到時候你更麻煩 他在做筆錄時開口跟我說 不然五千塊和解 但我當時被他態度搞怒了 堅決不答應 警察把我叫到旁邊 說這個就是賣肉的 五千跟他和解就好 不然到時候你要上法院 我那時候就說 沒關係 我報出險就好 保險跟他玩 結果隔天他就打電話來 說兩天之內錢沒匯過來就告我 真的過沒幾個禮拜 又接到法院傳票 他直接告我殺人未遂 法院上他直接要求五萬 檢察官問我要不要和解 我說不要 給保險處理 檢察官還有點帶威脅語氣說 如果不和解 到時候起訴可能就不是五萬能解決的 到這時候 檢察官甚至連行車紀錄器都沒看過 我還是堅持不和解 給法院判 當時我心想 我連被圍毆還差點被捅 對方一毛錢都沒賠償我了 何況這個明顯碰瓷的 最後檢察官送交事故鑑定委員 之後通知我去開會解釋 我連去都沒去 事後問保險員 他說基本上很難起訴 我心裡也想 大不了被起訴後台灣司法再爛 我也頂多被判30天拘役 寧願賠給政府 也不願賠給這種人 我被圍毆頭腫起來 腦震盪+神經受損 對方還在緩刑 都判40天而已 我這個對方沒工作的明顯碰瓷 還要求無法上班的薪資損失 也提不出來 連後續就醫證明都沒有的 相信司法會還我公道 應該吧? 總之我是覺得原po表哥 不用太擔心 可能連開庭都不用去 到最後可能也是三萬解決的事情 還可能只是賠給政府 僅此提供我最近遇到的案例 不能說我全部都沒錯 給原PO參考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08.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1446845.A.882.html

01/24 08:13, 3年前 , 1F
很精彩的分享。台灣司法已死
01/24 08:13, 1F

01/24 08:30, 3年前 , 2F
謝謝分享
01/24 08:30, 2F

01/24 08:40, 3年前 , 3F
01/24 08:40, 3F

01/24 08:45, 3年前 , 4F
好誇張喔
01/24 08:45, 4F

01/24 08:52, 3年前 , 5F
哇靠
01/24 08:52, 5F

01/24 08:52, 3年前 , 6F
01/24 08:52, 6F

01/24 09:05, 3年前 , 7F
真的這樣台灣司法爛到不可思議...
01/24 09:05, 7F

01/24 09:08, 3年前 , 8F
你好猛!
01/24 09:08, 8F

01/24 09:11, 3年前 , 9F
別亂教什麼開庭不用去...
01/24 09:11, 9F
也是 開庭也是要到 只是我當初加害者 開庭都沒到 也是被通緝到案後放走 我像個呆瓜一樣 每次都請假開庭 最後下去領五百 我改一下措辭比較合適

01/24 09:15, 3年前 , 10F
台灣鯛素質本來就差 法官恐龍更差 唉
01/24 09:15, 10F

01/24 09:15, 3年前 , 11F
不是法官帶威脅語氣,是檢察官吧!要先搞清楚對象。
01/24 09:15, 11F
對 好像是檢察官 太老了 我以為他是法官QQ 目前殺人未遂還沒被起訴 等待中 ※ 編輯: RainieORZ (118.166.108.113 臺灣), 01/24/2021 09:19:57

01/24 09:20, 3年前 , 12F
哇靠 這什麼鬼司法.......
01/24 09:20, 12F

01/24 09:31, 3年前 , 13F
台灣司法就是管聽話的人
01/24 09:31, 13F

01/24 09:33, 3年前 , 14F
感謝分享
01/24 09:33, 14F

01/24 09:36, 3年前 , 15F
法官標準是533檢察官標準是996
01/24 09:36, 15F

01/24 09:36, 3年前 , 16F
司法改革大成功!
01/24 09:36, 16F

01/24 09:40, 3年前 , 17F
超精彩的分享 @@
01/24 09:40, 17F

01/24 09:41, 3年前 , 18F
以後注意一下,要過路口正中央才能轉。習慣切西瓜才
01/24 09:41, 18F

01/24 09:41, 3年前 , 19F
會被A柱擋到沒看到斑馬線上的路人
01/24 09:41, 19F
真的 凌晨也是要集中精神開車 覺得我也是三寶 還好他沒受什麼傷

01/24 09:44, 3年前 , 20F
感謝分享!
01/24 09:44, 20F

01/24 09:54, 3年前 , 21F
幹他媽垃圾司法,看了都懶趴火
01/24 09:54, 21F

01/24 09:56, 3年前 , 22F
01/24 09:56, 22F

01/24 10:03, 3年前 , 23F
法律本來就是針對適法的人 不適法的到哪國都一樣
01/24 10:03, 23F

01/24 10:04, 3年前 , 24F
真的是司法已死 ㄧ堆怕事法官
01/24 10:04, 24F
老實說也是怕司法資源浪費 小案件能結就結 只是我們平民老百姓沒時間耗

01/24 10:05, 3年前 , 25F
求未來後續更新
01/24 10:05, 25F

01/24 10:06, 3年前 , 26F
感謝血淚分享
01/24 10:06, 26F

01/24 10:08, 3年前 , 27F
你看起來沒有請律師,那當然是交給法官判,不然你覺
01/24 10:08, 27F

01/24 10:08, 3年前 , 28F
得怎麼判才公正?
01/24 10:08, 28F
只要沒比我當初被圍毆 對方一毛錢沒付還公正我就可以接受了 反正頂多三萬

01/24 10:12, 3年前 , 29F
嗚嗚嗚司法已死
01/24 10:12, 29F
※ 編輯: RainieORZ (118.166.108.113 臺灣), 01/24/2021 10:17:28

01/24 10:13, 3年前 , 30F
司法改革?改革個鳥
01/24 10:13, 30F

01/24 10:15, 3年前 , 31F
法官跟檢察官差非常多,也不要隨便亂講吧
01/24 10:15, 31F
抱歉 還沒起訴都是檢察官 一時疏忽了 也不修改文了 ※ 編輯: RainieORZ (118.166.108.113 臺灣), 01/24/2021 10:18:42 ※ 編輯: RainieORZ (118.166.108.113 臺灣), 01/24/2021 10:20:54

01/24 10:25, 3年前 , 32F
鬼島… 辛苦了
01/24 10:25, 32F
還有 155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01/24 19:20, 3年前 , 188F
社會的現實戳破一堆整天想告人鍵盤仔的想像
01/24 19:20, 188F

01/24 19:21, 3年前 , 189F
中產階級就是被體制吃乾抹淨的那群,還特別愛內鬥
01/24 19:21, 189F

01/24 19:24, 3年前 , 190F
欠稅二塊錢被雙掛號扣財產,+9滿手罰單開c300爽爽過
01/24 19:24, 190F

01/24 19:29, 3年前 , 191F
台灣犯罪天堂and有錢人無罪國
01/24 19:29, 191F

01/24 19:29, 3年前 , 192F
台灣私房本來就是個笑話 沒背景沒人理你
01/24 19:29, 192F

01/24 19:34, 3年前 , 193F
鬼島不是喊假的
01/24 19:34, 193F

01/24 19:36, 3年前 , 194F
台灣是犯罪天堂啊,法律是保護壞人用的,什麼司法
01/24 19:36, 194F

01/24 19:37, 3年前 , 195F
改革根本笑話
01/24 19:37, 195F

01/24 19:42, 3年前 , 196F
你這篇應該多轉幾個版 很好的經驗分享 讓大家知道
01/24 19:42, 196F

01/24 19:49, 3年前 , 197F
輕判可以上訴,問題是上訴浪費了時間卻不能保證可以
01/24 19:49, 197F

01/24 19:49, 3年前 , 198F
變重判
01/24 19:49, 198F

01/24 19:54, 3年前 , 199F
司改大成功 加害者犯罪全部輕判輕放 誣告狗一堆
01/24 19:54, 199F

01/24 20:22, 3年前 , 200F
台灣的法律就是鼓勵民眾不要守法的啊!
01/24 20:22, 200F

01/24 20:31, 3年前 , 201F
司法就笑話呀 看看買大麻那位也無罪
01/24 20:31, 201F

01/24 20:32, 3年前 , 202F
很扯欸 辛苦大大分享
01/24 20:32, 202F

01/24 21:22, 3年前 , 203F
鬼島唉
01/24 21:22, 203F

01/24 21:34, 3年前 , 204F
鬼島生活真的很辛苦
01/24 21:34, 204F

01/24 21:34, 3年前 , 205F
看來我保律師費用補償是對了 鬼島垃圾多
01/24 21:34, 205F

01/24 21:48, 3年前 , 206F
台灣司法不意外
01/24 21:48, 206F

01/24 21:56, 3年前 , 207F
推分享
01/24 21:56, 207F

01/25 00:01, 3年前 , 208F
謝謝血淚分享 祝後續一切順利
01/25 00:01, 208F

01/25 01:42, 3年前 , 209F
台灣司法真的是笑話
01/25 01:42, 209F

01/25 02:54, 3年前 , 210F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
01/25 02:54, 210F

01/25 08:25, 3年前 , 211F
好扯..
01/25 08:25, 211F

01/25 09:31, 3年前 , 212F
台灣司法跟笑話一樣
01/25 09:31, 212F

01/25 10:48, 3年前 , 213F
垃圾司法
01/25 10:48, 213F

01/25 12:20, 3年前 , 214F
法律人就是人渣還有人護航的下去
01/25 12:20, 214F

01/25 15:37, 3年前 , 215F
這司法......orz
01/25 15:37, 215F

01/25 16:42, 3年前 , 216F
加油
01/25 16:42, 216F

01/25 18:53, 3年前 , 217F
感謝精彩分享,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01/25 18:53, 217F

01/26 01:16, 3年前 , 218F
唉 加油
01/26 01:16, 218F

01/26 01:19, 3年前 , 219F
看到你的分享再回頭看司法,唉...
01/26 01:19, 219F

01/26 02:08, 3年前 , 220F
臺灣司法根本都在保護加害人的
01/26 02:08, 220F

01/26 03:18, 3年前 , 221F
台灣司法 笑話一場
01/26 03:18, 221F

01/26 10:12, 3年前 , 222F
推分享
01/26 10:12, 222F

01/26 12:42, 3年前 , 223F
Ktv那件可以附帶民事...不是以刑逼民的問題,你沒有
01/26 12:42, 223F

01/26 12:43, 3年前 , 224F
民事就沒有任何賠償,而且附帶民訴不用裁判費,寵物
01/26 12:43, 224F

01/26 12:43, 3年前 , 225F
狗咬人過失傷害都可以賠到萬了,當初如果告民事也有
01/26 12:43, 225F

01/26 12:43, 3年前 , 226F
慰撫金,你說之後要告但是侵權只有2年內可以告...
01/26 12:43, 226F

01/26 21:40, 3年前 , 227F
沒有辦法的人才守法
01/26 21:40, 2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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