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03-1條款確定上路!Uber發聲明:無比失望緩衝期將維持正常營運
※ 引述《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之銘言:
: 這是一個簡單的算術題
: 甲方是出錢的 乙方提供服務 或是 產品的
: 本來 乙方 -> 甲方
: 現在來了一個中介 丙方
: 變成 乙方 -> 丙方 -> 甲方
: 如果丙方 能夠讓乙方的成本節省 10%
: 甲方少出3%錢 乙方多拿3%錢 丙方能賺4%錢
: 這是最好的狀態
: 問題是 現在UBER的丙方 能幫乙方省多少成本? 而丙方要拿20%
: (20%可能回一部分補貼給其他的乙方)
你知道台灣大車隊的折扣要司機自己吞嗎?15%全部自己吸收
uber的折扣則是uber吸收(先不論有些國家被發現偷偷折再司機頭上)
我想表達的是計程車抽成並沒有比較少每年的裝機費靠行費大概抵掉低牌量免稅的金額,這中間憑甚麼給這些車行賺?
: 要不就是乙方少拿錢 要不就是甲方多出錢
: 我想不管是甲方或是乙方都不肯
: 站在國家的立場
: 假設現在開小黃的全是素質差的人好了 隨便說個數字20萬
: 這20萬人 讓他全部不開計程車 換良好的UBER司機
: 那這20萬人 讓他做什麼? 讓他去跳海?
那你覺得讓他們馬路當螃蟹無人管理造成交通外部高成本會比較好?
: 去顧便利商店? 去加油站?
: 素質差的人到哪都一樣
: 以國家的立場 只要他做合法的工作不去犯法 就是好的去處
每天都犯法違規停車並排停車三寶大迴轉叫做手法嗎?
: 那請問一下 UBER 對我們國家帶來什麼?
: 就業機會? 高新技術? 要賺多少錢走
多少司機砸了百萬貸款買牌養家活口你知道嗎?
: APP定位叫車很難嗎? 有個評估的機制很難嗎?
: 讓車隊去做 需要抽成20%嗎?
: 我不喜歡中間商 或是仲介業者
: 尤其是佔據通路 讓供應商以及消費者 不得不去付費買單的
: 沒有付出什麼 大賺其錢
那你要抵制台灣大車隊,他們才是壟斷的中間商,憑甚麼國家給的車牌可以給他們賣給他們租,訂價他們決定還扣司機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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