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度酒駕被罰9萬吊照 因這理由法官判免罰

看板car作者 (胖克思)時間6年前 (2019/02/28 22:15), 6年前編輯推噓-22(9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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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sons (Michael)》之銘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90848 : 一名有酒駕紀錄的羅姓男子,去年9月5日清晨4時騎車從板橋經華中橋前往台北市時,遭員 : 警攔查酒測,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18毫克,由於這是羅男5年內第2度被逮,遭開罰9萬元並 : 吊銷駕照。羅男事後不服提告,稱警方不能「無差別攔查」,新北地院認同羅男看法,將其 : 罰單撤銷。 : 據《聯合報》報導,羅男去年9月5日清晨4時騎車從板橋經華中橋前往台北市時,遭北市警 : 萬華分局員警攔查,酒測後每公升達0.18毫克,警方對其開出罰單。羅男不服向北市交通事 : 件裁決處申訴,交裁處發現羅男在2015年6月24日也曾有過酒駕紀錄,5年內2度酒駕,裁罰 : 羅男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分。 : 羅男不服提告,指出酒駕應依照正當法律程序,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警方要先合法 : 實施酒測,才有酒測超標處罰可言,警方不可無差別、無原則攔停機查,若未已發生危害或 : 依客觀合理判斷,警方或執勤人員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盤查。 : 法官認定,警方現場並沒有設置酒測攔查告示牌,經過引道的騎士全數攔停施以簡易酒測, : 確實是無差別攔停稽查,當時並非羅男騎車確實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 : 通工具攔停稽查。因此,即使羅男確實酒後駕車,但取得酒測值程序違反正當程序,不得憑 : 此作為裁罰依據,警方無差別攔停程序缺乏法律依據,舉發有重大瑕疵,裁罰即有違誤,判 : 決撤銷裁罰。 : 心得: : 所以這個判決是告訴我們,如果警方沒有設置酒測告示牌,然後我們看到警察見車就攔 : 的情況,這樣就是違反法律程序的非法攔查,我們可以拒絕酒測的意思? 你說的沒錯 就是這樣 警察如果違法在先 他叫你做什麼你都不用理他 警察攔停車輛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 1.第6條第一項第六款: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所以警察不得於任意路段隨意盤查人民,本案就是警察任意路段盤查,早就違法 2.第7條第一項第一款: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換句話說,沒有上列情形警察不得攔車,而本案警察早就違法,怎麼可以隨意攔車? 3.第8條第一項第三款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1)已發生危害: 撞車等 (2)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車子改底燈、Mazda3、聞到酒味等 所以就算合法把車攔下來了,也不能隨意要求人民進行酒測,要上面這兩種情形才行。 再來就是帝王條款: 比例原則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 適當方法為之。 就算給警察依法設管制站,也不能每台都攔下來施以酒測, 否則早就超過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這件警察從頭到尾違法執行勤務,還有人叫好?還是有人想要回到警總時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67.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1363353.A.9A3.html

02/28 22:22, 6年前 , 1F
警察違法該死 酒駕更該死 還是你想被酒駕撞死?
02/28 22:22, 1F
你家人剛被撞死?

02/28 22:23, 6年前 , 2F
欠噓,等你家人被酒駕撞再來考慮
02/28 22:23, 2F

02/28 22:24, 6年前 , 3F
所以攔下來幾秒酒測侵害了什麼權益?
02/28 22:24, 3F
人民沒有接受酒測的義務 難道你走在路上警察要你吹 你就吹?

02/28 22:25, 6年前 , 4F
少吊銷這個垃圾將來撞死你家人剛好而已啊
02/28 22:25, 4F
所以你家是剛有人被撞死嗎?

02/28 22:26, 6年前 , 5F
所以看到蛇行明顯不穩的也不能合理懷疑酒駕囉
02/28 22:26, 5F
依經驗法則,綜合當時客觀事實就可以合理懷疑阿

02/28 22:28, 6年前 , 6F
好奇法官怎麼知道警察當時實施無差別攔檢..
02/28 22:28, 6F

02/28 22:32, 6年前 , 7F
妳真的有念過法律嗎?
02/28 22:32, 7F
唸過法律是這樣質疑別人的嗎?怎不出來說說你的見解?

02/28 22:32, 6年前 , 8F
TO 樓上上 因為警察無法證明當時並非實施無差別攔檢 XD
02/28 22:32, 8F

02/28 22:32, 6年前 , 9F
你紅字後的有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只要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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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33, 6年前 , 10F
所以你想要你家人被撞死嗎?
02/28 22:33, 10F

02/28 22:34, 6年前 , 11F
方有設站 不依指示停車或酒精測試可開罰9萬並保管車輛
02/28 22:34, 11F
1.本案沒有設站 2.就算有設站也不能每台攔停施以酒測 本案就是每台都攔 每台都測 不符合比例原則

02/28 22:38, 6年前 , 12F
底燈跟馬3怎麼了
02/28 22:38, 12F

02/28 22:40, 6年前 , 13F
1.沒錯所以我也沒說啥 2.是你自己理解的吧還是有任何
02/28 22:40, 13F

02/28 22:40, 6年前 , 14F
釋憲或公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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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42, 6年前 , 15F
所以設站的條件是啥
02/28 22:42, 15F

02/28 22:44, 6年前 , 16F
酒駕護航,只能噓
02/28 22:44, 16F

02/28 22:45, 6年前 , 17F
02/28 22:45, 17F

02/28 22:45, 6年前 , 18F
開馬三不被攔錯了嗎?自以為是要有個限度
02/28 22:45, 18F

02/28 22:45, 6年前 , 19F
酒駕垃圾也有人護航
02/28 22:45, 19F

02/28 22:49, 6年前 , 20F
02/28 22:49, 20F

02/28 22:49, 6年前 , 21F
02/28 22:49, 21F

02/28 22:50, 6年前 , 22F
隨意攔查之前有判例無話可說 但為酒駕護航成這樣也是....
02/28 22:50, 22F
恭喜你翻到判例了,事實上任意攔查民眾就是可以拒絕。但陳述事實也算護航!?

02/28 22:52, 6年前 , 23F
02/28 22:52, 23F

02/28 22:55, 6年前 , 24F
讓我想到我有次騎車超過警察,然後我就被反超車攔檢酒測
02/28 22:55, 24F

02/28 22:55, 6年前 , 25F
了,有點莫名其妙啊
02/28 22:55, 25F

02/28 22:55, 6年前 , 26F
那我更正一下 紅字後的論述顯示為犯罪人辯護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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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58, 6年前 , 27F
PS 案例用你的敘述谷歌就有 麻煩胡說八道前先查點資料
02/28 22:58, 27F
紅字後你的文章裡不就有?又變成我胡說八道幫酒駕辯護啦?

02/28 23:00, 6年前 , 28F
所以攔安全帽都是違法嗎
02/28 23:00, 28F
跟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來開單有87%像

02/28 23:05, 6年前 , 29F
那我再更正 "就算給警察依法設管制站,也不能每台都攔"
02/28 23:05, 29F

02/28 23:06, 6年前 , 30F
這句完全是胡說八道
02/28 23:06, 30F
還有 47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03/01 01:21, 6年前 , 78F
這案子判撤銷罰單真的很幹 畢竟真的逮到累犯 但按法條
03/01 01:21, 78F

03/01 01:21, 6年前 , 79F
來看警察確實理虧 噓原po也沒用.....
03/01 01:21, 79F

03/01 01:24, 6年前 , 80F
警察也是人 你不可能賦予所有警察無差別攔檢這種的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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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4, 6年前 , 81F
權力 這樣很快就有滿天飛的人權問題出現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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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不包含左岸的中國)都走向脫警察化,警察權利只會越來越少 事實上,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過去警察機關依警察法第二條亂搞: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 結果跑出釋字535號 為了使警察行使職權更有規範(實質上為限縮)而訂定的法律

03/01 01:28, 6年前 , 82F
因為有你這種人,為了程序正義,卻不顧實質正義,台灣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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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9, 6年前 , 83F
漸走向私刑正義
03/01 01:29, 83F
所以國民黨就可以屠殺台灣人? ※ 編輯: panex0845 (61.216.67.163), 03/01/2019 01:42:03

03/01 01:50, 6年前 , 84F
如果沒闖紅燈算攔查的要件嗎
03/01 01:50, 84F

03/01 01:50, 6年前 , 85F
闖紅燈,沒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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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54, 6年前 , 86F
不一定要經過管制站,客觀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也能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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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54, 6年前 , 87F
原原po講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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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2:17, 6年前 , 88F
沒犯罪的人怎麼查都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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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3:08, 6年前 , 89F
我是很好奇 一個沒喝酒的人 拒測的心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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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3:09, 6年前 , 90F
也不用放大解讀我們希望什麼警察威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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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3:10, 6年前 , 91F
你知道當一群人弄了一下漏洞出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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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3:10, 6年前 , 92F
會有多少人鑽過去嗎?
03/01 03:10, 92F

03/01 03:42, 6年前 , 93F
有一天被酒駕撞死就不要怪警察沒抓
03/01 03:42, 93F

03/01 07:47, 6年前 , 94F
講的很像毒樹果實之類的,不過也可以說積極阻卻違法。都
03/01 07:47, 94F

03/01 07:47, 6年前 , 95F
是法官在靠北,看誰比較會說話讓法官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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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1, 6年前 , 96F
不是法官在靠北 而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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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8:12, 6年前 , 97F
如果警察今天可以任意攔撿 就會變成白色恐佈了
03/01 08:12, 97F

03/01 09:00, 6年前 , 98F
脱警化勒,警察是各機關都把屎丟給他好嗎
03/01 09:00, 98F

03/01 09:49, 6年前 , 99F
警察可以說聞到酒味才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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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9:53, 6年前 , 100F
1:1也是一種比例 為啥不符合比例原則?
03/01 09:53, 100F

03/01 10:17, 6年前 , 101F
光是第一個回文就桶了,講話有品一點
03/01 10:17, 101F

03/01 10:47, 6年前 , 102F
台灣不像美國都依判例,只要法官見解不同結果就不一樣
03/01 10:47, 102F

03/01 11:48, 6年前 , 103F
原來是覺青 笑死
03/01 11:48, 103F

03/01 12:59, 6年前 , 104F
沒有程序正義就不會有實質正義
03/01 12:59, 104F

03/01 13:00, 6年前 , 105F
警方該完備程序,這是警方該做的事
03/01 13:00, 105F

03/01 13:01, 6年前 , 106F
法官依證據來判,這是法官該做的事
03/01 13:01, 106F

03/01 13:56, 6年前 , 107F
脫警察化其實不是這樣用的 只是行政權把警察權從警察機關
03/01 13:56, 107F

03/01 13:56, 6年前 , 108F
自己本身 再還給原來應該要有警察權的各機關而已
03/01 13:56, 108F

03/01 13:57, 6年前 , 109F
是警察自己脫警察化 而不是行政權自己脫警察化 行政權全
03/01 13:57, 109F

03/01 13:57, 6年前 , 110F
都要脫警察化 那走在路上民眾還會鳥政府說什麼嗎?
03/01 13:57, 110F

03/01 13:59, 6年前 , 111F
不過台灣要脫警察化我看很難啦 台灣就巨嬰國家
03/01 13:59, 111F

03/01 14:04, 6年前 , 112F
如果要學美國讓各個行政機關都有自己的執法權和武力 大概
03/01 14:04, 112F

03/01 14:04, 6年前 , 113F
又有一堆人要跳出來說白色恐怖復辟
03/01 14:04, 113F

03/02 18:22, 6年前 , 114F
說的沒錯,警察不得隨意執行攔檢,但酒駕真的該死,既
03/02 18:22, 114F

03/02 18:23, 6年前 , 115F
然都查到了還不算法官真的只能去吃屎了
03/02 18:23, 115F
文章代碼(AID): #1ST-qPcZ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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