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車就該死!?已回收
※ 引述《kof2000a (曇花一現)》之銘言:
: 今天出車禍~_~ 最後是和解 我賠他個幾千元 懶得走一堆程序
: 事情是這樣 我汽車 對方機車 我們兩個在同一車道 一開始都是往前直行
: 之後我要右轉 我看對方距離很遠 於是我打方向燈 稍微偏右一點
先問一個問題.....
原PO靠右前的方向燈動作,是方向盤開始打轉前幾秒切的???
若是現打的果汁,那後方機車無法有效發現燈號(發現時汽車已經吃線了)
: 但我發現他速度太快了(我時速大概10 他大概60~70)
很正常吧.
順道一提,大部分的後照鏡都是曲面鏡,換言之,為了廣角而犧牲距離感
國外車輛都有在後照鏡刻上或貼上半透明字樣寫著
"後方來車比你從反射鏡看到的還近."
駕駛應該對這一塊要有警覺性才對.
: 然後看到一台急速行駛的車 衝過來 我馬上踩煞車 但是他還是摔車了
各動作的作動時間太近,後方車輛不一定有足夠時間反應.
更何況原PO車速過慢,又沒有及早打方向燈號,汽車無法拉出給機車的緩衝距離
所以原PO會覺得機車很快就衝過來,大概也是因為這樣子造成的.
(若聽不懂的話,原PO就想像自己也是維持 60KM/HR ,然後高速過彎,
那機車會不會撞上??)
: 結果他的煞車勾到我的後照鏡 而摔車 我車沒事 後照鏡掰回來就好了
: 他的摩托車 一堆傷痕 後來警察來 等等的 都認為是我錯
: 我想說 他人也受傷 車也受傷 賠她一點錢 就和解吧
: 不知道肇事比例是多少= =
: 所以我這樣算是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 還是 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同向一車道行駛,前後車應依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行駛,其行駛至
: 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時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 ???
: 朋友說大車和小車 就是大車錯@@
: 警察說 我未禮讓直行車
: 但我認為 我根本還沒轉彎....他是勾到我後照鏡才摔得 又不是撞我車子
: 不知道各位見解呢!!?
原PO沒有任何贏的面,只有
投降輸一半,
跟 硬凹上法院,輸到賠了夫人又折兵兩種可以選.
這種賭局,原PO是個 wise man ,還需要考慮 上場賭上一賭 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66.126
→
08/19 20:20, , 1F
08/19 20:20, 1F
→
08/19 20:21, , 2F
08/19 20:21, 2F
→
08/19 20:22, , 3F
08/19 20:22, 3F
推
08/19 20:22, , 4F
08/19 20:22, 4F
→
08/19 20:22, , 5F
08/19 20:22, 5F
→
08/19 20:23, , 6F
08/19 20:23, 6F
→
08/19 20:52, , 7F
08/19 20:52, 7F
→
08/19 21:01, , 8F
08/19 21:01, 8F
→
08/19 21:01, , 9F
08/19 21:01, 9F
→
08/19 21:02, , 10F
08/19 21:02, 10F
→
08/19 21:02, , 11F
08/19 21:02, 11F
→
08/19 21:44, , 12F
08/19 21:44, 12F
說真的,人類眼睛 對於眼前的 直線性加減速 的感受,遠低於左右移動的動態
所以開車時,常會誤判前方的車速,
不管是當開汽車的時候,還是騎機車的時候.
因此,對於己身的踩煞時機點,建議盡量維持在能夠第一時間作動.
也就是若車沒有需要催油門時,腳就移放放在煞車板上.
順道酸酸那些還要堅持雙腳開車的,行行好吧,不要再害人家無辜的家庭破碎.
人類的反射動作,不可能會輸給邏輯判斷下的指令,
反射動作下下去,一定是兩隻腳會同時踩下去.....
(或許煞車優先系統就是為了要解決這些自以為是的公路賽車手所研發出來的保護裝置).
ps.反正那些主張雙腳的,等真碰到交通事故,大概也不敢講自己是雙腳的.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1.254.166.126 (08/19 22:35)
推
08/20 09:10, , 13F
08/20 09:10, 13F
→
08/20 09:11, , 14F
08/20 09:11,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