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pufish (Capufish)》之銘言:
: 現在還有人開車不保第三人跟財損的嗎?
: 是嫌錢太多還是?
那您現在是要推廣 機車保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傷害險呢?
還是 汽車保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傷害險呢?
: 你硬要談搭飛機的話,何不刷卡直接每個人擁有500萬~2000萬的意外險就好?
那沒錯呀,這個也買,那個也買,一堆保險買下去,連保啥都不清不楚??
: 你乾脆說要保第三人得先保強制險好了.....
: 你發現你自打嘴巴了嗎?
不好意思呴,第三人沒保,沒有罰單.
強制險沒保,罰單可以連續開.
: : 窩靠~~~~~十個人用一輛車......到底是有錢還是沒錢??
: : 最好只靠三百塊就可以買得到主險
: 跳針了
: : 什麼的六成? 意外嗎??
: : 那表示還有四成的意外沒保到,這樣子來看
: : 單保這駕駛人傷害險,
: : 【根本無法提供全面性意外保障】
: : 在發生交通意外時,若擔任乘客角色? 本附加險不賠
: : 若擔任路人角色? 本附加險不賠
: 給你個險種參考::http://ppt.cc/FXqN
: : 更不用講,上面提到的【交通事故死亡佔意外事故死亡的 6 成】
: : 可是同時包含了 駕駛+乘客+路人甲 的整體死亡總數.
: : 不保!
: 受不了,我直接給你數字吧
: 看清楚再來發一篇
: 歷年車禍死亡人數 http://ppt.cc/mMx5
: 小客車駕駛:315人 乘客:143人
: 小貨車駕駛:93人 乘客:23人
: 大貨車駕駛:36人 乘客:12人
: 大客車駕駛:8人 乘客:7人
: 機車駕駛:2134人 乘客:191人
: 看到這個數據還有什麼話想說嗎?
: 特別是機車的數據?
先請問這位大大 兩個問題
=====
請先告訴大家,這張表裡面,
A.【機車駕駛單一事故死亡人數】
佔
【機車駕駛在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
的多少??
承上,還有
B.【機車駕駛單一事故死亡人數】裡面,
【有多少死亡人數的死因】
是歸納於以下幾項.
一、 駕駛被保險機車受酒類、毒品或違禁藥物影響者。
二、 從事機車測速、競賽、表演或飆車行為者。
三、 未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二十一、二十一之一條規定者。
四、 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者。 前項第一
款所稱受酒類影響者,係指駕駛人飲酒後駕車,
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分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若您不提出這幾項數據,只能算是拿著一堆駭人數據,
當作保險話術材料,來說服人家買了不必要的保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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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提出這兩個問題?? 理由很簡單!
不管是強制附加駕駛,或者是第三人附加駕駛(但很少有保險公司賣機車
的第三人再附加駕駛,沒條文可了解)
理賠條件多半必須同時滿足
A 成立 and B 不成立
所以,請這位大大.
把這兩種死亡人數數據整理後,再來告訴大家,這些符合理賠條件的人數
佔了機車死亡人數的多少比例??
: : 意外險收........
: 來,我爸糖尿病+高血壓,麻煩找一間收的意外險給我
推文已經有人介紹了
: : 窩靠! 那保意外險不就更快回本~~~~~~????? ^_^
: : 管你是騎馬跳舞唱歌打炮,發生任何意外事故,
: : 都賠耶~~~
: 你沒搞清楚,體況問題,體況/體況/體況
對呀,體況體況,要是體況糟到什麼險都買不到,也真的只能買一些
不看體況的保險,來勉強湊合湊合,對吧.......
不過呀,就算體況再糟,勞保健保總可以買吧.....:D
: : 市場上有銀髮族的意外險
: : 到 85 歲都有得買......
: 85歲有得買,請問費率多少?
: 請問我爸現在才50歲,但有高血壓糖尿病,怎麼買?
有推文介紹了....
: 撈回本?看到這句就我瞭解程度到哪了
抱歉,用撈回本來形容比較生動,也比較能夠讓普羅大眾知道
把這錢投下去,有沒有意義.
: 意外險的重要性遠高於醫療險癌症險
: 你一直跳針沒看懂重點
: 重點在於,有些人並非想保就能保的
: 你找一個我爸能保的醫療險癌症險給我,拜託
令尊若早三十年買,應該什麼挖溝險都買得到....ok ?
千金難買早知道...
不是開獎了,才在抱怨早知道就去買這家彩券行!
: 關鍵字給你了,去做功課吧
不要隨便丟個自以為是的字眼,就要人家寫一堆文來吐槽..
很煩的...
: 這叫交通事故傷害險:http://ppt.cc/FXqN
: 記得要做功課噢
: 對了,記得找一個我爸能保的意外險啊
是呀是呀,那又是另外一個險耶~~~~那要保駕駛傷害呢,還是保交通事故傷害?
價錢不一樣耶.
還有,順道再打個最大的臉,讓您高興一點....
因為您一會兒機車駕駛傷害??一會兒汽車駕駛傷害??
又不是摻在一起就可以做瀨尿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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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tai.com.tw/life_a2_3_13.asp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條款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加繳保險費後,
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本公司對被保險
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
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賠償之責。
本附加險所稱之「被保險人」,指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並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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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於被保險人名冊上,且經其簽名同意者為限。在本附加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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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間內,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如有更換,於變更申請書送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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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時,新更換之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取得被保險人資格;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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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之駕駛人則同時喪失被保險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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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定之被保險人變更聲請書,應有新更換之駕駛被保險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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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同意加保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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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看來,要操作汽車第三人附加駕駛傷害險,夠不夠複雜???
另外,呼應您最前面講的【現在還有人開車不保第三人跟財損的嗎】
這句話,畢竟若這句話完全成立的話,那您所謂的【駕駛人傷害附加險】
【本質上就已經幾乎涵攝在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裡面了...】
再補賞一個給您
您前面所謂的,機車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您自己都很明確的告知大家
【跟車不跟人】
卻又【另外標出幾類人特別適合保這種險】
這兩樣不是非常矛盾嘛???
真要保這種險,應該是朝【這輛機車,跑在路上的時間,有沒有比較多】,
來決定是否要投保.
也就是說,當這輛機車,每天都在路上來來去去被人家騎著,
那投個駕駛附加險,對騎著它的駕駛,當然比較有保障.
也就是說,您所謂的適保群之【職業類別高 or 拒保】如空姐呀,拆蛋專家呀
若沒有加上【經常騎著機車到處跑】的要件,花了幾百塊幫愛駒飽了個這個險
出險機率多大??
還有還有,要記得 三件 最關鍵的事情.
1.保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是開門做生意賺錢的
2.保險公司非常歡迎低風險保戶,最好所有身家都拿來買儲蓄險
投資險阿薩不魯險,一輩子當保險公司的奴隸,更歡迎三代一起當奴隸.
但是,非常排斥高風險保戶來投保(如令尊)
然而,很矛盾的是,高風險人士才是更需要保險的保障,
雖然這就是所謂的風險分擔,不過誠如 1 所言,保險公司也是要賺錢吃飯
3.現在看到的保險糾紛,十之八九,都是從【出險】開始.......
(就像您引出來的其中一篇link,駕駛下車處理,算不算駕駛傷害險保障範圍?
一開始保險公司怎回答怎作為?? 您看到心裡作何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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