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導護不可「吹哨 舉旗 擋車」?家長不滿
新的新聞出來了
看起來指揮人員應該是義交
以下為新聞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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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刀殺人!遵守義交指揮竟被警開單 交通大隊撤單還清白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6703
義交指揮,警察抓人?桃園一名許姓男子昨(22)日下班行經大興西路及
蓮埔街路口停紅燈時,義交為解決車流堵塞便指揮左轉,
他卻在左轉後被3名員警攔下,以「違規紅燈左轉」為由開單,
讓他覺得很無奈。
在分享到臉書後,網友回應「借刀殺人啊!」不過,他求助交通大隊後已撤銷紅單,
但義交辛勤的在尖峰時間幫忙指揮交通,警察卻在一邊抓違規的行為,
讓許姓男子嘆「這社會病了!」
許姓男子在臉書PO出他的紅單並表示,自己在等紅燈時看見義交指揮左轉,
卻在轉彎後遇到警察攔下開單,經過他和義交的解釋後,員警仍執意開罰,
隨後義交便說「因為我的指揮害你被開單,我也要負責。」便掏出1000元以示負責。
許姓男子不懂,義交辛勤的指揮和幫忙,卻害駕駛莫名被開罰單,
以後還有誰敢當義交,還有誰要理會義交的指揮?
此文在網路上引起網友熱議,
紛紛表示「可以去監理站申訴」、「這就是鬼島台灣嗎?」。
隨後交通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中,
「路口遇有交通指揮人員與號誌時,以交通指揮人員為主。」條例,
為許姓男子撤銷紅單,但這也讓許姓男子感嘆,義交指揮、警察抓違規,
「社會真的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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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之前的討論,義交執行時要有警察監督
否則等同一般人,沒有公權力
指揮效力 小於 交通號誌效力
如果在沒有警察監督的狀況下
依照義交指揮 但違反號誌的話
應該還是會被開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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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6.21.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43085952.A.2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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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cps14 (163.26.21.197), 10/20/2015 11:45:1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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