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撞傷年薪近400萬會計師 男學生賠293萬
: 小弟我個問題一直想要探討
: 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
: 問題一、是不是包括“故意、非故意、不小心”闖紅燈都有絕對的路權???
是的
: 問題二、那如果是包括“故意、非故意、不小心”闖紅燈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 那以後我沒錢了,就可以當蛤蟆哥(蛤蟆哥也是路人呀),在斑馬線上看到車
: 不管是不是紅燈我都“故意、非故意、不小心”去製造車禍,一定可以要到錢
: 吧?! 因為只要用“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就絕對會贏!!
: 用“問題二”去探討,“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是不是有矯往過正的現象,謝謝
那你是否要去想一下
如果你看到路旁有一個蛤蟆哥
你是否會注意? 可能不會
如果是"斑馬線"旁 有一個蛤蟆哥
你是否會注意? 如果不會...
請改成一定要注意
班馬線旁有人
是很正常的
通過時 就算是綠燈
也要注意 減慢速度(十字路口是要減速的)
如果你經過班馬線 完全不注意任何事
你確定 你沒錯?
另外 故意 另外有法律可以去治他
但你沒注意到他...這一點是說不過去的...
因為是"班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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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iba:您好,我是好人
幫正妹組電腦送到府
外加一年到府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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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好了
為什麼路人可以有絕對路權
因為路人在馬路上是絕對弱勢
如果你停車機車停等區
有一個人跑步撞到你
我想不是特別情況的話
你一定連輕傷都稱不上
無傷非常小傷 9X%以下
就算被高速"跑者"撞上應該都不會怎樣
但如果是一個路人過馬路時
被機車或汽車撞上
那應該最小單位是輕傷吧
重一點就重傷或不治了(看速度)
以機率上
他算弱勢吧?
這就是為什麼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那不叫斑馬線)
需要減速 需要注意
更不用說現在還要距離行人一段距離
不然會被開罰(行人綠燈)
※ 編輯: Yaiba (106.65.127.44), 05/06/2014 12: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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