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撞傷年薪近400萬會計師 男學生賠293萬

看板biker作者 (緋心刀刃)時間10年前 (2014/05/06 12:09), 10年前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 小弟我個問題一直想要探討 : 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 : 問題一、是不是包括“故意、非故意、不小心”闖紅燈都有絕對的路權??? 是的 : 問題二、那如果是包括“故意、非故意、不小心”闖紅燈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 那以後我沒錢了,就可以當蛤蟆哥(蛤蟆哥也是路人呀),在斑馬線上看到車 : 不管是不是紅燈我都“故意、非故意、不小心”去製造車禍,一定可以要到錢 : 吧?! 因為只要用“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就絕對會贏!! : 用“問題二”去探討,“未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是不是有矯往過正的現象,謝謝 那你是否要去想一下 如果你看到路旁有一個蛤蟆哥 你是否會注意? 可能不會 如果是"斑馬線"旁 有一個蛤蟆哥 你是否會注意? 如果不會... 請改成一定要注意 班馬線旁有人 是很正常的 通過時 就算是綠燈 也要注意 減慢速度(十字路口是要減速的) 如果你經過班馬線 完全不注意任何事 你確定 你沒錯? 另外 故意 另外有法律可以去治他 但你沒注意到他...這一點是說不過去的... 因為是"班馬線" -- 常發人好人名片    Yaiba:您好,我是好人       幫正妹組電腦送到府          外加一年到府維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5.127.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ker/M.1399349351.A.6CF.html 再補充一下好了 為什麼路人可以有絕對路權 因為路人在馬路上是絕對弱勢 如果你停車機車停等區 有一個人跑步撞到你 我想不是特別情況的話 你一定連輕傷都稱不上 無傷非常小傷 9X%以下 就算被高速"跑者"撞上應該都不會怎樣 但如果是一個路人過馬路時 被機車或汽車撞上 那應該最小單位是輕傷吧 重一點就重傷或不治了(看速度) 以機率上 他算弱勢吧? 這就是為什麼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那不叫斑馬線) 需要減速 需要注意 更不用說現在還要距離行人一段距離 不然會被開罰(行人綠燈) ※ 編輯: Yaiba (106.65.127.44), 05/06/2014 12:19:32

05/06 12:38, , 1F
推詳解,行人在過馬路時也不要刻意逗留,互相禮讓尊重這
05/06 12:38, 1F

05/06 12:38, , 2F
樣不是很好嗎~
05/06 12:38, 2F

05/06 18:37, , 3F
樓上說的就是問題點 因為人不互相 有權也不理別人 所以
05/06 18:37, 3F

05/06 18:38, , 4F
綠燈慢走 紅燈照走的一大堆 有些路口已經設計成人車分流
05/06 18:38, 4F

05/06 18:39, , 5F
車與人通過有時間差 但是就是會有那種無敵理論的人 紅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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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8:39, , 6F
樣要走 只因為走在斑馬線上 秉持 我有絕對路權最大的理論
05/06 18:39, 6F

05/08 12:22, , 7F
這真的很無解...
05/08 12:2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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