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所遇見的人 我所遇見的事
※ 引述《mester (請唸"南無阿彌陀佛")》之銘言:
只是想跟你分享些想法,所以回文^^
若有冒犯,還請海涵。
: 關於保護與犧牲的分寸與取捨,
: 有時候是個人的價值觀造成的選擇差異。
: 像我小弟,總是為了女友胳臂向外彎
: 女友罵他,女友劈腿,他始終站在她那邊,還要家人假裝不知道,繼續對她好,
: 她沒有義務,而我們的義務是知情要裝傻,還要繼續和顏悅色;
: 我們不認同她講他的言論,會被他責怪,要求我們不能告訴任何人,以免破壞她形象。
: 他女友說我知道她劈腿,兩年內她不敢看到我
: (我們家從不曾罵過她給過她臉色看或是起過任何衝突),
: 所以她來我家,他都要把我支開,甚至要求我在家時要假裝不在。
: 到這種地步。
: 我們家,為了維持他那一面倒的戀情,卑微得像什麼一樣,
: 深怕他最後會把失戀的罪名,安到我們這些無關緊要的人身上。
: 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小心翼翼?
: 為什麼我們要把他女友當皇太后一樣唯命是從?
: 他犧牲我們感受去保護女友的立場,不過是因為我們愛他。
: 假如我們不愛他,我們什麼都不用在意。
: 這種立場的父母和家人很可悲。
: 我不想做這種一面倒的殘忍的事。
我以為是這樣,人生,沒有所謂好或不好,只有選擇,和去承擔選擇。
每個人有每個人第一位在乎的東西,所以有他們的選擇。
所以即使是一樣的場景裡,也會有不同的故事。
與其去說可悲或殘忍,他這樣選,所以他該承受,包括你覺得的這些無法諒解。
你這樣選,所以也有你的堅持,所以也有你自己的糾結和難處。
而我的堅持是沒有人能說怎樣是對的,亦或怎樣是錯的,
怎樣的人生對你自己或對大家而言才是好的,或是更好的,最好的。
我們常常這樣說,說這樣根本沒必要,說是他自找的。
但是沒有人能替別人去活,去過活,去活過。
他有他在乎的東西。
我想你也有你要捍衛的東西。
也許在這個層面上去想,會比較能夠去釋懷。
這是我唯一想要說的。
: 對我來說,
: 要在犧牲是唯一選擇或是最佳選擇的情況下,才走犧牲這條路。
: 通常我不至於自大到認為愛我是此人一生中最好的選擇。
: 假如今天我所愛的人,
: 除了我以外哪裡也沒得去,
: 那我一定會張開雙臂迎接他。
: 或是說,假如此人會因為沒有我而毀滅,我就不會走。
: (毀滅指的是陷入困境,而非歇斯底里自殺之類的)
: 要到這種地步,我才會覺得非要有我不可。
對我來說,犧牲只是因為願意。
而選擇本身,從來就是一意孤行的。
這與非什麼不可,也沒有多大關係。
如果有人願意去犧牲,我想我會去相信他。
那不是因為自大。
這個形容詞,我很抱歉,坦白說,對我而言,
我覺得對真正這麼去愛的人而言,很是失禮。
: 不過
: 也許是因為我喜歡的人都很優秀,
: 我始終不曾認為,有一個誰,是沒有我會沒路可走的。
: 就連我都看得見他們離開之後能怎麼走。
: 那麼我們都不需要為了堅守這段關係,走到”犧牲”這一步。
: 應該說,我願意在困難時不離不棄、給予協助,
: 但是不想佔有-假如佔有會造成我家人的困擾。
: 以我之前那篇文章裡提到的人,
: 為什麼不接受他,是為了他好。
: 他現在總算懂了。
: 我們兩個人分開的時候,可以各自前程似錦;若要在一起,只會毀滅。
: 假如當時我意氣用事接受他,後果難以想像。
: 我太貪心,想要保護的東西太多。
: 有些東西,用解釋的,徒增困擾。時間過去就看得見理由。
: 我寧可各自好好活著,一步一步堅強,在必要的時候,有能力拉你一把。
: 你的助力,除了你的伴侶,還有我。
: 我始終不認為,一定要這一世相守,才能讓愛情不痛苦地永存。
: 當你微笑的時候,我也真心感到幸福。
我同意你說的:)
幸福的方式,其實是有很多種的。
包含我們認為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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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00:1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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