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所遇見的人 我所遇見的事

看板bi-sexual作者 (請唸"南無阿彌陀佛")時間15年前 (2009/03/08 2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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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cta (阿天)》之銘言: : ※ 引述《llrr (哇喔 好可愛)》之銘言: : : 我是一個很普通的人 : 我也是^^ : : 我國中以為我是雙 因為愛情應該純粹到可以不分性別 : : 我高中知道我是同 因為我可以跟女生牽手 但是無法想像跟他們做更進一步的動作 : : 我潛水在bi版很久 不過覺得沒有特別的誘因要發文 所以就一直潛著 : : 到現在三年才想上來換一下氣 : : 我身邊朋友有雙有異有同 : : 很酷的是 我第一任是雙 而且今天剛分手 : 還是要給你拍拍一下^^ : : 我所遇見的事情是 : : 我所遇見的雙性戀無法給我我想要的東西 : : 我並不是說所有雙性戀都這樣 : : 但是我以前遇到的雙性戀 跟剛跟我分開的雙性戀 都給我這樣的感覺 : : 他們最後都會挑選回到比較好走的路上 (特別著名:我並不是說 所有雙性戀都這樣) : : 他們給我的感覺是 他們都會對對方說: : : [我真的愛你 我很抱歉 ] : : 但是最後都會躲回自己的殼中 : 首先,我也要說明,我所表達的,同樣沒辦法代表所有的同路人。 : 我只能跟你分享我的想法。 : 我覺得與其說他們最後都回去比較好走的路上 : 不如說是他們重新選擇了一條路。 : 因為原來的路已經走不下去了,所以選了另一條。 : 這是逃避嗎?或是躲起來?我覺得不一定。 : 生命原本就是一直找路走。 : 什麼是容易的?什麼是難的? : 只有選擇的人知道。 : 每個人在乎的東西不一樣,所以有不同的選擇,有不同的故事。 : 你如果要說社會實際層面,表現的和異性戀一樣,是容易很多,我不反對。 : 這是對於別人給予的價值放在第一位的人是的。 : 但是那對於把自我認同擺在第一位的人來說,當個不是自己的人, : 那卻是對個體而言最大的痛苦。 : :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 : : 是因為有一個網友說過 他追不到喜歡的男生 : : 它就轉性回去跟女生約會好了 : : 後來他喜歡的男生拒絕了他 它就消失在這整個同性戀的朋友圈中 : : 我有過一段我以為自己是雙性戀的日子 因此我以前覺得我可以理解雙性戀的想法 : : 但是我不行 : : 我不能理解 這一段同的不行 下一段走異的好了 : : 這種感覺是什麼 我不懂 : : 我不知道性向是可以用自己的判斷來選擇的 : 嗯,對我而言是這樣的,我可以吃飯,也可以吃麵。 : 吃飯膩了,或是飯掉進氣管堵過我了,我也許會考慮吃麵看看。 :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幫助你瞭解。 : : 當然 我不是他們 沒有資格評斷他們的感覺 : : 所以我只能用我自己的感覺去評量 我只是覺得有疑問 很奇怪 : : 但也沒有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事情 : : 第一次發文 心情很亂 文章現在看起來也很亂 : : 我之前相信雙性戀的人其實是可以給人 非你不可的感覺的 : : 但是我現在變的比較不確定 : : 經歷過現在所發生的事情 : : 以及看過身邊朋友發生的事情 還有部分網路上偏激的意見後 : : 雙性戀的人目前都給我很不確定的感覺 : : 想請問版眾 : : 大家覺得自己的感情純嗎? : : 如果純的感情碰上 不純的變數 (家庭因素 等等) : : 會有人相信自己會繼續堅持這段感情下去嗎? : 我想來想去,我想我只能說說自己的故事。 : 我終其一生,只想找一個能夠瞭解我的人。 : 高中以前,我知道自己會寫情書給異性。 : 但是大學時代,我和同性在一起兩年的時間。 : 我們都是雙性戀。 : 而我確實真心的想和那個人過一生過。 : 在那個人終於還是背叛我之前。 : 為了那個人,母親對我說不要和某某人走的太近,那個時候的我,親自,硬生生的把手 : 從母親握助的雙手裡抽出來。 : 那個情景,我到現在,還記得清楚。 : 為了那個人,我讓自己完全放棄婚禮的想像,身份證上配偶欄的空白,我也打算好好承受 : 。參加親戚結婚的時候,看著台上的儀式,那些七老八十老掉牙的諺語,我卻差一點就沒 : 有辦法控制的落淚。 : 那個心情,我到現在,都還忘不掉。 : 與其問感情純不純,不如去想兩個人有多願意。 : 為了保護你們想要的,勢必要有所犧牲。 關於保護與犧牲的分寸與取捨, 有時候是個人的價值觀造成的選擇差異。 像我小弟,總是為了女友胳臂向外彎 女友罵他,女友劈腿,他始終站在她那邊,還要家人假裝不知道,繼續對她好, 她沒有義務,而我們的義務是知情要裝傻,還要繼續和顏悅色; 我們不認同她講他的言論,會被他責怪,要求我們不能告訴任何人,以免破壞她形象。 他女友說我知道她劈腿,兩年內她不敢看到我 (我們家從不曾罵過她給過她臉色看或是起過任何衝突), 所以她來我家,他都要把我支開,甚至要求我在家時要假裝不在。 到這種地步。 我們家,為了維持他那一面倒的戀情,卑微得像什麼一樣, 深怕他最後會把失戀的罪名,安到我們這些無關緊要的人身上。 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小心翼翼? 為什麼我們要把他女友當皇太后一樣唯命是從? 他犧牲我們感受去保護女友的立場,不過是因為我們愛他。 假如我們不愛他,我們什麼都不用在意。 這種立場的父母和家人很可悲。 我不想做這種一面倒的殘忍的事。 : 為了你所愛的,勢必會傷害到其他人。 : 世界上原本就不會十全十美。 : 就好像他們也是這樣對你的。 : 只是,為了那個人,你願意嗎? : 為了你,那個人願意嗎? 對我來說, 要在犧牲是唯一選擇或是最佳選擇的情況下,才走犧牲這條路。 通常我不至於自大到認為愛我是此人一生中最好的選擇。 假如今天我所愛的人, 除了我以外哪裡也沒得去, 那我一定會張開雙臂迎接他。 或是說,假如此人會因為沒有我而毀滅,我就不會走。 (毀滅指的是陷入困境,而非歇斯底里自殺之類的) 要到這種地步,我才會覺得非要有我不可。 不過 也許是因為我喜歡的人都很優秀, 我始終不曾認為,有一個誰,是沒有我會沒路可走的。 就連我都看得見他們離開之後能怎麼走。 那麼我們都不需要為了堅守這段關係,走到”犧牲”這一步。 應該說,我願意在困難時不離不棄、給予協助, 但是不想佔有-假如佔有會造成我家人的困擾。 以我之前那篇文章裡提到的人, 為什麼不接受他,是為了他好。 他現在總算懂了。 我們兩個人分開的時候,可以各自前程似錦;若要在一起,只會毀滅。 假如當時我意氣用事接受他,後果難以想像。 我太貪心,想要保護的東西太多。 有些東西,用解釋的,徒增困擾。時間過去就看得見理由。 我寧可各自好好活著,一步一步堅強,在必要的時候,有能力拉你一把。 你的助力,除了你的伴侶,還有我。 我始終不認為,一定要這一世相守,才能讓愛情不痛苦地永存。 當你微笑的時候,我也真心感到幸福。 : 我想每個人有他的答案。 : 所以每個故事有不一樣的傳奇。 : 而我相信你會有你的故事。 : 我祝福你。 : 就算難免受傷,有時候難受,只是人生嘛,說什麼都該好好去活過,去過活,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41.243 ※ 編輯: mester 來自: 118.168.141.243 (03/08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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