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介紹] 音樂界的特殊性傾向者
※ 引述《ordonata (阿拉斯特)》之銘言:
我覺得ordonata所提的觀點非常有趣,
有些部份也和我的想法相合,所以跑出來呱啦呱啦一番:p
字詞都各自標記對應的意義、或是在語言中各有作用,
然而許多時候,在意義之上的價值判斷,通常是被社會文化所化入的呢。
就拿我原本認為中性的「特殊」一詞來說,
它確實可以與「正常」相對,於是「特殊」便與「不正常」被歸到較相似的一類,
但若它與「多數」相對,它便可被歸到和「少數」相似的一類。
但不論是「不正常」或是「少數」,
這些詞語又是怎麼掛附上「不好」、「不該」的意涵呢?
不正是「多數人將自身認定為較好、應該受認同的一群」
→「多數人將『正常』及『多數』定義為較優,反之則為劣」
的過程造成的嗎?
而,在性傾向方面被歸入「少數」、「不正常」的雙性戀者,
是否非得要採取身屬「多數」、「正常」的異性戀者所下的價值觀呢?
我想這,應該是一種自由,
而相信「少數族群」可以更容易地,不以「特殊」為劣、甚至認為它是較優的,
則是我一廂情願信任人們具有對多元價值想像力的想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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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跡改變角度交錯,寂寞城市又再探戈;
天空閃過燦爛花火,和你不再為愛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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