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好啦 一句話 有沒有走步?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MJ<<<冷氣)時間3年前 (2020/11/11 10:41), 3年前編輯推噓19(19031)
留言50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 《pisces1997 (HCLin)》 之銘言: : → et00211 : 為啥規則要搞的這麼難判定啊 11/11 10:05 : 推 et00211 : 而且這球很明顯走步好嗎 覺得沒有的以後儘量用 11/11 10:08 規則多第0步就是要減少執法的模糊空間, 有模糊空間就會造成競技運動的不公平, 一樣的動作他沒被吹我被吹之類的, 因為動作太快了, 所以難以分辨收球時是雙腳都在空中, 還是一隻腳(以下假設右腳)還在地面, https://i.imgur.com/Fip5Xr8.png
1.而收球點雙腳在空中的情況: 落地後的第一隻腳(假設為右腳)是所謂的中樞足,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第一步。 而第2步踏出左腳然後右腳(中樞足)離地, 然後左腳起跳,這是一個正常完整的上籃。 注意一下規則上中樞足可以離地,但是必須在重新著地之前球要離手(傳球、投籃) 2.收球點早了一點點在左腳尚未離地的情況 舊規則是判定左腳為第1步(中樞足) 下一步右腳為第2步,然後起跳上籃。 所以在舊規則下,這兩個很接近的收球timing,會變成兩個截然不同的判決, 其實這在運動競技裡面常會造成不公平。 所以新規則就乾脆簡化判決, 把1.2狀況收球變成同一件事, 你早收球左腳還在地上跟晚一點點收球左腳已經離地, 視為同一種狀況。 這個板上討論過很多次了, 但可能還是很多新朋友, 我希望藉由一直不停的宣傳, 讓更多打球的朋友知道規則, 所以知道的朋友就不要嫌煩了, 至少每次宣傳都有讓新朋友知道規則。 --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S10e PiTT // PHJC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62.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05062463.A.18B.html ※ 編輯: AirCondition (27.52.62.84 臺灣), 11/11/2020 10:49:19

11/11 10:50, 3年前 , 1F
11/11 10:50, 1F

11/11 10:56, 3年前 , 2F
push
11/11 10:56, 2F

11/11 10:56, 3年前 , 3F
11/11 10:56, 3F

11/11 11:39, 3年前 , 4F
也覺得是簡化模糊空間 定義的更清楚
11/11 11:39, 4F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91.51 臺灣), 11/11/2020 11:49:11

11/11 12:05, 3年前 , 5F
11/11 12:05, 5F

11/11 12:10, 3年前 , 6F
所以我覺得以這個案例來說,裁判長應該說明的是收球
11/11 12:10, 6F

11/11 12:11, 3年前 , 7F
的認定,因為裁判長會認定說蕭踏右腳還沒踏左腳前就
11/11 12:11, 7F

11/11 12:11, 3年前 , 8F
已經收球了,而認為適用新規則沒走步的人是覺得說,
11/11 12:11, 8F

11/11 12:12, 3年前 , 9F
蕭踏左腳跟收球的時間點太相近,所以新規則來說沒走
11/11 12:12, 9F

11/11 12:13, 3年前 , 10F
步,爭議點應該還是在於裁判是怎麼認定蕭何時收球了
11/11 12:13, 10F

11/11 12:19, 3年前 , 11F
A dribble ends when the player touches the ball
11/11 12:19, 11F

11/11 12:20, 3年前 , 12F
with both hands simultaneously 雙收觸球完全沒單
11/11 12:20, 12F

11/11 12:21, 3年前 , 13F
手收球的模糊空間 雙手觸球時左腳未觸地 左腳觸地為
11/11 12:21, 13F

11/11 12:23, 3年前 , 14F
第一步 當然動作很快有可能換個裁判當下覺得沒走步
11/11 12:23, 14F

11/11 12:28, 3年前 , 15F
要定義:收球的動作?完成的時機?
11/11 12:28, 15F

11/11 12:33, 3年前 , 16F
所以根據本文,早收球腳還在地上跟晚收球腳已經離地
11/11 12:33, 16F

11/11 12:34, 3年前 , 17F
這兩種情況都不算走步,可是蕭的情況是收球以後才踏
11/11 12:34, 17F

11/11 12:35, 3年前 , 18F
下去,所以就一定是走步而不適用新規則,這樣對吧?
11/11 12:35, 18F

11/11 12:47, 3年前 , 19F
大概是因為HBL技術委員招集人針對光復那球出來說明
11/11 12:47, 19F

11/11 12:48, 3年前 , 20F
說收球那步是第0步誤導很多人 應該是收球後下一步才
11/11 12:48, 20F

11/11 12:49, 3年前 , 21F
是第1步 前1步為第0步或收球時在地上那步為第0步
11/11 12:49, 21F

11/11 13:01, 3年前 , 22F
11/11 13:01, 22F

11/11 13:03, 3年前 , 23F
所以新規則是簡化判決而不是尚方寶劍,判斷點在於腳
11/11 13:03, 23F

11/11 13:04, 3年前 , 24F
還沒離地,而不是把收球後才踏下去也納入
11/11 13:04, 24F

11/11 13:36, 3年前 , 25F
先定義甚麼叫做收球? 如何定義完成?
11/11 13:36, 25F

11/11 13:38, 3年前 , 26F
規則24.1.2
11/11 13:38, 26F

11/11 13:38, 3年前 , 27F
11/11 13:38, 27F

11/11 15:16, 3年前 , 28F
這球的爭論點真的是在收球時機認定 1.雙手觸球百分
11/11 15:16, 28F

11/11 15:16, 3年前 , 29F
之百是收球沒問題 2.單手的話到底把球翻到什麼程度
11/11 15:16, 29F

11/11 15:16, 3年前 , 30F
才被認定是收球這個不知道有沒有一個標準
11/11 15:16, 30F

11/11 15:20, 3年前 , 31F
24.1.2定義收球為:permits the ball to come to re
11/11 15:20, 31F

11/11 15:20, 3年前 , 32F
st in one or both hands 而”come to rest”的時
11/11 15:20, 32F

11/11 15:20, 3年前 , 33F
機點只能靠裁判主觀認定
11/11 15:20, 33F

11/11 17:08, 3年前 , 34F
收球瞬間(雙手持球)左腳還沒落地,所以左腳一定是第
11/11 17:08, 34F

11/11 17:08, 3年前 , 35F
一步,左右左=123所以判走步沒問題
11/11 17:08, 35F

11/11 17:11, 3年前 , 36F
樓上 新規則麻煩要再複習一下喔
11/11 17:11, 36F

11/11 17:14, 3年前 , 37F
哪裡有誤可以直接指出來,你這樣看不懂在說啥
11/11 17:14, 37F

11/11 17:15, 3年前 , 38F
第0步在這球不是重點,0123或123都是走步
11/11 17:15, 38F

11/11 17:17, 3年前 , 39F
是重點吧 若認定右腳為0那就是0123走步 認定左腳為0
11/11 17:17, 39F

11/11 17:17, 3年前 , 40F
就是012 合法
11/11 17:17, 40F

11/11 17:19, 3年前 , 41F
但左腳明顯是收球後才踩的,所以一定是第一步
11/11 17:19, 41F

11/11 17:20, 3年前 , 42F
官方裁判認定右腳為0 但蕭雙手收球的時刻是踩左腳
11/11 17:20, 42F

11/11 17:20, 3年前 , 43F
11/11 17:20, 43F

11/11 17:20, 3年前 , 44F
反正蕭先雙手持球後才踩左腳,所以一定走步
11/11 17:20, 44F

11/11 17:22, 3年前 , 45F
兩者不是同時刻喔,慢動作明顯是先收球再踩左腳,當
11/11 17:22, 45F

11/11 17:22, 3年前 , 46F
然正常速度要說50/50也合理,但都拿影片出來討論了
11/11 17:22, 46F

11/11 17:22, 3年前 , 47F
自然是看慢動作
11/11 17:22, 47F

11/11 17:26, 3年前 , 48F
了解
11/11 17:26, 48F

11/11 21:46, 3年前 , 49F
推m大 蕭雙手觸球(收球)時是右腳在地左腳還在空
11/11 21:46, 49F

11/11 21:46, 3年前 , 50F
中,因此左腳下去已經是第一步了
11/11 21:46, 50F
文章代碼(AID): #1Vgqy_6B (basketballT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gqy_6B (basketbal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