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同性婚姻與近親婚姻

看板ask-why作者 (Cosmajoonitist)時間9年前 (2015/05/04 16:4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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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kuser (j先生)》之銘言: : 近親結婚的確比較有可能產下對社會有負擔的後代。 : 但這樣的可能性是否應該被社會排除,其實尚在未定之天,甚至是非常可議的。 : 舉個例子,有一群人提議,智商低於100或80或60的人不准有下一代。 : 理由是他們生出來的孩子可能比較笨,會拖累社會。基於同樣的邏輯,我們應該要 : 把這樣的提議立法並執行。你可以把智商換成任何沒有辦法成為社會中的穩固力量 : 的特徵,然後我們就會立下千百條禁止某些人結婚的法律。 : 即使退一萬步,以這個社會現實的角度來說,我們想要排除產下對社會有負擔後代 : 的可能性。結果手段是剝奪某些人的自由意志(近親結婚),即使這樣的自由意志本身 : 無礙於社會。近親婚姻可以不生小孩、可以領養、可以藉精生子、借卵生子、可以 : 透過生物技術減少遺傳異常的可能。所以為了甚麼,這樣的自由意志需要被限制。 : 維基上關於反對近親婚姻的解釋大致有兩種,優生學以及家庭倫理。優生學是個事實 : 而我無意辯護它的正當性。只是優生學的問題,在近親婚姻上是可以避免的。所以我想 : 問題在於那家庭倫理是甚麼?我們經過千百年來形成的倫理道德系統,到底哪一點 : 容不下近親婚姻的存在。 : Thank you. 你說的東西跟自由意志無關 你可以在腦袋裡跟祖父外婆兄弟姊妹都結婚一遍,沒有人可以管得到你 雖然國家禁止近親結婚,但是就我所知應該沒有規定近親不能性交或是生小孩吧? 因為人權的考量,國家不能真的禁止你生小孩或性交 (因為破壞人權對國家造成的損傷遠遠超過多生幾個笨小孩) 但是近親生小孩很大的機會會違反國家利益 所以他用一些間接的方式降低這種可行的發生 國家當然很有可能用更多其他的附加方式去達成他的利益 比如說近親結婚或是智障結婚需要多繳稅之類的 最後就看我們願意賦予國家多少權力了 你說的問題其實是一個法理的問題 既然我們可以用一個理由來禁止大家結婚 那我們就可以在同樣原則下生出更多的理由來禁止大家結婚 但是這本來就很正常,我不認為有什麼問題 國家決策本來就是一個 numbers game 注意到每個國家都有統計局嗎? -- The heart has its reasons that reason does not kno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85.46.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430728902.A.D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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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刑法230條規定三等親性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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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補充,長知識。請問多半的國家都有這樣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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